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测技术设计书汇编内容摘要:

划数据采集输出后进行格式转换,统一分层与编码,然后采集数据套合正射影像激光出片,外业进行全要素调绘, 再返回内业上图编辑。 软件采用清华山维EPS2020 地理信息工作站,模板采用 GB1T 标准 07 长沙 .mdT。 最后统一转换为 ESRI的 MDB 格式 GeoDatabase 文件,拼接成块状图。 DLG 各要素 的采集要求 : 空三加密成果 原始影像 内业立体采集 制作外业调绘底图 1: 1000DOM 外业调绘 内业编辑上图 成果数据导出 新增地物补测 14 居民地和垣栅 (1) 房屋依据影像,在立体模型上切准房屋外轮廓逐个表示。 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结构、主要房屋和次要房屋之间的关系要用实线区分开。 大于 6mm178。 的天井或院子须表示。 (2) 围墙一般以单线表示,按照符号内加方向采集中心线。 图上宽度大于 时依比例尺表示。 (3) 各种类型的栅栏、栏杆按照符 号内加方向采集中心线。 (4) 室外楼梯宽度在图上小于 1mm 的不表示。 螺旋式楼梯根据投影图形描绘,支柱不表示。 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1) 工矿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依比例尺表示的,应测出其外部轮廓;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应准确测定其定位点或定位线,用不依比例尺符号表示。 (2) 大型桥梁、广场及主要道路上排列整齐的路灯表示,其余不表示。 (3) 喷水池的轮廓线需表示,符号绘在主要喷头处。 (4) 坟群采集范围线,散坟和独立坟要逐个表示。 交通及附属设施 (1) 公路与其它双线道路按地形图图要求依比例尺 表示。 宽度在中途有变化时,应参照模型在变化处逐渐收敛表示。 如测图时路边线确有偏差,应予以纠正。 (2) 公路、大车路及依比例尺乡村路通过规则的、宽度与道路相仿的大堤时,道路在堤上的部分不表示(以堤代路),道路断在上堤处,符号交接处间隔。 (3) 不依比例尺单线道路通过堤顶时,当堤顶宽度大于 2mm 时,堤与道路同时绘出;小于 1mm 时,堤上道路不表示。 (4) 道路通过居民地时不中断表示,按真实位置及相应等级表示。 市区街道应将车行道、分隔带、环岛、街心花园与绿化带需依实表示。 (5) 城市道路为立体交 叉或高架道路时,按照桥位、匝道与绿地分别表示;多层 15 交叉重叠,下层被上层遮住的部分不绘。 (6) 路堤、路堑应按实地宽度绘出边界,在其坡顶、坡脚适当测注高程。 (7) 桥梁或高架道路的桥墩或立柱不表示。 管线及附属设施 (1) 所有电杆应判绘准确,测图时所有电线连线表示。 应注意一大部分电杆应位于一条直线上的特性,注意进行检核。 电气化铁路不区分电杆形状应逐个测绘。 (2) 自由图边外最近的电线杆架必须测绘,以保证图内电线的连接方向。 (3) 多条平行的管道不能逐条表示时,要绘出最外边的,中间择要表示。 管线的支架 按实际位置表示,但较短的简易支架(如钢管支架)不表示。 (4) 道路、街道两侧及单位内部居民地内外等处的消火栓要逐个表示。 (5) 检修井只表示位于街巷上的,单位内部不表示。 检修井只区分上水、下水、电力、电信。 水系及附属设施 (1) 河流、湖泊的水涯线以摄影时水涯线表示(水库枯水期摄影除外)。 (2) 当河流、水库等有明显坎沿线时,要根据实地情况分别绘出有滩陡岸、无滩陡岸或者加固堤坎。 当水涯线与陡坎线在图上的投影距离小于 1mm 时,以陡坎符号表示(与水系同层)。 (3) 河流在图上宽度小于 、沟渠在 图上小于 时,以单线表示。 (4) 大的河流应每隔 15~ 20cm 测注一个水位点。 (5) 水库水域面积大于 100cm2时,需测注水位高程。 (6) 拦水坝上应测注坝顶高程。 (7) 堤上测注堤顶高程 1015cm。 (8) 水塘、鱼塘的水涯线均以塘坎上边沿线绘出。 (9) 干沟宽度在图上大于 5mm 时,加绘等高线。 地貌和土质 (1) 铁路轨顶(曲线段取内轨顶)、公路路中每隔 10~ 15cm 标注铺装路面高程点, 16 桥面应测注高程点。 (2) 等高线、高程注记点之间不能存在点线矛盾。 (3) 自然形态的地貌应 用等高线表示,崩塌残蚀地貌、坡、坎和其它特殊地貌应用相应符号或用等高线配合符号表示。 居民地周围的沟坎地貌要完整表示。 (4) 图上长度小于 5mm 或比高小于 的坡、坎不表示,坡、坎密集时,可适当取舍。 (5) 斜坡在图上投影宽度小于 2mm 时,以陡坎符号表示;图上大于 2mm 时,应采集坡脚线。 (6) 梯田坎坡顶及坡脚宽度在图上大于 2mm 时,应采集坡脚,仍作为梯田坎表示。 (7) 高程注记点依据地形类别及地物点和地形点多少,其密度为图上每 100cm178。 5~ 15 个,一般在 9 个左右,地貌变化较大的丘陵地、山地应适 当加密。 注记取至 米。 (8) 高程注记点一般应选在明显地物和地形点上。 (9) 建筑区高程注记点应测在街道中心线、街道(道路)交叉中心、建筑物墙基脚和相应的地面、管道检查井井口、桥面、广场、较大的庭院内或空地上以及其他地面倾斜变化处。 (10) 山顶、鞍部、山脊、山脚、谷底、谷口、沟底、沟口、凹地、台地、河川湖池岸旁、水涯线上以及其他地面倾斜变幻处,均应测高程注记点;隧道、涵洞应测注顶面高程,独立石、土堆、坑穴、陡坎、斜坡、梯田坎、露岩地等应测注比高。 植被 (1) 水田应逐块测绘,田埂宽度在图上大于 1mm 的应用双线表示,小于 1mm 的用单线表示。 (2) 田块内应测注有代表性的高程。 水稻田适当测注高程,并注意地势形态特征。 (3) 房前屋后、单位院子里的零星菜地不表示。 (4) 居民地附近的散树要表示。 (5) 地类界应表示,并配置相应符号和注记。 17 外业调绘 外业调绘使用叠加线划的正射影像图作为 1: 1000 调绘工作底图,调绘要素以地形图图式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为准,调绘重点是准确获取航空摄影无法获得的地图要素,同时,纠正内业采集作业出现的差、错、漏。 调绘的原则 (1) 调绘必须跑到、问到、判准、绘清。 (2) 外业调绘时应认真仔细,注意地物结构的合理性和完整性,及时自查互检。 (3) 凡本测区内业测绘的地物、地貌要素均需由外业在实地进行调绘,对内业测图时看不清、判不准、遗漏以及航摄后至调绘资料现势性截止时间期间内的新增地物,均需在野外补测、补调。 外业调绘的内容在图上表示时必须清晰易读,线条不得徒手绘出,各种注记要准确无误,位置恰当,书写工整。 (4) 新增地物,外业必须准确定位,采用全野外数字化采集方法。 (5) 新增地物补测的截止时间 ,以调绘日期为准。 (6) 外业补测、补调的内容在图纸上以红色注记表示,要清楚、工整地标注在调绘图纸上;对已拆除的建筑物和可舍去不表示的地物,均应在外业调绘图纸上打红“”划去。 外业定性表示和房檐改正等内容,要用签字笔清晰地表示出来。 外业调绘的房檐改正,数字要清楚,指示必须明确。 (7) 符号及各种文字、数字注记要工整、清晰易读。 调绘的方法 (1) 采用幅面 50cm 50cm、比例尺 1: 1000 的叠加线划的正射影像分幅图作为 1:1000 地形图调绘的工作用图。 (2) 调绘前,应收集项目区内 已有小比例尺地形图、地图册、行政区划图等资料,转标地名等工作底图上没有的要素。 调绘时,对照要表示的各地理要素及相关规定,对工作图进行全面的实地检查、修改、补充、地理名称校核和增补等项工作。 18 (3) 本项目外业调绘用色规定如下: 黑色:图名、图号、调绘者及日期,地类界符号(黑色点线)。 红色:除地理名称和水系以外的地形要素的补充和修改,包括地物、植被符号,以及水系名称以外的各种注记等。 如:河滩的土质、水渠的单、双层堤岸和沟堑,过水涵洞、隧洞,水闸、拦水坝、滚水坝、输水槽、倒虹吸,河、渠两侧的防洪墙、堤、垅、 陡岸,已拆或废弃地物的打“”、栓距或栓距示意图、名称的图外说明注记、接边情况注记及自由图边注记等。 绿色:用于水系及其名称注记。 如:水库、水塘、鱼池边线,溢洪道、水库(塘)的堤坝、引水孔,单、双线河渠及其流向,河流高水界、水涯线,井、泉、瀑布、跌水,干沟,水系名称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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