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流程及操作规范手册(doc153页)内容摘要:

理商业分保的业务及需分保的份额,并及时通知分、支公司。 ( 2)审核并提交分保意见。 总承保管理部核保人员对需办理商业分保业务的分保条件和比例进行审 核,并安排分保。 ( 3)对需要办理商业分保的业务,要及时在业务处理系统中进行标识。 ( 4)临时分保业务的批改。 安排了临时分保的业务因保单内容发生变化需进行批改时,如影响到分保条件,应由核保员进行审核并及时报送总公司承保管理部,并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批改,否则差异条件由分公司承担。 ( 5) 业务如有特约分保安排,则需在保单中如实、准确录入分保接受人、分保比例及分保手续费等信息。 2.“自留风险”的管理 ( 1)保额在我公司常规自留额以及再保险自动承保能力以内的业务,由承保管理部根据其承保授权下发的相关业务管理规定 自行决定承保份额及承保条件。 特别说明:本文所提及“常规自留额”指我公司所规定的分险种自留额(详见总公司再保险部相关文件),而非《保险法》规定的法定最大自留额。 ( 2)保额超出常规自留额以及再保险自动承保能力的业务,承保管理部根据其承保授权,应与总公司承保管理部在直接业务承保之前进行协商,由总公司承保管理对超出部分事先安排必要的再保险保障。 ( 3)在再保险保障未落实的情况下,分公司如要求承保超出常规自留额以及再保险自动承保能力的业务,应按照公司提高自留额的相关要求,逐案以书面形式事先上报总公司承保管理部,由 总公司承保管理部根据授权进行审批。 3.联公保业务的分保处理 以联公保方式承保的统括保单、异地业务在安排分保时,由出单公司统一按公司规定办理。 系统内参与联保或共保的各家分公司的累积自留保额不得超过公司该类风险的规定自留额。 六、超权限业务报审、批改和反馈工作流程 ( 1)各分、支公司应严格按照总公司授权承保业务,超过分公司承保权限的业务(含批改后超权限业务,下同),由分承保管理部报总公司承保管理部审批。 (参照总公司下发《超权限业务报批审核操作暂行规定》) 对超权限的业务,核保 人员指导或协助业务人员收集、编制相关材料并拟定初步意见后,送交本级公司承保管理部。 地市分公司应通过核保系统等形式将报批材料送交省级分公司承保管理部,省级分公司承保管理部必须进入核保系统进行核保。 业务资料的内容及格式,应按各险种的不同要求传送,其中应当包括: ( 1) 险种业务报审表 ( 2) 风险评估资料 风险评估资料的内容主要包括 : ; ; ; ,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险种、保险金额/责任限额、保险期限、保 险费率(毛费率和净费率)、免赔额 /率、使用条款及附加条款等信息; ; 、谈判的基本情况。 ( 3)上级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 4)异地业务(按照保监会及总公司大项目部的有关规定)要提供总公司大项目授权的书面证明,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联保业务, 其承保权限以该共保 /联保保险单的总保险金额 /责任限额计算。 系统内联保超权限业务由主承保公司或出单方进行报批,从承保公司只需将批复复印件存档即可。 在收到审核意见后,承保管理部应及时按上级公司 审核意见批复至承保公司。 出单后,该批复应连同保单副本(业务留存联)装订在一起。 在超权限业务正式批准之前,不允许就承保条件对外做出任何承诺,严禁先出单承保后上报审批。 分公司承保管理部应及时向总公司承保管理部反馈批复业务的执行情况(包括已承保和未承保的情况)。 对于产品线管理部门已经批复的承保方案,由于未能与客户达成一致意见而要求更改承保方案的,更改承保方案的程序视同重新送批。 经总公司承保管理部审批的超权限业务,如发生下述批改业务 ,视同超权限业务须再次送批,在得到批复后按照审批结果批改,有关批复信息的下达和报批业务执行情况的反馈同 5。 ( 1) 批改保额或责任限额 ,累计增加幅度超过原报审承保条件中相应额度的 10%; ( 2) 批改降低净费率; ( 3) 延长保险期限、减少免赔额 /率等其他重要承保条件; ( 4) 增加扩展责任条款或删除限制责任条款,或批改特别约定影响承保责任范围; ( 5) 已安排了临时分保的业务; ( 6)其他上级业务部门要求报批的批改业务。 七、出单工作流程 (一)出单。 出单人员接到最终核保意见后,依照有关规定,按核保结果签发保险单、批单。 动车辆保险单与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单是套打外,其余险种的保险单均为全打形式。 ( 1)缮制套打形式保险单 内勤人员接到投保单后,根据核保人员签署的意见,即可缮制保险单。 内勤人员将投保单内容输入到业务管理系统投保单、保险单对应栏目中,打印保险单一式三份。 ( 2)缮制全打形式保险单 ,应认真进行全面审核,核对无误后在 软件系统中缮制电子保险单 (含附表及分期付费协议 )提交核保员核保。 