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工作二十二种制度内容摘要:

回收处理。 八、疫苗开启后放置时间:活疫苗不得超过半小时,死疫苗不得超过一小时,超过时间应立即废弃。 欢迎各位家长或接种对象对医护人员的操作进行监督,发现没有按照操作规程办理和操作的,请及时拨打投诉电话: 6222981 进行举报。 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告知制度 一、核对受种者免疫卡证、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既往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某种疫苗的接种对象。 若发现预约接种的日期有误,应及时更改,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等。 经询问健康无疾患,再检查体温和其他有关体征,确定可否接种。 凡患有接 8 种禁忌症的不得注射或暂缓注射相应疫苗,应对受种者或监护人提供医学建设,并在卡、证上做好记录。 三、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和接 种费用与异常反应补偿方式等。 四、用钢笔做好免疫卡证接种日期等项目的工整书写登记,接种证上还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批号、接种者的签名。 疫苗使用登记簿上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生产厂家、批号和有效期等,并保存好接种记录。 五、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 1530 分钟,便于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能及时处理。 离开接种门诊前应预约好下次接种疫苗日期。 冷链管理制 度 所有的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 冷链设备有专房(或专室)存放。 房间应宽敞、明亮、通风良好,多台冰箱安装一个房间时应安装排气扇。 冷链设备专物专用。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冷链设备内存放食品或制作冷饮。 各种生物制品按规定贮存温度,分别存放。 贮存疫苗或制作冰排,应按设备额定容积大小进行操作,禁止超负荷运行,以免损坏设备。 冷链设备如有故障,应报告上级,并由专业维护人员进行维修。 建立辖区内冷链设备档案:①冷链设备分发登记表;②每台设备建立档案卡。 保持冷链设备清洁、卫生;定期对冷藏箱、包擦拭。 安 全 注 射 制 度 疫苗必须是国家卫生部或国家医药管理局有批准文号的生物制品研究所(或药厂)正式生产出品,并按规定渠道供应的产品。 疫苗的贮存、运输、接种必须按冷链规定操作进行。 过期、变色、出现沉淀、有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瓶有裂纹的,一律不得使用。 9 严格按照说明书掌握各种制品的禁忌症,接种前必须询问被接种者的病史、过敏史。 按照接种证、接种卡核对被接种者应种制品、方法、剂量、次数、间隔等,接种后立即上证、上卡登记。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采用一次性注射器,但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含有吸 咐剂的疫苗( DPT)使用前,必须充分摇匀。 卡介苗注射器、针头必须专 用,并分开清洗和消毒。 安瓶开启后,未用完的疫苗应盖上消毒棉球;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 1 小时未用完应予以废弃。 接种活疫苗不能用 2%碘酊消毒,局部用 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接种。 1卡介苗要准确注入皮内,严禁皮下或肌肉注射;糖丸不能用热开水送服;含有吸咐剂的疫苗要采用肌肉或皮下深部注射;麻疹疫苗接种后,不要用酒精棉球按压或涂擦接种部位;同时接种多种疫苗时,要分部位,分针管。 1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要严格执行回收销 毁制度,并应作好销毁记录。 1接种疫苗后应留在现场观察 1530 分钟,无反应后再离开。 1发生接种异常反应,要及时进行必要的处理,并立即向上级 报告。 1接种现场有必备的器械: 75%的乙醇、消毒棉球、煮沸消毒器、酒精灯、治疗盘等,还必须备有体温表、听诊器、血压计、针灸针, 氧气、 1/1000 贤上腺素等。 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一、一类疫苗必须按规定渠道(省 CDC— 市 CDC— 县 CDC— 乡镇卫生院 — 村卫生室)供应;采购二类必须事先经县 CDC 审核,核准后方可进购。 二、必须 专人负责疫苗的储存、分发和运 输。 三、疫苗必须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按规定的温度储存和运输。 疫苗贮存期间,保管员每天(上午、下午每一次)进行温度监测,并做好记录。 四、接收、购进第二类疫苗时必须查验疫苗批发企业资质,并索取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次检验合格证(有企业印章)以及疫苗运输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表,各类资料须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 2 年备查。 不符合规定,不能购进或接收。 五、领取或分发疫苗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以及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有计划地分发。 过期、失效疫苗,一律不能分发。 10 六、必须建立真实 、完整的购进、分发、供应记录,记录内容符合规定,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 2 年备查。 七、要经常核对疫苗进出情况,做到日清月结,每半年盘查一次,做到帐、苗相符。 八、 GAVI 项目乙肝疫苗必须专帐管理,凭《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登记卡》有计划地领发,保证只能用于新生儿,杜绝挪作他用。 疑似接种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预防接种人员要主动监测预防接种副反应,发现预防接种副反应时,除应进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进行登记并立即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填写预防接种副反应报告卡; 需要报告的预防接种副反应: ( 1) 预防接种后,无其它原因腋温大于等于 摄氏度,主诉临床症状超过 24 小时。 ( 2)免疫接种后 24 小时内发生:过敏性休克;不伴过敏性休克的过敏反应;持续性( 3 小时以上)哭闹;昏厥;中毒性休克综合症(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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