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区商品房预售方案-衢州商品房销售网内容摘要:
提示客户注意销售部桌椅、 模型等尖锐硬物,小心地滑等,注意防范发生客户晕厥、摔伤、碰伤或发病等情况,特别是年纪较大的客户,销售部应当予以照顾。 安排专人专车待命。 在发生上述测情况时,公司能够快速对应。 ⒋项目销售中心所在的 书院西路 是城市交通干道,客户开车来看房认购时,公司安排人员为客户服务,指挥客户停车,特别是在看房车辆较多的时候,更要保证 城市道路的通畅,消除安全隐患。 衢州市万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 0 一 0 年 十 月 二十 日 附件一: 万华金河湾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万华物业 管理 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八月八日 万华金河湾小区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临时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 开发商 衢州万华房地产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 时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规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规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 依照国家与地方的物业管理条例, 衢州市万华房地产 有限责任公司已选聘 衢州万华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对 万华金河湾小区 进行服务和管理,在 万华金河湾小区 居住的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均应支持、配合管理公司的工作,并对管理公司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本临时规约对开发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 五 条 开发商与 物业 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 与本临时规约一致。 第二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项目 名称 万华金河湾 ; 物业类型 住宅 ; 项目占地面积: 117964 平方米 ; 项目 建筑面积 154000 平方米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府东街 ; 南至 书院路 ; 西至 浮石路 ; 北至 滨江路。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第七条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八条 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同时,业主应保证其共居人、使用人及相关人员遵守本公约和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物业。 第九条 业 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停车场(库)储藏室等使用用途。 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多数业主书面同意后,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十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禁止违章搭建,禁止在天井、庭园、露台、屋顶以及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禁止有损园区整体风格和整体环境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 不得擅自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走廊、屋面、平台、停车场(库)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第十二条 禁止擅自拆除、截断、改变、连接、改造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讯、排水、排 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第十三条 爱护公共环境,不侵占、 践踏、擅自改变、破坏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不在公共绿地上种植植物,摆放盆栽、花架、桌椅、晾衣架等物品,在树上刻划、拉绳(铁丝)晾晒衣服等; 第十四条 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避免遗撒。 不得 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及高空抛物; 不得 擅自在外墙玻璃窗内外侧、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第十五条 业主应自觉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生活秩序,不在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内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害物质;避免 聚 众喧闹、噪音扰民等其它不道德行为。 第十六条 未经有关部门许可设置营业摊点、店铺跨门营业; 更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 业主在购房时,应与建设单位选聘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 房屋装饰装修重要事项的约定》 ; 需要装修时,应事先告知由建设单位选聘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并会同装修单位与其签订 《 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第十八条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应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禁止以下行为: ( 1)在房屋屋顶擅自加层建房或搭棚; ( 2)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 3)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 4)在楼面上违规凿槽,安装各类管道,包括在楼面上凿孔、打洞、砌墙或超标准荷载; ( 5)在悬挑楼梯的承重墙、悬挑阳台拖梁等部位挖壁打洞; ( 6)封闭、拆改、侵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 7)未经相关管理单位批准,拆改供暖、供气 、供水、供热等管道和设施; ( 8)其他违反 建设部令第 110 号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及浙江省相关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九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集中装修期间施工时间为: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 正常工作日: 7: 30— 11: 30 14: 00— 19: 30; 双休日: 8: 00— 11: 30 14: 30— 19: 30 法定节假日 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第二十条 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第二十一条 因装 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任何不符合小区规定的搭建物、安装物、摆放的物品,应予以清除。 如拒不清除,物业管理企业可代为清除,并向责任人收取相应的清理费及因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 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 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在 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禁止在消防通道、井盖、人行便道和绿地等场所停放;若有违反由 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管理、调整或拖移,并由车主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不得自行在车位上安装任何设施;夜间停放期间,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音,发生噪音应迅速解除。 第二十六条 公共绿地不得改变使用功能或挪作他用,不得破坏区域园区整体风格和整体环境。 第二十七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所养的宠物必须栓养,必须按规定办证,不得对其他业主造成伤害和干 扰,不得随意饲养狼狗等大型宠物及家禽、家畜,动物的排泄物须由饲养者及时清理,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免高峰期。 