电子保单经核保员核保确认后,发还业务内勤打印。 ,打印顺序依次为:保单正本,条 款,副本。 即第一联“正本”打印完毕后,从电子条款库上选出保单对应的保险条款,并打印在保单正本背面,然后打印第二联“副本”和第三联“副本”。 ,可用 WORD 文档另行打印附页,并将特别约定内容输为“参见附页”。 保单正本与附页要按顺序,在前后相连的两页间使用业务专用章加盖骑缝章。 加盖骑缝章的方法是将保单正本与附页条款左侧对齐加贴,并在右侧背面各页错开一厘米上下居中处加盖骑缝章。 ,至少要确保保单正本和其中一副本能够打印正常,否则一式 三份全部作废,收齐之后加盖作废章。 如果在打印正本保单时出错(如轧单),则须将同号的其余两联全打专用纸用于打印正本和副本,这样,副本原件减少了一份,可将副本复印件与出错的正本粘贴一起视同为另一份副本原件。 如果在打印副本时出错,只要保证其中一副本打印正常即可。 ( 5)要素出错的保单应加盖作废章,然后再重新缮制电子保单并经核保后再行打印。 作废保单与其他保单应连号装订,不得扔弃或另外装订。 制单完毕,制单人应在“制单”处签章,并将保险单号码填写在投保单的“保险单号码”栏内,送复核人复核。 (二)复核签章 复核人 员接到保险单、投保单后,应认真对照复核。 经复核无误后,在保险单正、副本上签章。 复核内容包括: 、数字相符无错漏。 、保险费计算及大、小写正确。 (三)共保 /联保业务出单。 只有当我公司是共保业务的出单公司时,才能签发该业务保险单。 以联保形式承保的项目,系统内仅限一家分支机构签发保单。 特殊情况,确需将同一项目分为多张保单签发出单的联保业务,应有上级公司承保管理部的书面批复。 八、续保提醒工作流程 ( 1)收集续保信息。 各省分公司承保管理部 定期对下两个月即将到期的业务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 同时,由信息技术部协助提取各业务的保险金额、保费、简单赔付率和赔付次数等信息。 ( 2)将续保信息发送至各分支机构。 各省分公司承保管理部将提取的有关续保信息,分别发送至承保的分支机构。 各分支机构应将有关信息通知相关业务员,业务员与相应客户及时进行联系,确保该业务续保。 九、单证管理工作流程 单证是指保单、批单等重要承保单证。 其他重要单证的管理参照此流程执行。 、发放、回收的一般性流程:(参照总公司《业务单证管理实施细则》) ( 1)各 种承保单证由总公司根据计划统一印制; ( 2)各省级分公司根据需要填制《单证申领计划表》,总公司单证管理员核对无误后,将纸质单证的铅印流水号在单证管理系统中进行入库、复核、发放等操作,发放到各省级分公司,此时单证标志为“已发放”; ( 3)省级分公司根据各分支机构的领用申请,核对无误后在单证管理系统中发放,此时发放到支公司的单证标志为“可使用”,允许正常出单使用; 、分公司单证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单证查询系统,对所有单证的状态进行查询和监控。 承保管理部为分公司业务单证的管理部门,负责业务 单证的统一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 对已使用的业务单证,可采取“分散保存、统一管理、定期检查”的模式。 ( 1)直接办理业务使用单证的部门或单位 ,负责已使用单证的保管。 ( 2)承保管理部负责单证的统一管理 ,包括空白单证的领用、入库和定期回收 ,在单证系统中的发放登记 ,本级库未使用单证的盘点 ,指导、监督各支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承保单证的使用和保存 ,定期组织、参与对支公司未使用单证的清点和已使用单证的检查等。 对各支公司已使用单证检查的重点 ,是按规定允许手工签单的业务和台帐保单业务 ,检查纸质单证与业务系统数据的一致性和真实性。 ( 3)承保管理部应定期组织的对各支公司已使用单证进行的检查。 ( 4)各单证使用单位的主要领导为单证管理第一责任人 ,对领用单证的管理、使用 ,对未使用单证的回收、保管和已使用单证的保存、归档 ,对已使用单证与业务系统数据的一致、真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 5)各分、支公司在单证保管工作中应执行公司档案管理等相关规定,为已使用承保业务单证的存放、保管配备人员和器材,并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确保安全可靠。 已归档的承保业务单证不得随意销毁,保存期和销毁办法按档案管理的规定执行。 ( 6)已使用的机动车险单证应按铅印流水号单 独存放;已使用的非车险单证,使用套打方式的按铅印流水号和险种单独存放,使用全打方式的,可以自行选择按铅印流水号或保险单号存放。 对作废的承保单证,不得撕毁和缺页,应在单证各联加盖“作废”章后,将其按照单证的存放方式与已签发的有效保险单一并装订归档;退保或终止保险合同的业务,必须收回承保单证正本,其中由于赔偿达到保险金额而终止责任的业务,原则上也应收回承保单证正本,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收回的,要由相关责任人写出书面说明,附在该保险单业务留存联上,并在单证管理账簿上注明。 