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网络设备公司异地集中认证、分散采购运作制度规定(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C、不定期计划 根据工作开展的需要,可随时制定不定期的需求计划,提出某一特定时期的需求,但这类需求的提出,一般应比实际需要到货时间提前一个月左右。 制定需求计划应按照 PROC/GP01“制定采购需求计划”执行。 02 协商、确认认证授权范围 行政采购中心 /各行政专家团 /北研上研认证采购组 根据需求预测、计划和采购历史数据统计,北研、上研认证 /采购组与行政采购中心、各专家团协商确定需认证当地供应商的采购 项目。 具体项目由行政采购中心合同管理处分单。 总的原则是:以总公司认证资源为统一平台,在总公司资源不能有效支撑异地采购时,建立异地供应商资源。 03 申购并取得批准 申购人 申购人根据工作需要,上非生产物品申购电子流或框架采购电子流填写申购,提交相应的主管批准。 此申购应参考已批准的采购需求预测计划。 04 认证 北研、上研认证 /采购组 根据已经确认的项目,北研、上研认证 /采购组启动认证过程。 认证工作的具体流程按照 PROC/GP03“认证合适供应商并签订合同”和华为采字 20xx第 1号“行政采购认证及文档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如果经认证组评审决定由申购人自购或由采购员代购,可在申购单上注明“自购”或“代购”字样,申购人或采购员直接根据此申购内容,寻找供应商自行采购。 异地认证 /采购组在认证工作产生的文档,其审批权限见附件(可参照行政采购 供应商认证及文档管理实施细则),其供应商信息与报价单的上网采取将有关表格传真给运作支持部(集中录入)的形式进行。 05 执行采购 北研、上研采购员 北研、上研采购员(简称异地采购员)根据异地认证 /采购组或深圳采购总部认证的结果在系统中向 供应商下单,并跟踪到货和处理例外情况。 运作初期由行政采购中心合同管理处统一分单。 具体流程参见 PROC/GP04“执行采购”、 PROC/GP04-0001“管理订单”、 PROC/GP04- 0002“订单更改”、 PROC/GP04- 0003“管理非生产采购例外情况--使用中质量发生问题”。 对于进口物品,如条件成熟,可在当地直接进口,否则仍由深圳采购员下单、跟单。 对于代购、自购方式,采购员或申购人采用现金(或支票)进行交易,以费用报销方式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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