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附件内容摘要:

技 术 监 督 涉 案 物 品 清 单 ( )质监物字 〔 〕 号 (印章 )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 两 份。 一份 送达 当事人 , 一份 行政部门存档。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物品状态 备注 21 注:大封条长 38 厘米,宽 11 厘米,采取行政措施时作为加封标记使用;小封条根据实际需要缩放,抽样 检验 时作为 样品 加封标记使用。 质量技术监督局 封 年 月 日 (印章) 22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解除登记保存通知书 ( )质监解登字 〔 〕 号 : 我局于 年 月 日对你 ( 单位 ) ,以 ( )质监登字 〔 〕 号《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通知书》进行登记保存 , 《 涉案 物品清单》文号 :。 因 , 现决定对 登记保存的 全部 (或部分 )物品解除 登记保存。 解除 登记保存 物品作如下处理:。 部分解除登记保存的,后附 《 涉案 物品清单》文号 :。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 两 份, 一份 送达 当事人 , 一份 行政部门存档。 23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解除查封(扣押)(封存)决定书 ( )质监解 查 (扣 )(封 )字 〔 〕 号 : 我 局 于 年 月 日 对 你 ( 单位 ) ,以 ( )质监 查 (扣 )(封 )字 〔 〕 号《查封(扣押) (封存 )决定书》进行查封(扣押) (封存 ),《 涉案 物品清单》文号 :。 因 , 现决定对查封(扣押)(封存 )的 全部 (或部分 )物品解除查封(扣押) (封存 )。 解除查封(扣押) (封存 )物品作如下处理:。 部分解除 查封(扣押) (封存 ),后附 《 涉案 物品清单》文号 :。 (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 两 份。 一份送达当事人 , 一份 行政部门存档。 24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责 令 改 正 通 知 书 ( )质监责改字 〔 〕 号 当事人: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 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 (身份证 ) 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性别: 职务: 地址 (住址 ): 邮编 电话: 你 (单位 ) 的行为, 已 违反了《 》第 条第 款 第 项的规定。 根据《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印章 ) 年 月 日 本 文书一式两份。 一份 送达当事人, 一份 行政部门存档。 25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共 共 页 第 页 案由: 当事人基本情况: 案情及 违法事实: 证明对象及证据材料: 定性及处罚依据: 拟处理意见 (含自由裁量理 由 ): 案件承办人(签字): 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26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案 件 初 审 意 见 表 案由 立案时间 调查终结时间 交 审时间 初审内容 初审意见 具体建议 所办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 是 /否 违法主体认定是否正确 是 /否 办案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是 /否 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执法文书是否规范 是 /否 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 是 /否 行政处理建议是否合法、适当 是 /否 处罚裁量是否合理、公正 是 /否 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是 /否 总体意见和建议: 案审办负责人: 年 月 日 案件承办机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27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案 件 审 理 记 录 共 页 第 页 案由 : 审理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审理地点: 主 持 人: 职 务: 记录人: 审理人员姓名及职务: 列席人 员姓名及职务: 审理记录: 审理人员 (签 字 ): 28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 政 处 罚 告 知 书 ( )质监罚告字 〔 〕 号 : 经我局调查、审理确认,你 (单位 )。 上述行为 已违反了 《 》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根据 《 》 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三 十二条的规定,对上述处罚事项,你 (单位 )享 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 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对符合听证条件的,你 (单位 )享 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如要求听证,应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 的,视为放弃 上述 权利。 (注:听证,仅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给予 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 (印章) 年 月 日 本 文书一式两份。 一份 送达当事人, 一份 行政部门存档。 29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政处罚案件听证通知书 ( )质监听字 〔 〕 号 : 你 (单位 )于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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