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手册(试行)内容摘要:

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六)对重大 (重点 )隐患采取由乡镇政府 ( 街道办事处 、工业园区管委) 挂牌督办的方式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督办,或上报 提请 县( 区 )政府(管委) 实施挂牌督办。 (七)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整顿的重大事故隐患,乡镇(街道 、工业园区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 收到生产经营单位要求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在 10 日 内进行现场审查。 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销号,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 提请县 ( 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 依法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八)乡镇(街道 、工业园区 )安监机构每月对辖区安全生产隐患销号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归档登记。 五 、乡镇(街道 、工业园区 )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15 (二 ) 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 有权 向乡镇(街道 、工业园区 )安监机构和负有安全 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举报。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对本单位有关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进行登记,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每年 3 月 31 日前,填写《重大危险源登记表》,报送乡镇(街道 、工业园区 )安监机构备案。 (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 (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 (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八)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人员,同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管理。 (九)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按月将检查情况报送乡镇(街道 、工业园区 )安监机构。 (十)对 重大危险源 存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 生,并及时向乡镇(街道 、工业园区 )安监机构报告。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并报乡镇(街道 、工业园区 )安监机构备案。 (十二)乡镇(街道 、工业园区 )安委会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安监机构要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 、乡镇(街道 、工业园区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一)乡镇(街道 、工业园区 )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乡镇(街道 、工业园 )党委 (工委) 、政府 (管委) 的统一领导,落实 16 人员,明确职责,统一指挥。 辖区相关单位必须主 动配合、积极协助,提高救援能力。 (二)按要求制定乡镇(街道 、工业园区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每季度开展 1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三)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发生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四)辖区内发生死亡事故(一次死亡 3 人以下的一般交通事故除外)或 3 人及其以上重伤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接报后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府 (管委) 和安全监管部 门报告,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并在事故处置过程中,每小时不少于 1 次续报。 (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决定启动本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时,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七、乡镇(街道 、工业园区 )安全生产值守制度 (一)乡镇(街道 、工业园区 ) 要 建立 24 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全天候电话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严格值班纪律,当班期间乡镇(街道 、工业园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职能部门负 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 24 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在重要时段、节假日、汛期和易发自然灾害的季节,实行每天24 小时坐班值班。 (四 )值班人员 (含带班领导 )必须坚守岗位。 当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须经请示值班领导审批,并指定相关人员代班。 (五)值班人员需切实履行值班职责,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 向 带班领导和县( 区 )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八、乡镇(街道 、工业园区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 (一)乡镇(街道 、工业园区 )领导班子成员为安全生产联系人,按 17 照“网格化”监管模式,落实一块网格为联系 点,按时向乡镇(街道 、工业园区 )主要负责人汇报联系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安全生产联系人每月至少对联系点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至少对联系点进行一次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 (三)对联系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督促联系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协调解决联系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四)指导联系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职业 卫生保 护等。 (五)联系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村(居 )委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组织应急救援、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帮助联系点查找原因、总结教训和制定预防措施。 