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责任制内容摘要:

凡属公司购买的一切物资均属公共财产,所有员工都必须爱护,不得恶意浪费和损坏。 因个人行为造成物质资浪费、丢失和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 恶意损坏的必须加倍赔偿。 物资管理员对所有新采购的物资必须先分类清点 ,后入库,上卡后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发放,除一些如纸张、铅笔、刀片、笔芯等常用的消耗品外,一般物资均应集中保管,个人不得私藏。 任何人领用任何物资都必须履行签字手续,不履行签字手续而造成物质流失的,由保管员负责赔偿。 每月末物资管理员 应对物资库存情况进行清点,并作出相应的物资补充计划,以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好矿井灾害预防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矿井“一通三防”、顶板、水灾、机电、爆破、提升运输事故的预防。 职责: ①、 矿长对本管理制度的实施全面负责。 ②、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水灾事故预防工作负责; ③、 主管采煤、掘进的生产矿长对采面、掘进顶板事故的预防工作负责; ④、主管机电的矿长对重大机电运输提升事故预 防工作负责。 ⑤、 各有关业务科室负责相关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的编写 ,并监督执行。 ⑥、 安全检查处、安检科对制度的制定及执行进行监督 .⑦、 区域公司生产技术处、通风处、机电处分别负责矿井灾害预防制度的指导、审核。 每年组织由总工程师任组长、各副总工程师任副组长、有关科 (队 )长任成员的灾防计划编写领导小组,由通风科负责制定年度灾害预防计划。 计划部门负责提供下一年度矿井产量和开拓进尺安排情况,包括生产采区和准备采区 ,年度内计划采掘工作面接替情况。 机电科负责提供本年度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及管理现状。 地测科负责提供下一年度矿井涌水情况,生产地区煤层顶板简况。 调度室负责提供本年度井上要害部门及井下工作地点通讯设备简况。 以上由地测科、调度室提供的资料交通风科。 根据计划和其他部门提供的下一年度相关资料作好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①、 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绘制足够的各类图纸 (1: 2020)分别下发至矿领导、副总工程师、机关各科室、区队,同时上报区域公司、地煤公司及与矿井签署矿山救护协议的救护单位。 ②、通风科负责绘制通风系统示意 图、通风系统网络图和注浆系统图、防尘系统图、避灾路线图、监测系统图。 ③、 机电科负责绘制矿井供电系统图、井下排水系统图、井下消防洒水系统图和井下压风系统图。 ④、 机电科负责绘制井下压风自救系统图。 ⑤、 地测科负责绘制井上下对照图,图中应标明井口位置和标高,主要采区巷道和年度内发生接替的采掘工作面位置,地面建筑、公路、钻孔、储水池及其它存放可供处理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地点。 ⑥、 调度室负责绘制井下通讯系统图 (图中注明电话安置位置 )。 完成时间:《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于每年的 11—12 月完成。 ①、 11 月上旬 成立编写领导小组,安排编写工作。 ②、 通风科、地测科、调度室提供的资料于 11 月 15 日前完成。 ③、 计划科提供的资料于 11 月 10 日前完成。 ④、 通风科、通风队、机电科、地测科负责完成的图纸于 11 月 30 日前完成。 ⑤、文字编写工作于 11 月 30 日前完成。 ⑥、 12 月 5 日一 10 日进行会审。 ⑦、 12 月 11 日一 15 日进行打印装订。 ⑧、 12 月 16 日上报送审。 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每季度根据生产情况,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进行修订或补充,经审批以文件形式下发。 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全员贯彻学习,每位入井员工 均要熟知灾害预防措施、预兆、牢记落实措施的责任及避灾路线,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应对现场安全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及时消除各类事故或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防止事故扩大,特制定本制度。 应急救援制度是《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制度。 矿必须在每年一季度前将下一年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由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编制并组织实施, 安监处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和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矿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全矿职工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传达、贯彻和学习,并组织好学习签字活动,让每一个职工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的详细内容,防患于未然。 各项目部(施工队)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并实行全员学习签字制度。 加强职工对水、火、煤尘、瓦斯、顶板等各种自然灾害的认识,让职工掌握发生各种灾害时的现场应急抢救基本知识。 必须教会职工如何使用自救器,每个职工必须熟记发生紧急情况时的报告程序和逃生避灾路线。 加强职工自救、互 救知识教育,必须让每位职工掌握一定的自救技能,能在紧急情况下实施自救与互救。 发生事故时,矿应当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对事故进行抢救。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清点制度 为保证入井人员安全和生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生产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外来检查工作、参观学习人员入井,依照本制度进行入井检身和出入清点。 生产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培训时间和内容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不得入井。 外来检查工作和参观学习人员须由项目部进行安全注意事项介绍, 登记后,由有关人员陪同方可入井。 本项目部生产作业和管理人员入井,应当按矿灯牌号领取矿灯和自救器。 出井后,应立即交灯、换牌,不许出井后不交灯或延时交灯。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下井: ①、 班前喝酒的 ②、 未戴安全帽或未携带自救器、矿灯的; ③、 穿化纤衣服或着装不整齐的; ④、 带烟草和点火物品的; ⑤、 休息不好,精神恍惚的。 矿灯集中管理,专人专号使用。 矿灯房应对矿灯统一编号,禁止无牌发放矿灯或乱发矿灯。 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人员下井,实行挂牌制度。 作业人员下井,实行班前点名、班后考工制度。 班前未 点者禁止下井;班后 2 小时未考工者,值班人员应当查明原因并向值班领导报告。 班组长负责掌握当班作业人员出入井情况。 当班作业结束,班组长应当最后离开作业现场。 1每班换班 2 小时后,矿灯房须把尚未归还矿灯人员的名单报值班领导。 确因工作需要延时出井的,作业班组长或本人应事先报告值班领导。 1违反本制度,根据情节和后果,依照本矿制定的现场管理规定实施处罚。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煤矿生产建设必须遵循的“三大规程”之一,是各工种职工进行生产活动的准则,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可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工程质量,避免违章作业,减少人身、设备和财产损失,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技术操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领导 成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领导小组,矿负责人任组长,矿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生产副总、安全副 总、技术副总及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成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施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 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核小组每月对各单位的学习贯彻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每年度进行总结评比,进行兑现奖惩。 二、操作规程依据标准 本矿所有上岗人员均以《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学习使用标准。 三、各工种学习内容 结合本矿实际,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及爆炸材料等 6 个专业实行对口学习,并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要求本矿工人力求弄懂、学通、学会、学精。 四、学习上岗要求 本矿员工分专业、分岗位、分 工种,针对各自的岗位、工种对口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参加本矿组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一律停止工作,继续学习,待考试及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新招员工必须进行培训参加安全知识及操作规程的学习,待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凡调动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重新参加操作规程的学习,待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凡未参加安全操作规程学习上岗工作的员工,一经查出,立即停止工作,并对有关安排上岗工作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五、操作规程的落实考核 安全科对不按时组织学习的单位,一次性罚单位主要负责 人 200 元,并及时进行补习。 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个人每次罚款 100 元。 对学后理论不能联系实践且未按操作规程现场作业的按 三违 论处。 各工种上岗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对考试不合格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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