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新版本内容摘要:

含引出位置、材质、规格、颜色标识等)不符合要求,或线上装设开关、熔断器、与工作零线混接,扣 5~ 8分 工作接地或重复接地(设置、安装、材料 、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扣 5~ 8分 电气设备未接保护零线或接零保护不符合要求,扣3~5分 突出设施防雷措施不符合规范( 或设计)要求 ,扣 2~5分 10 3 配电 线路 未按要求使用保护零线 ,扣 10分 线路及其接头不能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扣 5~10分 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 10分 电缆沿地面明设、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或其他敷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 10 分 线路敷设的电缆线老化、破皮未包扎或 破损严重未及时更换 , 扣 5~ 10分 室内明敷主干线距离地 面高度小于 ,每处 扣 2分 存在乱拉乱接或架空缆线上吊挂物品现象,每处扣 2分 10 4 配电箱 配电系统未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扣 20 20 15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开关箱 分 开关箱 (末级 )无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每处扣 5分 箱体及箱门未做接零保护,每处扣 5分 闸具损坏、闸具、垫板材质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5分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未正确设置 N线端子或 PE线端子板,每处扣 5分 箱体结构、材料、箱内电器元件设置不满足规范要求,每处扣 5分 开关箱违反“一机 、一闸、一箱、一漏”,每处扣 2分 配电箱内未按要求设置 可见 断开点的 隔离开关,每处扣 2分 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等不便操作,每处扣 2分 电箱内布线混乱或 配出线无护套保护, 每处扣 2分 配电箱无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每处扣 2分 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每处扣 2分 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或检测不灵敏,每处扣 5分 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 2分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 2分 5 现场 照明 照明变压器未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扣 10分 照明未采用专用回路或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装置,扣5分 (地下 暗挖、潮湿等) 特殊场所未按规定使用 24V及以下安全电压,每处扣 5分, 照明线路和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手持照明 灯具未使用 36V以下电源供电,扣 10 分 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每处扣 2分 未按照要求在阴暗作业场所、通道口设置照明或应急疏散照明,每处扣 2分 10 6 电器 装置 电器具安全距离、爬电距离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3分 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安装不符合要 10 16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求,每处扣 3分 闸具不具备过载、短路功能,每处扣 5分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扣 5分 使用国家已淘汰产品,扣 5分 电 器装置损坏未及时更换或未停止使用 ,扣 5分 7 配电室与变配电装置 配电室未采取防雨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扣 5分 配电室门开启方向不符合规范,每处扣 2分 配电室建筑、室内电气设备布设不符要求,扣 3分 未设警示标志或消防设施布置图、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扣 2分 地面未铺绝缘垫,扣 3分 发电机组电源未与外电线路电源实行连锁,扣 5分 发电机组未独立设置 接地装置、实行 TN~ S 接零保护系统,扣 5分 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气元件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仪表、电气元件损坏 ,扣 5分 移动式发电机发电直接供电(中间未实行 两级保护),扣 5分 发电机组未配置双掷开关,扣 2分 10 8 电气 消防 安全 电 缆 (线)截面不满足用电设备荷载要求,每处扣 2~5分 电气设备无过载、短路保护,每处扣 3分 使用大功率、高热量照明灯具且 无安全措施 ,扣 3分 易燃物质储存、使用场所或可燃气体潜在场所未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扣 3分 电气设备、线路或其接头发热未及时更换处理,每处扣 2分 电气线路或设备与可易燃材料无足够安全间距, 又无安全措施, 每处扣 2分 发电机用油桶直接供油,扣 5分 未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扣 3分 10 17 序 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9 用电 管 理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扣 10分 未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扣 10分 用电组织设计、防护方案缺乏针对性,扣 3~5 分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程序不符合要求,扣 5~ 8分 临时用电系统投入使用前未按要求进行验收,或验收记录未如实填写,扣 5分 未按规定进行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和漏电保护器检测,或记录未如实填写,扣 3分 10 合计分数 100 评价意见: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说明: 检查评分表满分 100 分; 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出现黑体字标志的情形之一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得分取 69 分,但当实际得分少于 69 分时取实际得分); 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18 附表 安全防护检查评分表 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防护用品 安全帽 安全帽不符合标准,扣 3~5 分 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 ,扣 5 分 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扣 2~3 分 5 2 安全网 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扣 10分 高架桥面边等临边未使用安全网,扣 5分 钢结构、屋面安装未设安全平网,扣 5分 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扣 10分 安全网未取得安全标志,扣 10分 10 3 安全带 