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z-20xx-32市场街等人行道铺装工程内容摘要:

能进入综合评审阶段。 如 评标委员会 认为有必要,将对入围 投标单位 按顺序进行询标。 询标结束后 评标委员会 对入围 投标单位 进行评价与比较。 32. 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 根据 招标文件 规定和详细审阅各 投标单位 提交的 投标文件 ,逐项列出 投标文件 的全部报价偏差。 报价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  未按 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 投标保证金 ;  投标单位 提供的 投标文件 不 完整;  未按规定报价,存在严重的缺项漏项;  投标文件 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 招标文件 规定的时间且不能被接受;  有确凿的证据表明 投标单位 以低于成本价报价;  投标单位 承诺的质保期及质量标准不满足 招标文件 要求; 15  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无效或不符合要求;  投标文件 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不符合 招标文件 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 有上述情况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未能对 招标文件 做出实质性响应。 细微偏差是 投标文件 在实质上响应 招标文件 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 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 投标单位 造成不公平的结果。 细微偏差不影响 投标文件 的有效性。 如果 投标文件 实质上不响应 招标文件 的要求, 评标委员会 将视为废标。 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报价。 投标单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报价视为废标,但 投标保证金 不被没收:  招标文件 中要求必备的证件未能提供。  投标文件 未按 招标文件 的规定签署、密封。  投标单位 的 投标文件 存在重大偏差 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参加 开标仪式 及询标事宜。  投标截止时间 以后送达的 投标文件。  评审标准 中明确规定的情况。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投标单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报价视为废标, 投标保证金 将被没收:  投标单位 未按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 投标单位 在 投标有效期 内撤回报价。  投标单位 拒绝接受 招标文件 要求修正错误后报价条款的。  在整个 招标过程 中, 投标单位 有企图影响 招标 结果的任何不当活动。  投标单位 串通报价或采用不正当竞争方式。  投标单位 向 招标代理机构 、与 招标 有关的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 中标 单位不按 招标文件 规定的要求签订合同。  中标 单位未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 综合评 审 评标委员会 根据以下内容对 投标单位 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 确定预 中标 单位 : 采用综合评 估 方法,由全体 评标委员会 成员根据 投标文件 的制作情况、同类工程业绩、合理低价、合理化建议、质量工期保证措施、施工组织设计、 人员配备情况是否合理、 机械设 16 备是否齐全、社会信誉、执行合同的能力等综合因素 评定出预 中标 单位。 企业信誉高,技术力量强,市场行为和业绩好,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素质高,上年度承担工程的优良品率高,履行合同情况好者优先 中标。 评标委员会 可以要求 投标单位 对 投标文件 中含 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和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本 招标文件 的范围。 3特别注意事项: 如果有造假或借用资质情况者,报价时一经发现,予以废标,并没收其 投标保证金 ;中标 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借用资质者,立刻终止解除合同,停止拨付工程款,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过失方承担。 中标 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更换或人数变更须报经甲方同意,否则予以处罚(详见本项目合同条款),直至终止解除合同,停止拨付工程款,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过失方承担。 出借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一经证实五 年内不准进入茌平市场,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网等相关媒体进行通报。 本 招标文件 的最终解释权归 招标代理机构 ,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 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书面解释时,以 招标代理机构 最后发出的书面解释为准。 招标文件 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招标代理机构 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七、授予合同 3 中标 通知书 中标 单位后在 投标有效期 截止前,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 中标 的 投标单位 其报价被接受,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 中标 通知书”)中给出 采购人对 中标 单位按本合同施工、竣工和保修工程的 中标 总 价(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中标 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 单位按 中标 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建设单位进行签订合同。 17 第三 章 、 合同通用条款 本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通用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9年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中的“通用条款”。 第四 章 、 合同专用条 款 本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专用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9 年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中的“专用条款”。 18 第五 章、合同文件格式 (甲方)所需 (工程名称 )经 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以 CPZ202032 招标文件 在国内以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采购。 经 评标委员会 综合评审后确定 (乙方)为 中 标 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招标文件 乙方 投标文件 乙方在 招标 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本合同附件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三、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 (大写) 人民币: ¥ 元(小写) 本合同总价包含 招标文件 、 工程量清单、 图纸及勘察现场所显示的所有工程量,如无设计变更等因素, 中标 价为工程结算的最高限价,甲方保留对工程的最终审计权力。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 40%,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再付工程款的 40%,剩余 20%工程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 五、工期 :自签订 合同之日起 天。 六、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 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国家相关规范及乙方在 公开招标 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 诺。 七、其他 本合同应与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配套使用。 严格按照工程施工图纸、 招标文件 、乙方的 投标文件 施工,没有规定的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19 八、 工程质量保修条款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包修责任。 工程质保期: 年,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全部免费维修维护。 九、合同生 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还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合同生效: 乙方应提交:应提交履约保证金 、 中标 服务费及公证费。 本合同须经茌平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查合格。 十、验收 工程交付使用前,甲方和、乙方及有关人员(含财政局、专家等有关人员)一起在 日内检验工程质量等状况,如工程需要检测,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工程交付使用前,甲、乙双方与有关人员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并共同在《茌平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执行单》上签字确认。 对工程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和应当发现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 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日内负责处理。 如果乙方在 投标文件 及 招标过程 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经验收工作组共同验收,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按合同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严重违约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十一、违约条款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除拖延工期以外,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天应按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乙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甲方提示后 3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经茌平县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索的权利。 如因乙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乙方除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甲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20 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二、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茌平县政府采购中心、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及另一 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7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报茌平县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确定。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茌平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茌平县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 ( 2) 种方式予以解决。 十四、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九 条的规定。 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茌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备案。 十五、 如果没有工程量变更, 中标 价格为合同的最高价格。 十六、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九 份,甲方 一 份,乙方 一 份,茌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 份,监理 一 份, 招标代理机构 一 份。 甲 方: 乙 方: 盖 章 盖 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监督机构(盖章):茌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人: 21 第六 章 项目说明 一、 项目 情况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为工程施工, 花岗石板、路缘石、 树池 等有甲方提供。 第一标段:新政路 — 文化路 第二标段:文化 路 — 汇鑫路 第三标段:汇鑫路 — 建设路 第四标段:建设路 — 南环 第五标段:汇鑫路东段、建设路东段 注:其它 施工要求 详见图纸。 总报价中含基础土方不足部分,所需土方费用自勘察现场后包含在总报价中。 材料已经交接后,施工方负责看护使用,一切责任由施工方 负责。 第五标段 HDPE双壁螺旋波纹管 管材及焊接有甲方提供,乙方仅负责管道开挖及回填。 二 、特别注意事项: 如果有造假或借用资质情况者,报价时一经发现,予以废标,并没收其 投标保证金 ;中标 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借用资质者,立刻终止解 除合同,停止拨付工程款,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过失方承担。 中标 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更换或人数变更须报经甲方 ( 交通 局 及财局有关科室)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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