出单员出具批单时,应通过系统查询批改保单的流 水编号,并标注在批单上,以便与批改保单一同保存装订,对于保单副本已经装订后发生批改的批单,必须于当天粘贴在保单副本上存档。 ( 7)所有险种(含地方性产品)都必须关联单证系统进行管理。 4. 单证清分 对于已填具的投保单、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内勤人员应及时进行清理归类。 单证清分按下列要求进行: :保单正本、保险费发票(保户留存联)、保险合同签收单(保户联); :保险费发票(财务留存联)、保单副本; :保单副本、保险费发票(业务联)、投保 单、保险合同签收单(公司联)。 十、注销保险单、终止合同业务工作流程 、终止合同业务定义 注销保险单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前,保险双方任何一方提出解除保险合同要求时 ,在符合解除合同要求的情况下,保险人对保险单的处理。 终止合同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双方任何一方提出解除保险合同要求时 ,在符合解除合同要求的情况下,保险人对保险单所做的“退保”处理。 、终止合同业务流程 ( 1)注销保险单、终止合同业务审核通过后,出单员根据保险合同及相关业务规定进行注销保险单、终止合同业务操作。 ①属于注销 合同的保单,投保人已缴纳全部或部分保费的,按条款的相应规定进行退费;投保人未缴纳保险费的,不退任何保险费。 ②属于终止保险合同的保单,保单已起保、客户未缴纳保费的,在符合解除合同要求的情况下,终止保险合同,不退任何保费;相应的应收保费责任由业务人员承担。 保单已起保、投保人已缴纳部分或全部保费的,在符合解除合同要求的情况下,应根据合同有关规定进行退费。 ( 2)打印批单并收回保险单正本。 如果正本丢失的,必须有退保申请人的书面申明。 ( 3)对于进行了商业分保的项目发生注销保险单或全单退保,应当及时将具体情况报送总 公司承保管理部。 ( 4)客户申请批改、退保、索赔的有关申请(复印件)及其他必要材料(包括退保后收回的保单正本)一并归入原保单单证卷宗。 十一、批改工作流程 保险单签发后,保险事项若有变动,投保人应及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批改手续由投保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签章后,连同保险单正本一并交保险人,凭此签发批单。 保险人据此办理批改手续,加收或退还保险费。 批单文字应力求简练准确,一式三份。 经核保员及负责人审核后,由内勤签发,分别粘贴在保险单正本、副本上,并分别加盖骑缝章。 签发批单应另行编号,在《批单登记簿》上顺序登记。 投保人 的申请批改书应与投保单一起归档。 (一)批改处理 ( 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通讯地址 /住所变更; ( 2)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姓名、文字的变更(须提供户籍部门出 具的证明) ( 3)受益人变更(须以被保险人生存为前提,且申请时尚未发生保险事故) ( 4)增加或减少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 ( 5)增加或减少附加险 ( 6)变更保险期间 ( 7)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 ( 8)其他变更事项。 投保人变更保险合同时,应向保险人提交:《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或《保险合同解除通知书》、保险单正本、被更正人 身份证明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保险费发票及其它相关证明等申请资料,并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签名认可。 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后,应对保险单和有关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提交核保人审核。 批改审核的主要内容是: ( 1)检查批改资料是否完备,申请书填写是否正确,是否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的亲笔签名; ( 2)申请批改的事项是否符合规定;。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