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网络设备公司纪律处分管理制度规定(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沟通,流程结束。 如果确认过失人的违纪行为成立,视违纪情节的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如果违纪情节不属于严重情形(属轻微或较严重情形),根据实际情况,对违纪人做出三级或二级纪律处分。 这两种处分的审批权属于干部部(处)负责人。 干部部(处)负责人签名后,处分立即生效。 如果违纪情节严重(但构不成被辞退的),干部部(处)提出给予过失人一级处分的意见,提请一级部门首长办公会议审批。 一级部门首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一级部门首长签署意见,处分立即生效。 处分生效后,干部部(处)及时通知过失人的主管,过失人 的主管及时将处分情况通知过失人。 处分生效后,干部部(处)应及时将《评审报告单》提交人力资源部荣誉部,由荣誉部统一备案。 被处分人对纪律处分不服的,可向荣誉部提出申诉。 荣誉部接到申诉后,应立即进行调查了解,如果确认处分是公正合理的,流程结束;如果确认处分不当,则与 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七、完成流程的期限 纪律处分从提出到生效或被否决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有关人员将纪律处分通知过失人,过失人对处分不服的,可在自接到处分通知的两天内向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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