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规程20xx版内容摘要:

被覆。 3 系统调试阶段应逐点核对计量装置地址无误,逐项核对分类、分项能耗与现场计量装置读数,达到设计规定的精度和标准。 4 工程调试完成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投入系统试运行。 应保存系统试运行全部记录。 表计安装 计量装置安装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并应符合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 501682020)、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0932020)中的有关技术规定。 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 1 电流互感器的安装 12 1) 同一回路内的电流互感器应采用型号、额定电流变比、准确度等级和二次容量均相同的互感器,且宜使用同一制造厂商的产品。 2) 采用电流互感器接入的低压三相四线电能表,其电压引入线应单独接自该支路开关下口的母线,禁止在母线和电缆连接螺栓处引出。 3) 电压、电流回路 U、 V、 W 各相导线应分别采用黄、绿、红色绝缘铜质线,中性线应采用黑色绝缘铜质线,并在导线上设置与图纸相符的端子编号。 导线排列顺序应按正相序自左向右或自上向下排列。 4) 电流互感器进线端的极性符号应一致。 5) 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应安装接线端子,变压器低压出线回路宜安装试验端子。 出线端子应编制序号。 端子排应便于更换和接线,离地高度宜大于 350mm。 连线与端子应连接可靠,杜绝开路现象的发生。 6) 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一端应可靠接地。 7) 电流测量回路应采用截面不小于。 电压测量回路应采用耐压不低于 500V 的铜芯绝缘导线,且芯线截面不应小于。 8) 既有建筑改造项目中如利用已有互感器的,应在施工前对互感器出线进入计量装置的接线极性进行测试,如出现反接,应 在系统施工时进行纠正。 2 电表 的 安装 1) 安装前应通电检查和校验。 电表精度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安装方式应符合现场使用条件。 2) 使用多功能电力仪表和三相电力分析仪表的,采集电压信号前端应加装 1A 保险丝。 3) 二次回路的连接件均应采用铜质制品。 4) 单独配置的计量表箱在室内挂墙安装时,安装高度宜为 ~。 5) 电表应垂直安装,表中心线倾斜不大于 1176。 ,应安装牢固。 6) 在原配电柜(箱)中加装时,计量装置下端应设置标示回路名称的标签。 与原三相电表间距应大于 80mm,单相电表间距应大于 30mm,电 表与屏边的距离应大于 40mm。 水 表 的 安装: 1 应符合《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冷水水表与热水水表》( GB/T778)的 13 相关规定。 2 应避免对管道产生附加压力,必要时设置支架(座)。 3 位置及方式应符合设计规定与产品安装要求,且便于拆卸更换。 4 应不影响供水系统正常运行和供水流量,并杜绝渗漏。 燃气表 的 安装 1 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和校验。 计量表具的精度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安装方式应符合现场使用条件。 2 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气表应根据使用燃气类别 及其特性、安装条件、工作压力和用户要求等因素选择。 2) 燃气 表 铭牌上规定的燃气必须与当地供应的燃气相一致。 3) 燃气表应安装干燥通风的地方 ,工作环境温度为 ~,并应远离火源。 4) 燃气表宜集中布置在单独房间内,当设有专用调压室时可与调压器同室布置。 冷 ( 热 )量表安装 1 安装前应进行检查和校验。 计量表具的精度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安装方式应符合现场使用条件。 2 流量计安装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流量计安装应符合仪表安装要求,且宜安装在回水管上。 2) 流量计安装应避免对管道产 生附加压力,必要时设置支架或基座。 3) 流量计安装位置及方式应符合设计规定与产品安装要求,且便于拆卸更换。 流量计安装后应不影响系统热(冷)系 统 正常运行和流量。 3 温度传感器安装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温度传感器与管路的连接,应采用 标准 螺纹密封 螺栓。 