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 ,每人扣 10分 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每人扣 3分 安全带不符合标准,每条扣 2分 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绳,扣 5分 10 4 电气作业防护用品 电 焊人员、设备调试人员未按要求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绝缘手套、绝缘鞋等),扣 5分 电焊人员未按要求佩戴护目镜等,扣 3~5分 绝缘手套、绝缘鞋不符合标准,或绝缘失效,扣5分 5 5 防尘 防毒 用品 钻孔、注浆、喷混凝土、切割、打磨及其他扬尘作业不戴防尘口罩,每人扣 1分 密闭 /有限空间作业未配备防中毒 /窒息等个体防护装备, 扣 5 分 5 6 临边防护 (工作面、上下通道、基坑、沟、槽、竖井、高架桥、屋面、建筑阳台、楼板、站台等部位) 临边无防护栏杆 ,扣 10分 高于 的爬梯无防护笼等措施,每处扣 3~5分 站台公共区靠轨行区临边或轨行区入口处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扣 7分 临边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每处扣 5分 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扣 3分 10 7 洞口防护 在建工程的预留孔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风井口 ,未采取防护措施 ,扣 10分 防护措施、设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每处扣 510 19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分 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扣 3分 未按规定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 10m)设置安全平网,每处扣 5分 8 通道口防护 未搭设防护棚或防护不严、不牢固,扣 10分 防护棚两侧未进行防护,每处扣 6分 防 护棚宽度不大于通道口宽度,每处扣 4分 防护棚长度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6分 建筑物高度超过 24m,防护棚顶未采用双层防护,每处扣 5分 防护棚的材质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5分 10 9 攀登作业 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部垫高使用,扣 5分 一字梯的倾斜度、上部挂靠伸出长度不符合要求,扣 5分 折梯(人字梯)使用未有可靠拉撑装置,扣 5分 梯子的制作质量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 5分 杆上作业攀登脚扣质量不符合标准,扣 5分 无可靠立足点,扣 5分 5 10 悬空作业 悬空作业处未设置防护栏杆或其他可靠的安全设施,扣 5分 悬空 作业所用的索具、吊具、料具等设备,未经过技术鉴定或验收,每处扣 5分 5 11 移动式 操作平台 未编制、审批平台专项施工方案,扣 10分 操作平台的面积或高度超过规定值,扣 6分 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连接不牢固可靠或立柱底端距离地面超过规定值,扣 10分 操作平台的组装不符合要求,扣 10分 平台台面铺板不严 密 ,扣 10分 操作平台四周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或未设置登高扶梯,扣 10分 操作平台的材质不符合要求,扣 10分 未悬挂验收合格牌,扣 3分 10 12 物料平台 物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或未编制专项 施工方案,扣 10分 物料平台搭设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扣 10分 物料平台支撑架未与工程结构连接或连接不符合要求,扣 8分 10 20 序 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或台面层下方未按要求设置安全平网,扣 10分 材质不符合要求,扣 10分 物料平台未在明显处设置限定荷载标牌,扣 3分 物料平台堆物超载,扣 10分 13 悬挑钢平台 悬挑式钢平台未经设计计算或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扣 5分, 未按方案施工,扣 3~5 分 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未设置在建筑物结构上,扣 5分 斜拉杆或钢丝绳,未按要求在平台两边各设置两道,扣 5分 钢平 台未按要求设置固定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或栏板,扣 5分 钢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或钢平台与建筑结构之间铺板不严,扣 5分 平台上未在明显处设置限定荷载标牌,扣 3分 5 合计分数 100 评价意见: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说明 : 检查评分表满分 100分; 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出现黑体字标志的情形之一时,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得分取 69 分,但当实际得分少于 69 分时取实际得分); 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数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 21 附表 塔吊安全检查评分表 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限载装置 起重量限制器未安装或失效 ,扣 10分 力矩限制器未安装或失效 ,扣 10 分 10 2 行程限位装置 起升高度限位器未安装或失效 ,扣 10 分 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6分 幅度限位器未安装或失效,扣 10分 回转不设集电器的塔式 起重机未安装回转限位器或回转限位器不灵敏,扣 6分 行走式塔式起重机未安装行走限位器或行走限位器不灵敏,扣 8分 10 3 保护装置 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断绳保护或断轴保护装置或保护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8~ 10分 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未安装缓冲器或止挡装置或缓冲器、止挡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6~ 10分 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 50m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风速仪或风速仪不灵敏,扣 4分 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 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时未安装障碍指示灯或障碍指示灯失效,扣 4分 10 4 吊钩、滑 轮、卷筒与钢丝绳 吊钩未安装钢丝绳防脱勾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8分 吊钩磨损、变形、疲劳裂纹达到报废标准未更换 ,或经过焊接处理,扣 10分 滑轮、卷筒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4分 滑轮及卷筒的裂纹、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未更换 ,扣 10分 钢丝绳磨损、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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