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标准(修改稿)4[1]内容摘要:

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的 见证取样和送检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 30%。 见证人员应 填写 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项目监理 机构 应建立见证取样台账。 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 检定证书是否在有效周期内,并做好记录。 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和验收。 旁站程序 1 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针对工程的特点编制旁站方案,明确旁站的部位、范围、内容、程序 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 ,并 编 入 监理规划 中。 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和施工 单位。 2 开工后,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旁站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处理旁站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填写 施工监理旁站记录表。 3 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提前 24 小时通知项目监理机构,并安排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 旁站内容 1 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 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 14 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监理通知单 项目监理机构就工程有关事项签发监理通知单时,应写明事由、依据、要求等,并注明日期;监理通知单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一式三份,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留一份; 监理工程师应就施工单位回复的事件逐一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 对质量隐患及缺陷的处理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隐患及缺陷,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要求后,总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 ,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对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自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计量 项目监理机构 接到 施工 单位 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后 , 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前通知 施工单位。 对施工单位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项目监理机构不予计量。 工程预付款支付 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应 审核工程预付款支付申请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约定, 并及时签发 ,同时报送建设单位。 2 应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 在 工程 进度 款 支付时 及时抵扣工程预付款。 工程 进度 款支付 15 1 专业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计算 当期 工程进度款,并填写工程进度款 支付申请 报项目监理 机构 , 专业 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 , 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 进度 款 的 工程款支付 申请 , 并 报 送 建设单位。 3 项目监理 机构 应对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约定不符、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或有违约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审核, 并 拒绝该部分工程款支付。 4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建立完成工程量和工程款支付统计台帐,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 提出工程造价控制的建议 , 并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应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 在协商无效时,可执行合同争议调解的基本程序。 监理机 构应 督促施工单位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 不得挪作他用 ;督促施工单位 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发生 费用清单备查。 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 竣工结算 1 项目监理机构 应及时审核竣工结算资料,并与 施工 单位、建设单位协商,提出审核意见。 2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各方协商的结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 申请。 工程进度控制 审批进度计划 1 项目监理机构 应审核 施工单位编制 的 施工进度计划 ,提出审核意见。 2 对季度及年度进度计划,应要求施工单位同时编写主要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及进场时间等计划安排。 3 施工 进度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并报送建设单位, 如 需要重新修改,应限时要求施工单位重新申报。 进度计划的跟踪检查与调整 1 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 跟踪 、 监督 、检查、分析,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 16 2 通过下达监理指令、召开工地例会及专题会议进行协调,督促施工单位按期完成进度计划; 3 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施 工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解决措施。 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1 项目监理机构 应按照有关的合同条件,正确地区分工程延误与工程延期,合理的确定工程延期时间。 2 当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3 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可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并经过审查后,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并通报建设单位。 当施工单位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 表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4 项目监理机构在作出临时工程延期批准或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并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及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确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 5 当施工单位未能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竣工交付造成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从施工单位应得款项中扣除工期延误损害赔偿费。 工程变更管理 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审查同意后报送建 设单位。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施工单位实施。 工程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工程 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预)验收,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住宅分户验收、专项 (消防、人防、节能、档案等 )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程序 对于检验批、分项工程的报验, 项目监理机构 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 17 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进行现场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并签署验收记录表。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项目监理机 构收到隐蔽工程报验申请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派监理人员到现场检查(检测或核查),施工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 经现场检查,项目监理人员在符合质量要求的报验申请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准予施工单位隐蔽、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1 分部 (子分部 )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节能工程等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还应组织相关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 负责人参加。 2 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签署验收意见; 3 项目监理机构应出具 地基与基础 、 主体结构和节能工程 等重要分部(子分部) 的质量验收评估报告; 4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会议, 验收 会议 通过后,与会单位 应及时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相关验收会议记录上签章。 5 项目监理机构负责整理分部(子分部)验收会议纪要。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1 分户验收主要对结构尺寸偏差、结构观感等进行逐户检查,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检查工程观 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 2 质量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⑴ 分户验收前根据分户验收的有关规定及房屋情况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标明图纸) ⑵ 按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及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 ⑶ 填写检查记录,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18 ⑷ 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 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加盖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公章。 3 质量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单位参加,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预验收 1 项目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的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申请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工程实体及 质量控制资料 进行核查,符合验收条件后,再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及建设 、 勘察 、 设计等单位人员进行预验收,并签署 单位(子工程)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组织 单位(子单位 )工程预验收通常应召开专题会议。 2 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工程项目,包括单机试车和无负荷试车, 项目监理机构 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试验并对重要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 3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⑴ 经返工或更换器具、设备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⑵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⑶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 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⑷ 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4 针对竣工预验收存在的问题, 项目监理机构 应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并要求其将整改情况上报 建设工程质量 监督 机构。 5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提交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估报告。 6 工程 质量评估报告应包括: ⑴ 监理工作范 围和内容; ⑵ 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承包内容、按图施工、主要工程变更及执行情况; ⑶ 执行工程技术标准情况; ⑷ 见证取样、见证送检核查情况; 19 ⑸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情况; ⑹ 有关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情况; ⑺ 观感质量检查验收情况; ⑻ 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⑼ 工程质量综合评估。 7 项目 监理机构负责整理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会议纪要。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1 竣工预验收的程序 ⑴ 当工程项目达到竣工预验收条件后,由施工单位在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 ⑵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2 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工程项目,包括单机 试车和无负荷试车, 项目监理机构 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试验并对重要项目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 3 项目监理机构 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工作; 4 经项目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实体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 , 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5 针对竣工预验收存在的问题, 项目监理机构 应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并要求其将整改情况上报 建设工程质量 监督 机构。 当整个工程所有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概况; 2 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 3 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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