2) 传感器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应能反映被测介质的平均温度。 3) 传感器和传热 (冷) 介质间应具备充分良好的换热条件。 在管道中插装的传感器应具有足够插入深度。 适宜的插入深度为管道内径的 1/2~ 2/3。 传感器宜迎着介质流动方向安装,传感器朝向与介质流向的夹角不应 小于 90176。 4) 应尽量减少传感器与周围物体和空间环境间的热交换。 14 5) 传感器安装位置和方式应便于检查和维修。 线缆敷设 单独布放传输线缆的,应根据工程进度适时按设计要求预设布放缆线的线管、线槽,并符合下列规定: 1 线管宜采用钢管或阻燃聚氯乙烯硬质管,并应满足设计规定的管径利用率,按要求规范敷设。 2 线槽宜采用金属密封线槽,按设计规定的路由敷设。 3 线槽安装位置左右偏差应不大于 50mm,水平偏差每米不大于 2mm,垂直线槽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 3mm。 4 金属线槽、金属管各 段之间应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 5 缆线穿设前,管口应做防护;穿设后,管口应封堵。 6 室外管井应按设计要求制作,并应做好防压、防腐和防水淹措施。 系统使用的缆线应在进场时作如下检验: 1 检查所附标志、标签及标注的型号和规格,应与设计相符。 2 查验本批量电气性能检验报告,符合设计要求。 3 检查外包装应完好,并抽样作观感、长度检查。 外包装损坏严重、缆线观感异常、光缆护套有损伤的,应进行测试。 铜质线缆现场测试包括环阻、绝缘、衰减、串音等电气性能测试,光缆应作插入损耗指标测试。 现场不 具测试条件时,可抽样交具有认证的检测机构测试。 测试应做记录。 检查、测试合格后再使用。 查验传输系统使用的配线模块、信息插座、光纤连接器件等,应部件完整,电气和机械性能应符合质量标准,塑料材质应具有阻燃性能。 检查传输系统使用的浪涌保护器以及信息转换器、中继器、放大器等中间传输设备,应包装完好,并具有完整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书和技术说明文件,其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如包装破损或发现异常,应模拟环境进行测试,各项电气性能指标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并满足设计要求。 不具测试条件的, 可交具有认证的检测机 15 构测试。 测试应做记录。 检查、测试合格后再使用。 线缆在保护管、保护线槽内布放,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布放自然平直,不扭绞,不打圈,不接头,不受外力挤压。 2 敷设弯曲半径应符合规范。 3 与电力线、配电箱、配电间应保持规定的足够距离。 4 线缆终接端应留有冗余,冗余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5 缆线两端应作标识,标识应清晰、准确,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 与其他弱电系统共用线槽敷设的缆线,应具有明显特征区分,或间隔以标识标记,标识间隔宜不大于 5 米。 线缆应 按设计规定接续,应接续牢固,保持良好接触。 对绞电缆与连接件连接应按规定的连接方式对准线号、线位色标。 在同一工程中两种连接方式不得混合使用。 设备箱、柜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设备箱、柜安装部位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建筑环境的布局。 箱、柜前应留有开门的空间距离,宜不小于 800mm。 2 箱、柜安装应稳定、牢固,垂直偏差不应大于 3mm。 带箱设备直接墙面安装时,应装置背板。 3 机柜应通过底座安装于地面,不应直接安装活动地板上。 无线传输网络天线的安装应满足设计要求,并根据现场场强测试数据确定安装部位。 干路放大器、功分器、耦合器等设备中间设备宜采用保护箱安装。 施工安全 施工组织实施应符合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 501682020)和 《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3032020) 的 规定。 既有建筑的能耗监测及分项计量系统工程改造宜停电施工,并应规范下列行 16 为: 1 电压的获取应停电施工 , 且关闸停电操作应由建筑业主单位管理人员完成。 从开关出线端 引出电压,接入带有保险丝的端子排上。 2 获取表具输入电流时,若互感器二次出线侧有可供短路的端子排,可在不停电状况下,通过端子排短接互感器二次侧后,获取输入电流。 3 维护或更换计量装置时,可不停电施工,但必须在配电室当值人员监督下断开输入电压的保险丝,短接互感器 二次侧的端子排 ,核对表具输入线路后实施。 