九、 安全生产资料收集整理报送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 内容 ,是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 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要及时、准确。 (二) 乡镇 (街道、工业园区) 安 委会 办公室每月都要及时向相关站所和部门收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表、隐患排查月报表、隐患整改通知书、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和影像资料及事故处理等,并及时分类归档备 查。 如需报送到县 (区) 安委会办公室的,要及时报送。 (三) 相关站所在向其县级主管部门报送安全生产相关资料的同时,要及时向 (街道、工业园区) 安 委会 办公室 报送。 (四) 报送的表格和相关数据要有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 安全生产材料上报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凡不按要求报送材料的,将按照考核标准酌情扣分并 给予通报。 18 第三部分 乡镇(街道、工业园区) 安监机构工作 基本 要求 一、机构设置要求 (一) 乡镇(街道、工业园区) 应 设立安全监管专门机构, 有公章,有人员。 (二) 依据监管对象实际状况配备相应的 监管人员和装备, 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2 人以上, 人员在乡镇、街道编制总额内调剂。 二、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要求 (一) 安监机构 要有独立的办公地点,至少要有 1 间办公室,门口有醒目的 安监机构 牌匾。 (二) 安监机构 要有足够的办公桌椅。 (三) 安监机构 应有档案柜、电脑、打印机和大容量 u 盘。 三、监管检查设备要求 (一) 安监机构 要根据工作需要配齐监管检查和安全防护设备。 (二) 安监机构 应有摄像和照相设备。 四、档案整理要求 (一) 安监机构 要根据工作需要配齐档案盒和文件夹; (二) 档案资料要分类装订; (三) 基础档案 资料分类归档要详细、真实、及时。 五、 台账 分类要求 (一) 综合监管台账 : 包括收文登记簿、发文登记簿、安全生产会议签到簿、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簿 、 安全生产职责规定 及 基本制度 文件、领导分工及 安全生产联系点 文件、安委会成员文件、村(居)委会安全生产信息员 文件 等。 (二) 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监管 台账: 在开展生产经营单位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 生产经营单位汇总表、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根据数量多少可以按以下六类分类装订成卷,也可进一步细分(如烟花爆竹零售户)单独装订成卷。 材料应包含相关证照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相关批文、其 他与该生产经营单位相关的资料。 工业生产类:主要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 19 和供应业等以机械生产或加工出 口 产品为主要生产形式的行业类型。 不含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危险化学品类:是指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列入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化学品)单位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人员聚集类:主要是指在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 本类不含劳动密集型企业。 工程建设类:主要是指 以建筑施工、市政施工、电力施工、水利施工、装修施工为主要形式的行业类型。 包括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地质勘查业和其他建筑业等。 交通运输类:主要是指客运、货运、仓储物流为主要形式的行业类型。 主要包括铁路、道路、城市公共交通、水上和管道运输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邮政业等。 其他类:主要包括医疗机构(不含诊所)、学校(含培训机构)、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公共展览馆、公共博物馆、旅游景区景点、文化经营场所(含电台电视台、报社等)、电信楼、社会化 学生托管中心等。 ( 三 )职业卫生监管台账 : 包括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2020 版)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情况统计表 等。 ( 四 )危险(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台账: 包括 危险(民爆)物品的 使用 单位安全监管汇总表 等。 ( 五 ) 特种设备 监 管台账: 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登记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汇总表 等。 ( 六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台账 : 包括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台帐、重大危险源登记表、重大危险源巡查记录等。 ( 七 )宣传教育培训台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情况 等。 每年组织的安全宣传月活动有关的上级来文、本级文件、站所实施方案和总结、相关图片资料等要收集归档装订成卷。 (八)事故处理和应急管理台账 : 包括事故报告、各类应急预案 、应 20 急队伍 、 装备 、物资等有 关资料。 ( 九 ) 监督 检查 台账 : 包括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记录登记表、现场检查表、安全生产责令改正指令书登记表、责令改正指令书等。 (十)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包括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动态监管台帐 、 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台帐 、 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月报表 、 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零报 告周报表。 按照时间顺序按季度装订,材料多的也可按月装订。 ( 十 一 ) 年度工作成效 台账 : 乡镇政府和 安监机构 所下发的文件、年度计划、站所 、 村居 、 企业相关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目标考核结果等相关资料。 属贯彻上级各部门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资料,要把落实情况或下发、转发文件等附在上级有关文件之后。 21 第四部分 乡镇(街道 、工业园区 )安全生产基础台帐 和 检查用表 一、 本手册提供 39 种表格 ,作为 建立 台账和检查 时 样表使用。 鼓励乡镇 根据样表作适当修改为 符合本 地实际使用的表格。 二、涉及职业卫生检查,可参 照 使用《 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表》( ZWJB2020001),可从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健康司业务文件栏下载。 三、在应用中,应注意及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相关新规定。 22 收 文 登 记 簿 序号 收文时间 文号 密级 文 件 标 题 份数 来文单位 签收人 承办人 备 注 台帐类别:综合监管台帐 23 发 文 登 记 簿 发文时间 发文 编号 文件标题 承办人 收文单位 签收人 收文时间 备 注 台帐类别:综合监管台帐 24 台帐类别:综合监管台帐 安全生产会议签到簿 会议名称 时 间 地 点 单 位 签 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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