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5074-1997火力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内容摘要:

需计算参数。 3)查明各建筑地段地下水埋藏条件,必要时尚应查明水位变化幅度与规律。 当需降水时,应提供地层渗透性指标,并为降水设计提出相应意见。 4)判定地基土及地 下水在建筑物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其对工 程的影响。 5)分析和预测由于施工和运行可能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防治措施。 6)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沉降, 差异沉降或整体倾斜。 7)对深基坑开挖尚应提供稳定计算和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工程技术参数,论证和评价基坑开挖、降水等对邻近建 (构 )筑物的影响。 8)当基础需考虑动力作用时,应提供地基土的动力特性指标。 本阶段勘探点的布置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及建筑场地的复杂程度确定。 对于一级建筑物及需要作变形计算的 部分二级建筑物,应按主要柱列线、轴线及基础的周线布置勘探点;对于其他建筑物,可按建筑物的轮廓线布置勘探点。 复杂场地的勘探点布置应适当加密,必要时尚应逐基勘探。 当采用岩石地基时,对基岩起伏较大或可溶岩分布的场地,宜选择代表性地段布置适量的探井或探槽。 勘探点的深度应按地基设计计算类别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对按承载力计算的地基,勘探点深度应以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为原则。 当基础底面宽度小于 5m,且地基变形计算深度 (Zn)内又无软弱下卧层存在时,条形基础的勘探点深度可为 ,单独基础可为。 但勘探点深度在基础底面以下不得小于 5m。 当勘探过程中发现在地基主要受力层深度内,地层坡度不能符合现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要求时,勘探点深度应符合地基变形验算要求。 2)对除按承载力计算外,尚需进行变形验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点的深度应达到地基沉降计算深度,并考虑相邻基础的影响。 地基沉降计算深度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要求。 控制性勘探点的深度也可根据基础底面宽度及地基土的类别确定,一般情况下可按表 . 5 确定。 注: 1 本表适用于天然地基; 2 勘探点深度由基础底 面算起,且不应小于 8m; 3 表列数据适用于均匀地基,当地基为多层土时可根据表列数据适当调整; 4 圆形基础可采用直径 d 代替基础底面宽度 b; 5 当软弱下卧层厚度较大时,控制性勘探点深度应取大值; 6 当场地有大面积堆载时,控制性勘探点深度应根据荷载大小及基础底面 积适当加深 3)对于岩石地基,勘探深度应根据岩石的性质、风化程度及稳定性确定。 4)勘探点深度亦可按 作适当调整。 当采用人工地基或深基础时,勘探深度应按所采用地基基础方案的需要确 定。 各建筑物地段均应采取土试 样或进行原位测试,为设计提供计算指标。 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数量应根据建筑物类别及地层复杂程度以建筑场地、建筑物柱列、轴线或以单独构筑物基础 (如烟囱、冷却塔等 )为单元,每单元同一土层内取土试样 (或原位测试数据 )不应少于 6 件 (或个 )。 主厂房地段包括汽机房、除氧煤仓间、锅炉房、集中控制楼、烟囱及炉后设施 (包括烟道、除尘器等 )。 主厂房地段的勘测,应根据岩土工程条件,着重研究地基承载力和不均匀沉降,对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 对深基开挖和回填,尚需研究基坑边坡稳定、回填土的评价及其 他有关的岩土工程问题。 主厂房、烟囱勘探点的布置、数量及控制性勘探点的深度可按表 注: 1 本表适用于天然地基; 2 勘探点深度从基础底面算起; 3 表列主厂房勘探点数量为一台机组的数量,一期工程同时安装两台或两 台以上机组之主厂房,勘探点总数可适当减少; 4 炉后设施可根据需要布置适量的勘探工作 变电站地段 变电站地段包括厂区内或属于发电厂而在厂区外单独设置的变电站,以及电网枢纽变电所。 