4 燃油、燃气计量装置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应执行行业有关施工要求。 安装时应关闭前端供油、气阀门,放尽残留油、气后进行。 计量装置与输油、气管道应连接紧密,严防泄漏。 在确准无泄漏后再行恢复通油、通气。 安装调 试时,现场禁止明火。 系统调试 调试准备 1 应备齐和阅读如下文件: 1) 系统全部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图纸、资料的修正和变更 2) 能耗计量装置及系统产品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资料 2 编拟系统调试大纲,包括调试程序、测试项目、测试方法、与被计量用能系统协调方案、相关技术标准和指标等。 3 备齐调试需要的专用工具和检测仪器、仪表 4 现场查对计量装置、传输系统中间设备安装部位和数量,应与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和安装记录无误,安装外观、工艺应符合规范。 5 在 数据中心的能耗监测 管理 系统中设定信息采集点、计量装置的编码地址,设定能耗分类、分项, 设定互感器变比、电表单相或三相接法等信息, 向上一级能耗监测数据中心 申请 并 设定能耗监测系统在数据发送通信网络中 的 地址和编码,并查对无误。 6 检查系统内所有有源设备供电电源和接地,应准确无误。 7 查看被计量用能系统,应具备计量数据采集条件。 计量单点调试 17 使用装有数据调试软件的笔记本电脑 ,逐一连接能耗计量装置数据输出接口,按如下步骤查对信息采集数据与计量装置盘面数值: 1 设定初始值。 对于具有计量数据积累的信息采集设备,应设 定计量初始值与计量装置盘面数据一致。 2 按供能系统规范和操作规程开启能耗负载,检查信息采集数据和计量装置盘面数据,应正常显示,两者误差符合设计规定。 3 调试完毕应复原能耗计量装置与传输系统的连接。 数据发送功能调试 1 系统数据发送调试应事先申报,经数据中心和相关管理部门同意, 按照数据中心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安排进行。 2 检查与数据中心和物业管理部门通信网络,应顺畅无误。 3 查核身份认证和数据加密传输,应准确、有效,符合设计要求。 4 查核系统自动发送能耗计量数据的内容、发送 速度和精度,均应符合设计规定的功能和指标。 一般规定 系统检测应在系统试运行期满后进行,试运行期限应不少于一个月。 系统检测包括对设备安装、施工质量的检查,系统功能、性能的测试以及系统安全性检查。 系统检测前,应完成在系统调试、系统试运行期间发现的所有不合格项的整改。 设计、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主要技术文件和资料: 1 系统设计全套文件(包括设计变更)。 2 设备材料清单及进场检验表单,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技术文件。 18 3 隐蔽工程和有关施工过程的检查、验收记录。 4 系统调试、自检记录。 5 系统试运行报告。 对系统内水、燃气、燃油、供热(冷)量、其他用能计量装置和变压器出线侧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全检方式。 其余电能计量装置宜采用随机抽样检测,抽样检测的抽样率应不低于该部分设备总量的 20%,且不少于 3 台。 设备少于 3 台时,应全检。 系 统检测 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 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一般项目中有两项及两项以上不合格,则视为系统检测不合格。 检测中有不合格项时,允许整改后进行复测。 复测时抽样数量应加倍,复测仍不合格则判该项不合格 检测后检测单位应出具检测报告。 检测内容 数据采集检测 1 现场检查计量装置安装质量,应符合本规程第 条要求。 对安装方向和位置具有特定要求的计量装置,需检查其安装、接线及计量方法,应符合计量原理。 2 采集误差检测 1) 通过对比法检测数据现场采集精度。 采用经过 量值溯源 高一级精度的检测仪表,比对现场计量装置采集数据, 累计水流量采集示值误差不应大于 士 %(管径不大于250mm) 及 士 %(管径大于 250mm) ; 有功电度采集示值不应大于士 1%; 累计燃气流量 采集 示值 误差不应大于 士 2%。 2) 受现场条件限制,无法采用测量仪表进行检测的,可利用 现场设备核对方式验证。 3) 比对所有变压器高压侧 电能表 计量之和与低压侧 电能表 计量之和,其差值应在变压器合理损耗范围之内。 比对时间≥ 1 小时。 19 4) 比对变压器低压侧 电能表数值 与其引出支路上所有 电能量 之和,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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