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可编辑版下载内容摘要: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督促和检查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的整改 ,对已完成工作,做好记录台帐; 项目监理 对安全工作应认真对待, 做好安全分类台帐,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和检查。 九、 审查核验制度 审查核验 类:合同内投资 、合同外 投资、工期、技术、安全、材料、隐蔽验收等; 审查核验 依据明确、各项前提条件均需满足、附加资料完备; 监理机构将《 审查核验 表》报业主、公司,发送承包商。 所有技术签证上交公司; 审查核验 申报、审批程序符合相关合同及相关工程管理 的约定; 审查核验 数据 和签章准确、 规范; 所有经济技术 审查核验 须由项目总监签 认 ; 监理人员调离开工地后的签 认 无效; 审查核验 须在一周内 完成; 审查核验 须项目总监和相关监理人员签字有效; 审查核验 须真实、准确、规范; 十、 检查验收制度 为使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及标准规范规定,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物料提升设备、大型施工机具、施工用电、模板工程等在施工过程中或交付使用前,都必须进行检查验收。 验收工作由项目总监组织进行,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参加。 对重大 设施的验收,还应该通知公司有关人员参加。 验收方法: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采用看、测、荷载实验、动作实验等方法进行定性、定量验收。 验收工作必须有明确的结论,并填写检查验收表。 检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设施、机具、项目部必须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器具投入使用的,要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下达《停工通知单》。 十一、 督促整改制度 一、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在例行检查和安全检查时,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做到发现一项隐患,消除一项隐患。 二、各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要对检查出的隐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保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隐患的整改,做到谁检查,谁督促彻底整改。 三、对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公司 主要领导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四、 施工 企业要对被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企业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将隐患整改报告递交 项目监理部 ,对短时间内不能完全整改的,必须作出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对拒不整改和不及时认真整改的, 要及时向公司 主要领导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十二、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备案制度 a) 对 安全技术措施 进行审查,并将审查合格 安全技术措施 报送 监理部 备案; b) 工程建设 安全技术措施 备案的书面文字和统计表应简明、扼要、真实、准确。 c)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其主要内容: (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 2)总进度计划; ( 3)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情况; (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计划; ( 5)拟进入现场施工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计划(型号、数量、时间); ( 6)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用及使用计划; ( 7)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d) 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15 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 技术措施资料报 送 监理 部备案。 e) 监理 部 在接到备案材料后,对符合备案要求的给予备案。 十三、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备案制度 以下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备案 开挖深度 4 米以上的深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方案; 梁跨度 9 米以上,或者梁的截面积 平方米以上,或者板厚 米以上,或者支撑高度 6 米以上的模板支撑施工方案; 打桩、起重吊装和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方案; 塔吊和施工电梯装拆方案; 高度 24 米以上的脚手架搭设方案; 整体提升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及接料平台搭设方案; 建筑面积超过 1 万平 方米的施工用电方案,以及工地所用机械设备; 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方面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的外电防护方案; 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的成片房屋拆除工程, 5 层以上的房屋拆除工程,爆破工程施工方案; 高架路和桥梁工程,投资额超过 500 万元的其它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安全施工方案; 1其他有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方案。 十四、 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安全 监理 不定期到现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每月由监理 部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由监理组专职安全员召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月不少于一次。 检查可能出现的隐 患及已有隐患的处理情况。 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妥善解决,排除后进行复查,记载存档。 重大问题及时向监理组长汇报,组织落实排除。 检查中发现 “ 三违 ” 情况,应立即纠正,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召开专门安全教育课。 检查情况均应在台帐中反映,以便开展工作。 充分发挥专职安全员的作用,定期组织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重大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十五、 重大安全生产 隐患报告制度 发生了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并参加调查分析, 弄清原因,查明责任,指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所有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均应逐级汇报,及时查找因果关系,避免再次发生同类事件,安全部门应全过程记载存档,以便工作顺利展开。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发生后,由安全监理工程师会同项目部安全管理负责人共同调查,按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监理组、工作组批准实施。 对发生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隐匿不报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严重,损失大小,严肃处理。 十六、 工作会议制度 开工前,监理部负责人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监理机构会议; 明确各监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签发《开工令》前,建 设单位或项目总监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 ; 会议内容应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控制内容和管理办法; 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每周组织召开工程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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