第二十八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不允许安装门窗的外防护网,业主确需安装的只能安装在内侧,并须经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统一规格、部位、款式、颜色、安装材料等。 第二十九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不允许封闭阳台、露台,不允许安装、架设雨蓬(遮阳蓬)、玻璃房、花架、广告牌等,如强行实施,前期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选聘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在小区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等 合同 关系(另有 专门合同规定的除外)。 第四章 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三 十一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三 十二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管理公司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 十三条 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管理公司可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在第三方(如物业所在地居委 会或派出所)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三 十四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开发商和管理公司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三 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三 十六条 开发商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三 十七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五章 服务费及 其它费用 第三 十八条 物业服务费从《入伙通知书》上的交房日期 次月起 开始计收。 业主未按照《入伙通知书》书面通知的日期办理商品房验收交接手续的,自《入伙通知书》书面通知的验收交接日第二日起该房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业主承担,业主应承担该房的全额空房物业服务费。 第三 十九条 业主应于《入伙通知书》通知交房之日起一次性预交 12 个 月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 十条 物业服务费,根据物业不同类型,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物业服务费最终收费标准将执行物价局审批价格标准。 第四 十一条 业主入住后,物业服务费用按年度预 交。 领取钥匙但暂不入住的业主也应按标准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未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服务费整体收支情况,并注明欠费业主室号进行催交,仍不交纳的, 物业 公司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四 十二条 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管理公司以下权利: 根据本临时规约配合开发商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以批评、规劝、公示、诉讼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 本临时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国家、本省及本市有关规定对本居住小区实施物业管理; 选聘专营公司或聘用专人承担清洁、保安、绿化等专业服务业务; 从事物业经营或开展其他多种经营和有偿服务;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 十三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方式。 业主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十四 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所得收益扣除掉管理费用外 ,主 要用于物业服务支出缺口及公共部位维护开支。 物业服务费用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倡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五 条 业主违反本临时规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其他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管理公司可依据本临时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 十 六 条 业主违反本临时规约关于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 的共同利益受损的,其他业主和管理公司可依据本临时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 业 主、使用人未按照公约、物业管理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公司可按每日加收未交纳费用 2‰的滞纳金或按约定加收滞纳金。 第四十八条 建设单位未能履行本临时管理规约约定义务的,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与购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时,本公约同时解除。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 十条 本临时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临时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五十一条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管理公司,并要求物业继受人签署本临时规约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诺遵守本临时规约,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本临时管理规约自首位物业买受人承诺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制定的《管理规约》生效之日终止。 第五十三条 本临时。xx小区商品房预售方案-衢州商品房销售网
相关推荐
艺术类 A、必修项目:一至六 年级毛笔 及健康舞 B、自选项目:相声 C、项目指导老师: 各班主任、副班任。 五、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 为全面指导我校体艺 2+ 1 项目的实施,制定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加强管理 ,合理协调,特成立安文小学体艺“ 2+ 1”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 指导小组 为有针对性的指导体、艺各项目的具体实施,培训组织教师的指导能力,成立安文小学体艺
n. 4. 3 pr oxy applicat ion shall af f ix it s of ficial seal coding and page by page in t he specif ied locat ion. Agent a copy of t he applicat ion shal have t o num ber t he pages and signed or
载。 更多免费下载,尽在管理资源吧( )美国市 XX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制度汇编第 一 部 分公司战略及企业文化前 言 XX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在市政府和交通抚渝麻泌酿啤砸黑烽尾衰丁闰鹿肯寡萍港纫雅契肾陵凛怜矿殆寻泽蹿嫉福钎鳞嫁班漳汝栏起理蟹疵寇陇体蓝沉粟计巾茧点真激无己废例远伸痘栈恒 企业的“两个文明”建设步入良性循环。 xx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制度汇编(制度范本、 doc格式)管理资源吧( )
专项 行动成效显著,被毁河道、林地、耕地得到有效恢复。 大气污染防治、污染物总量减排、燃煤锅炉取缔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宜居乡村建设有序推进,东梁镇吐呼噜村被国家农业部评为 “中国最美休 闲乡村 ”。 (五)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新型城镇化步伐加快。 规划管理成效明显。 全面完成县、乡、村三级宜居乡村建设规划及佛寺镇传统村落、县域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A分类法 B比较法 C对比法 D试错法 ( ABCD )。 P7 A石油 B煤 C太阳能 D天然气 、院所单位文化建设的措施有( ABCD)。 P60 A 要把风气建设与学术氛围培育有机地结合起来 B要通过教风建设来增强学术氛围 C强学风建设,培育教职工认真做学问的良好风气 D进一步强化学术道德建设,营造崇尚创新、探求真知、宽松和谐的学术 研究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