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内容摘要: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更名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市综合执法局挂牌。 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综合设置内设机构,从严控制内 设机构数量。 按照综合行政执法区域全覆盖的要求,市综合执法局在乡镇(街道)设置若干个执法派出机构,统一定名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以下简称市综合执法局派出中队),其中,市综合执法局设在泗门镇的派出机构,定名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泗门分局。 综合行政执法派出机构以市综合执法局的名义行使执法权。 2.人员编制配备。 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人员编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配备编制数为基数,通过盘活机构编制存量,优化人员编制资源 配置,从划出行政执法职权的业务主管部门相应划转编制等方式,在省核定的编制总额内从严从紧调剂解决。 具体人员编制方案根据市综合执法局实际承担的执法职责研究确定,并逐级报省编委办核准后,在不改变编制性质的前提下实行专项管理。 3.调整整合相关执法机构设置。 根据行政执法职权调整情况,同步调整职权划出部门执法机构。 对于执法职权全部划转的部门所属行政执法机构,予以撤销,人员编制统一整合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部分执法职权划转的部门,精简归并部门内原有执法队伍;仅有少量执法职权保留的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还政 予政,由业务主管部门直接承担执法职责,不再保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队伍。 对交通、农林、民政等未纳入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部门,按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监管效能的要求,规范部门内部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实行部门和领域内集中行政执法。 (三)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 进一步理顺市、乡镇两级行政执法职责关系,强化行政执法属地管理。 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避免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 市综合执法局接受 XX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职权。 市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业务培训、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综合执法局派出机构发挥派驻地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的主体作用,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人事管理由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其负责人的任免应征得派驻地党委(党工委)同意,其中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泗门分局主要负责人可兼任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业务工作由市综合执法局领导,日常管理和考核以乡镇(街道) 为主。 市综合执法局派出机构必要时在派驻地综合治理平台统一协调指挥下,与市场监管局和其他行政执法主体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开展联合执法。 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主管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相关职责边界界定 结合“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明确划分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责。 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加强源头监管,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审查审批、批后监管、指导监督等职责,督促指导所属相关单位提供综合行政执法需要的检验检测、鉴定、认定等技术支撑,研究提出本系统相关职能划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后所需的技 术装备目录;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依法履行后续监管、行政处罚及其相关的行政强制等职责。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建立健全部门间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要求,以清单形式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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