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商务职业学院规章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将学院校名更改为不限制专业发展的校名,根据社会需求的必要性、教学计划的科学性和办学条件的可行性设置振兴辽宁的新专业,为社会服务。 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在十一五期间实 现每个专业建设 12个实验室的目标,达到本院实验室能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 70% 以上。 计划在原有实验室的基础上,增设会计手工实验室、会计电算化实验室、连锁经营与管理实验室、酒店管理实验室、物业管理实验室、汽车实验室、物流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 加强实训教学工作,巩固实训教学效果,提高学生实践技能,增强动手能力,以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技术能手为教学管理的目标。 由双师型教师带领到实际工作单位进行岗位实训,通过单项、阶段、分岗位和综合实训,提高学生实践技能,培养学生的服务意识,增强学生动手能力。 在巩固现有实习基地的基础上,每专业再增设 13个实习基地。 要求达到我院的实习基地能满足 80%实习学生的需要。 在增设新专业的同时,把实习基地建设纳入审批新专业重要内容抓实抓好。 以实习基地为依托,积极开发省内外就业市场。 以旅游管理专业为试点,探索推行与实习单位的 “订单 ”培养模式,推进产、学、研联合办学模式。 基本建设投资规划: 学院董事会采取吸引社会力量财力加盟、与社会力量合作和向银行贷款等方式,为学生提供后勤服务,保证学院五年的建设和发展总投资为 6千万元人民币按时到位, 2020年已投资 1000万元实施购买土地 200亩等项目。 2020年再投资 3000万元完成建设 3万 ㎡ 教学生活用房和校园相关建设的任务, 2020年以前 再投资 2020万元完成 1. 65万 ㎡ 教学生活用房建设和教学设备配备。 教学设备投资按教育部规定每生 3000元,随着学生数量的增加逐年增加投入,到 2020年预算教学设备经费总投资为 900万元。 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应体现以服务为宗旨,以构建优质、高效的教学、科研信息中心为目标。 以现代化管理技术为手段,使图书馆的建设、发展与现代图书馆发展趋势保持同步,建设一支人员专业结构合理,专业知识 与文化素质较高的图书技术管理队伍。 为学院教学、科研和人文素质培养提供优质服务,逐年稳定投入资金,到 2020年,使图书馆藏书量达 24万册。 锦 州 商 务 职 业 学 院 规 章 制 度 8 全面建成校园网络系统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为实现数字化校园奠定基础,构建适应现代课堂教学,优化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的现代教学技术应用系统建设学院多媒体教学软件资源库,为教师、学生提供课堂教学、远程教学和网络学习等优质资源和多元化的学习环境。 建设一个以适合学生自主学习,师生网络交流,远程教学和教学资源管理为主的远程网络教育系统。 系统具有较好的先进性、可靠性、扩展性,能充分发挥学院 的资源和人才优势,成为现代远程教育、教学的有力工具。 锦 州 商 务 职 业 学 院 规 章 制 度 9 锦州商务职业学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 2 条 我院的办学宗旨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为社会培养合格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第 3 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本校。 第二章 校名、校址 第 4 条 校名 我院 的发展目标是:第一阶段校名为“锦州商务职业学院”,开展以经济类为主的高等职业专科学历教育;第二阶段校名为“渤海职业学院”,逐步建成理、工、医、农、管、文、经七个学科为主,为现代工业和现代化服务业培养的本科、专科、中专层次的学历层次职业教育,为辽宁的振兴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第 5 条 校址 校址在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路东段二号。 第三章 办学规模 第 6 条 我院是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办学规模在 2020 年为在校生 3000 名。 2020 年在校生为 6000 名。 第 7 条 办学层次为大学专科、 中专。 争取在 2020 年发展成本科学历教育的职业学院,为本科、专科和中专的多层次的职业教育学院。 第 8 条 办学形式有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脱产生、成人学历教育的函授生和网络教育学生及培训有实习操作技能的非学历教育的培训生。 锦 州 商 务 职 业 学 院 规 章 制 度 10 第四章 学校的资产 第 9 条 学校主办者为北京德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 6000 多万元。 第 10 条 学院办学条件:在十一五期间,从 2020 年开始扩建校园,再投资 6000 万元,购地 200 亩,建筑 万平方米教学生活用房,教学设备 900 万元,图书 24 万册。 使新校园在 2020 年形成 3000 名在校生的办学条件。 在十二五期间再投资一亿元, 200 亩土地, 9 万 m2教学生活用房, 1800 万教学设备, 48 万册图书,形成可容纳 6000 名在校生的办学条件。 第五章 决策机构 第 11 条 董事会 ( 1) 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由投资者代表 2 人、院长 1 人、书记或副院长 1 人、职工代表 1 人,共 5 人组成。 每届任期三年。 董事会是学院的决策机构。 ( 2) 董事长的产生 董事长由股东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 3) 法人代表 学院的领导体制是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法人代表由董事长或院长担任。 第 12条 董事会职权和议事规则 董事会职权: ( 1)董事会职权聘任和解聘校长; ( 2)修改学院章程和制定学院规章制度; ( 3)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计划; ( 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 5)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 6)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 7)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董事会议事规则 ( 1) 董事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临时召开。 ( 2) 董事会议事由董事长主持。 ( 3) 董事会决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拥护成立。 ( 4) 董事会议题提前三天通知与会者。 锦 州 商 务 职 业 学 院 规 章 制 度 11 ( 5) 董事会每次会议做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第六章 专业设置 第 13条 专业设置原则 决定专业设置必须以社会需 求为导向,以具有能完成专业教学计划的师资力量为前提,以能保证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的教学条件为基础来考虑专业设置。 第 14条 专业 ( 1)目前大专有十六个专业 外语信息系: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商务英语、旅游英语、 经济系:会计电算化、保险实务、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 管理系:物业管理、旅游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市场营销(汽车营销与技术服务)、 ( 2)中专有八个专业:计算机及应用、电子商务、商务外语、旅游与服务管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商品管理、会计、物流管理 ( 3)根据辽宁“五点一线”和锦州“西海工业区”的经济 发展需要,增设工业、交通、建筑、护理等新的专业。 