轧钢厂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任务填写 “ 班前会 ”记录; “ 安全活动日 ” 每周开展一次,传达有关安全文件、事故通报,学习有关安全规程。 有活动主题、活动内容及 3名 以上员工讨论发言,并记录在案; “ 安全检查活动 ” 每周开展一次,对工作现场的工作环境、设备设施、使用工具、人员操作行为等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如何进行整改记录在案。 根据 “ 互保制度 ” 班组员工组建互保对子,并签定《安全互保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及义务,《安全互保协议》需双方签字,盖戳,在班组备查。 建立班组员工《安全教育登记台帐》,对新分配、转换工种、工伤病休的员工进行本班组生产现场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 试卷要批阅,在班组备查。 建立班组《安全事故分析统计台帐》,针对本班组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 事故分析,找出发生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按发生事故 “ 四不放过 ” 的格式,每月填写一次,没有事故填:无) (二)班组员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达标知识、安全常识的现场考问: 申报达标班组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要 “ 会写、会背、会用 ”。 对班组安全达标知识 1— 6页的内容、安全常识 1— 15题要熟背。 员工考试为现场口问回答。 (三)班组长安全考试: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安全达标知识 1— 6页的内容、安全常识题。 班组长考试为笔答, 90分及格。 (四)生产现场班组安全操作、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环境的检查: 班组安全操作检查: 员工劳保用品按要求穿戴整齐;按作业程序、操作要领、安全注意事项作业,杜绝 “ 三违 ”。 班组安全设施、设备检查: 班组作业现场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安全标志牌齐全可靠。 班组安全环境检查: 班组作业现场环境达到物件摆放 “ 人不碰物、物不碰人 ” 、安全牢固;作业环境无污染(无油污、工业垃圾等),各种防护栏、沟壕盖板完备;安全通道畅通,光照度满足作业要求。 二、验收考核办法 基础工作:无 “ 八项制度 ” 、 “ 五项评分标准 ” ,扣 1分。 未装订在 “ 班组安全综合记录本 ” 上,扣 1分。 班前会 未按 “ 四必讲 ” 要求开展的,扣 1分。 未作好记录的,扣。 工作任务确定,相关安全负责人未写在班前会记录本上的,扣 1分。 无记录者视为未开会,扣 1分。 “ 安全活动日 ” 未按时召开,扣 1 分。 无活动主题、活动内容,少于 3 名员工讨论发言的,扣 1分。 无记录者视为未开会,扣 1分。 “ 安全检查活动 ” 每周开展一次,对工作现场的工作环境、设备设施、使用工具、人员操作行为等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如何进行整改记录在案(整改负责人、整改完成时间)。 申报达标班组未签定 “ 安全互保协议 ” 扣 1分;无安全教育统计台帐、无安全教育 试卷者各扣 1分,试卷未批阅的扣 1分。 未建立班组安全事故统计台帐的,扣 1分。 员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达标知识、安全常识考问,掌握不好,存在问题的每次扣 1分。 班组长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达标知识、安全常识考问,掌握不好,存在问题的每次扣2分。 员工劳保用品穿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次扣 1分; “ 三违 ” 人员,每次扣 1分。 班组作业现场的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存在安全隐患,扣 1分;安全标志牌不清晰,不能起到安全警示作用的,扣 1分。 1班组作业现场的物件摆放不整齐、不牢固 ,影响人员通行及作业,扣 1分;作业环境有污染(油污、工业垃圾等),各种防护栏、沟壕盖板不完备、不安全的,扣 1分;安全通道不畅通,光照度不能满足作业要求的,扣 1分。 1上述验收问题如在北营公司验收中出现的,按北营公司考核执行。 1对验收不合格的班组,责任单位作业长写出书面检查上报安全保卫科;班组长参加厂统一举办的班组长达标考试;作业区安全员写出书面检讨,并在安全例会上进行原因说明。 1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在复验收中仍不合格的班组,考核责任单位作业长 500元;班组长300元;作业区安全员 200元。 