第 15 条 办学类别 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大专学历教育) 与名牌大学合作办学(本科学历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网络教育(专升本学历教育) 中专学历教育 第七章 财务管理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 16 条 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自觉接受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会计监督。 第 17 条 实行财务预算、决算制度。 每年财务部门将预决算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一次。 第 18 条 遵守收费审批制 度,先审批后收费,一律实行凭证收费。 每年向省物价局报批一次学费和宿费收费标准,未经审批的经费一律不收取。 第 19 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出纳。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 20 条 出资人同意按《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不收取回 报。 第 21 条 学院董事会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每年度末进行财务审计。 锦 州 商 务 职 业 学 院 规 章 制 度 12 第 22 条 学院的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 23 条 学院章程依据民办教育法的规 定和学院的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 章程每年修改一次,董事会讨论确定。 第 24 条 学校终止时,由董事会会议决定。 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经批准后依法律程序终止。 第 25 条 本章程从 2020 年 9 月 23 日通过之日起执行。 锦 州 商 务 职 业 学 院 规 章 制 度 13 行政管理 党群组织管理工作制度 学院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学院党组织在市委领导下工作。 党的组织在学院设基层党委。 在机关和系分别设置党总支部委员会,在各系(专业)和机关、后勤分别设党支部。 二、各级党组织的职责,主要是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教育党员起模范作用和先锋作用,支持行政领导的 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党的自身建设 加强党的队伍建设。 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高的优秀党员从事学院政治工作。 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把保证和促进教学、科研中心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 抓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根据上级党委统一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 “三个代表 ”的重要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件和专业知识。 教育党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增强改革开放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事业 心,振奋精神,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 在党员评议中,坚持标准,表彰先进,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认真贯彻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特别要重视在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扎扎实实地抓好党支部建设,组织好本单位党支部达标活动,抓好 “三会一课 ”的落实,提高党支部战斗力。 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教育党员讲理想、讲信念、讲奉献。 做好纪委检查工作,加强党风廉政的建设。 党总支每年要搞一次 自检自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学院党委。 四、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时事政治,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团结党内外的干部与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 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紧密结合各项工作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实际,围绕学院中心工作进行。 切实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定期对学生的思想状况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经常了解、关心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维护群众正当 权益,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五、做好干部工作 基层党组织同本单位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本单位干部管理和日常考核。 加强本单位干部的培养、考核和监督,向学院推荐优秀人才从事党政管理工作。 锦 州 商 务 职 业 学 院 规 章 制 度 14 参与讨论本单位教职工进修、评定职称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政治审查工作。 协助学院院长做好民主推荐和选拔任用干部的考核工作。 党支部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教职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 督,定期召开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本单位群众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组织党员认真学习 “三个代表 ”的重要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当中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大胆进行革新和创造,努力做好本单位行政和业务工作,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六、积极研究和探索党支部工作规律,围绕 学院中心工作,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克服形式主义,注重工作实效。 在活动方式上,坚持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在活动内容上,贴近学院改革和发展的实际,贴近党员的思想实际,在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政治、业务素质上下功夫。 工会组织职责 工会委员会暂行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 本院工会在市总工会和学院党委双重领导下工作。 本院设工会委员会,工会委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机关各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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