1参加第二批新验收未达标的班组,考核责任单位作业长 500元;班组长 300元;作业区安全员 200元。 班组达标率未达到 80%以上,考核厂安全科长 500元。 第九节 吊车工安全操作规定 一、吊车工在正常生产状态下,接听和拨打手机仅限于工作信息的传递,接听和拨打时间不允许超过 1分钟。 二、吊车在行进及吊运作业时,吊车工一律严禁接听和拨打手机,一切行动听从地面人员的正确指挥。 三、吊车工应随时观察地面情况,严格遵守《吊车工安全操作规程》,地面指挥人员要保证在天车工可以目视到的位置鸣哨,鸣哨即为发出工作指令,吊车工 应在哨响后立即启动车辆进入工作状态。 四、正常生产时,原则上吊车工不准离开驾驶室,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必须与地面指挥人员说明去向及离开的时间。 否则,按脱岗处理。 五、当地面人员与吊车工在工作中发生意见分歧时,吊车工如认为地面人员属违章指挥可以拒绝作业,同时请示作业区及厂相关负责人协调解决,严禁吊车工私自下车到地面与指挥人员理论。 同时地面指挥人员也不许上吊车与吊车工理论。 六、如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每次予以吊车工 50— 200元考核 第十节 环保考核规定 一、环保设备运行完好率达到 100%: 环保设施 计划检修,生产区应提前二天向生产安全科提出书面报告 . 环保设施突发性损坏, 1小时内通知调度室,否则,考核责任单位 200元 /次。 环保设施处于不完好状态的,责任单位要在 24小时之内上报原因,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 否则考核 500元 /次。 二、废水零排放: 废水达到零排放,日常无故外排考核 5000 元 /次;责任区长给予警告处分,生活费 1 个月;造成后果的给予免职; 因设备检修等原因需外排废水,必须提前二天通知生产安全科,获准方可进行;否则考核生产区 1000元 /次; 上级部门环保检查不合格,责任区长、 生产安全科长考 2020元;造成后果的免职。 污水排放、粉尘检验、评估通报等管理失控,并造成后果的予以环保主管负责人免职。 三、日常管理: 生产区建立、规范外排水制度及记录。 环保设施岗位建立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对未按要求进行检查,无记录的,考核生产区 100元 /次。 严禁使用生产水冲刷地面,违反规定,予以责任单位负责人 200元 /次考核。 发生烟(粉)尘严重溢出或大量氧化铁皮飞舞现象,考核 1000元 /次。 每月对各生产线水质检验 1次,结合除尘的检查结果形成报告上报; 按规定时间(每月 26 日下 班前)上报环保月报,迟报、不报考核生产区 500元 /次。 第十一节 消防工作考核制度 一、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无消防管理制度、消防事故应急预案及防火负责人的每项考核责任单位 500元。 二、灭火器喷嘴损坏,每具考核责任单位 100元; 三、灭火器上有杂物、灰尘、无铅封及摆放不合理,(未按规定区域摆放)每项每具考核100元; 四、灭火器使用后,无使用报告(事故分析)考核责任单位 200元; 五、无故放空灭火器,除按价赔偿外每具考核 100元; 六、现场摆放过期灭火器及以放空的灭火器每具考核责任单位 100元; 七 、消防水带缺损,灭火报警装置失灵、损坏而未上报的考核责任单位 500元; 八、未按要求配置防火设施及器具的(防火沙、防火沙箱、防火钩、防火桶、防火锹)考核责任单位 200元 /处; 九、消防警示标识未按规定配置的考核 100元 /处; 十、私接、占用消防水,未经允许停用消防设施的,考核责任单位 2020元。 十一、每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考核生产区 5000 元;考核事故单位消防第一责任人 2020元。 十二、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证,如没有动火证动火的,考核动火人 100元;考核单位负责人 200元; 十三、隐患整改不及时且没有防 范措施的考核责任单位 200元; 十四、隐瞒、谎报火灾事故的考核责任单位防火负责人 500元; 十五、消防常识(四级安全教育)没达到应知应会,考核生产区 20 元 /人;生产区安全员50元; 第十二节 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一、治安防范管理体系 由各科、生产区组成治安防范管理体系。 各生产区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机构,组建治安巡逻队伍。 二、轧钢厂治安防范组织机构 组 长:杨 宽 副组长:张晓燕、唐耀武、赵庆河、牟立君 委 员 : 卢炳杰、王晓峰、宫贵民、曹国东、杨 俭、荣 泽、白国伟 各生产区设立以区长 为组长的治安防范组织机构;设专人负责日常检查和治安案件的上报工作。 “ 治保会 ” 作用,切实履行职责,抽调专、兼职人员对本辖区的各种易盗物资进行重点看护。 “ 治安防范工作措施 ” ,明确责任,划分责任区域落实责任人,严格履行责任追究制度。 “ 治安防范 ” 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 “ 治安防范 ” 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要进一步完善治安防范硬件设施,堵塞漏洞。 三、治安考核 生产区发生物资被盗时,能够及时报案并采取措施制止的,对责任单位可以免予 处罚。 废钢、冷料失窃,按被盗物资价值的 2倍考核生产区。 该区域治安防盗第一责任人承担被考核额的 10%。 电缆及备品、备件、材料被盗的,除按被盗物品自身价值的 2 倍考核责任单位外,对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报厂相关领导后,确定需承担的责任及考核。 “ 调度室 ” 作为治安防范指挥、协调部门,可启动治安防盗应预案,调集人员对发案部位进行增援,对不服从指挥的生产区及个人可予以每次 100— 1000元不等的处罚。 对当月未发生失窃案件的生产区,奖励生产区 1000元,生产区治安防盗第一责任人 300元。 四、具体 要求 各生产区要建立相应的治安防范工作纪录,对本辖区治安防范工作情况进行记载。 成立至少由 3 人组成的专、兼职 “ 治安小分队 ” ,队员佩戴袖标,袖标上标明所属生产区名称。 重点防范部位,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实行 24小时巡逻制,并做好巡逻记录。 第十三节 危险化学用品(丙酮)管理制度 一、储存 丙酮的储存、保管必须与其它物品分开。 严禁在露天、人员集中场所存放,禁止与食品、生活用品及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一处。 储存丙酮的仓库符合 “ 四防 ” 要求,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实行 “ 管库、收发、领取、本帐、门锁 ,双人负责制,相互制约。 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单独立帐,记录规范。 入、出库登记清楚数目准确。 二、发放与使用 领取时,需经单位主管领导、保卫人员签字、盖章到保管员处领取。 取送丙酮必须两人以上,严禁中途逗留。 接收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后,方可接收。 领出后要及时使用,随用随领。 使用时须设置监护人员,使用结束后,使用人与监护人在使用记录上签字、备查。 稀释后的丙酮,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三、考核办法 丙酮丢失、帐物不符,责任人调离原岗位。 存放丙酮的库房内存放食品、生活用品及易燃易 爆物品等考核主管领导 500 元,责任人200元。 丙酮在使用过程中,无使用记录或记录记载混乱,无法查证,考核使用人、监督人员及主管领导各 500元。 将丙酮送与他人或做其它用途,发现一次考核主管领导 500元,责任人由所在生产区自行处理。 后果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四节 轧钢厂生产合同执行规定 一、计划执行原则:按合同组织生产,按合同组织发货。 二、考核规定: 生产计划执行率要达到 100%。 非计划生产,按 2元 /吨考核生产区长, 5 元 /吨考核生产单位。 降判量由技术科裁定责任后,按非计划考核。 降判量不计入当月产量。 合同执行错误,考核生产科长 500元 /次。 成品库房管理,必须达到帐物相符,定置摆放,生产科组织检查,对不达标的作业区,考核作业长 2元 /吨,生产区 10元 /吨。 合同兑现率达到 100%。 不按合同发货,完不成交货期,考核生产区长 1000元 /次,成检作业长 1000元 /次。 造成损失的,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三、本规定从二 ○○ 八年六月起执行。 第三章 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节 设备前期管理制度 一、设备在使用前,设备供应科主管备件计划员、设备员要组织验收,如安排不到 位扣 100元 /次,作业区不积极配合考核作业区 200500元。 二、设备到达现场后,计划员要通知档案室,将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存档,不执行者考核 200元 /次。 三、新上或技改等未正式使用的设备,主管设备员要组织培训,否则考核设备员 100元 /次,作业区未安排人员学习考核 500元 /次。 四、作业区未对润滑点进行润滑的,发现一次考核 100元 500元。 第二节 进口设备管理制度 一、进口设备验收时,须按图纸逐项检查。 否则每次考核 100元。 二、进口设备润滑必须按技术要求进行,不允许油品混合,如混合或未按原设计 使用油品每次考核 500元。 油品要按要求定期检验并更换,否则每次考核责任单位 200元。 三、进口设备如辊箱等必须按技术要求涂油或放在油池中浸泡,如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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