厂内变电站的勘探点布置应靠近主变压器、变电构架的基础,一般情况, 勘探点总数不应少于 5 个,深度宜为 8~ 15m。 厂外单独设置的变电站,对于简单场地,经选站之后,可在施设阶段进行一次勘测。 勘测点宜为 5~ 12 个,深度宜为 8~ 15m。 当场地属于复杂或中等复杂的场地时,应按照本规程和《岩土勘察规范》有关章节的规定执行。 对电网枢纽变电所,特别是 500kV 变电所,应分阶段进行岩土工程勘测, 可按中、小型发电厂的勘测内容和基本要求,参照本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贮煤场与输煤建筑物地段 贮煤场与输煤建筑物地段包括贮煤场、干煤棚、贮煤 筒仓 (煤罐 )、卸煤沟、翻车机室、输煤转运站、碎煤机室、输煤地下廊道、输煤栈桥等。 贮煤场、干煤棚的勘测,应着重分析堆载对自身基础及其相邻基础产生不均匀沉降和水平位移的影响。 当贮煤场和干煤棚位于斜坡陡坎边缘或江、河、 湖、海岸边且附近存在临空面时,应分析堆载对地基产生滑移的可能性。 贮煤筒仓 (煤罐 )的勘测,应着重查明建筑场地地基土的变化规律,压缩性的差异和地层的不均匀性等,研究其地基强度及变形特性,提供变形计算的有关参数。 卸煤沟及翻车机室的勘测,应着重查明施工开挖中的边坡 稳定性、土压力及施工排水的岩土工程条件。 输煤转运站及碎煤机室的勘测,应着重查明地层岩性、分布规律及物理力学性质,分析和研究地基承载力和地基变形特征,提出地基计算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 输煤地下廊道及地下转运站的勘测,应对开挖基坑中边坡的稳定性、地层的渗透性或排水疏干等岩土工程条件进行评价。 输煤栈桥的勘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调查沿线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及不良地质现象; 2)查明地下水条件,判定地下水对混凝土及金属材料的腐蚀性; 3)查明地层的分布、岩土性状 、埋藏条件及物理力学性质,进行岩土分析与评价,提出地基处理和不良地质现象整治的建议。 贮煤场及输煤建筑物地段勘探点 (线 )的布置、数量及深度,可按表 确定。 辅助与附属建筑物地段包括生产办公楼、化学水处理室、修配厂、检修车间、制氢站与氢罐、燃油罐、材料棚库、灰渣泵房、危险品库,以及生活福利建筑物等。 表 勘探点 (线 )的布置、数量及深度 辅助与附属建筑物地段 勘探点深度 10~ 25m 大跨度干煤棚: 20~ 30m 贮煤量< 5000t 15~ 25m 20~ 30m 贮煤量 5000~ 10000t 25~ 40m 辅助与附属建筑物地段的勘测,应重点查明地基土的类别、岩性特征、分布规律及物理力学性质,并结合各建筑物特点进行岩土分析与评价。 辅助与附属建筑物地段勘探点的布置宜按建筑物的轮廓线和轴线布置。 对于二级建筑物且建筑物场地为中等复杂或复杂时,勘探点数量可为 2~ 5 个, 勘探点深度 12~ 20m;其它建筑物勘探点数量可为 1~ 2 个,勘探点深度 10~ 15m。 当辅助与附属建筑物场地地质条件简单,地形平坦,地貌形态单一 ,地层分布均匀且较有规律时,可按建筑群布置勘探点。 供排水建筑物地段 供排水地段包括冷却塔、岸边 (或水中 )水泵房、取水构筑物、中央水泵房、输水管道、输水隧洞、溢流坝等。 冷却塔的勘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勘测的内容除应执行本规程第 条的规定外,尚应着重查明和研究地基的不均匀性和水池漏水对地基土性质的影响; 2)当需进行地基处理或采用桩基础时,勘测应满足其施工图设计的技术要 求,并提供地基基础设计和施工所需的有关技术参数。 岸边 (或水中 )水泵房及取水 构筑物的勘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水文专业人员配合下,了解水泵房及取水构筑物地段河岸与河床的冲 刷、淤积以及变迁情况,河水最高、最低水位,查明河水与地下水的补给关系, 水的运动对岸坡稳定性的影响; 2)查明不良地质现象和施工开挖等人为因素对岸坡稳定性的影响; 3)当采用沉井施工时,应查明地层的岩性特征及其均匀性,若地层中含有大块碎石、漂石或易产生流砂时,应分析判定其正常下沉的可能性; 4)当采用大开挖或围堰排水施工时,应提出基坑周边和基底土的渗透系数 (K),并判定基坑边坡的稳定性。 中央水泵房的勘测,应着重研究施工开挖边坡稳定性、漏水对地基土性质的影响及施工降水等的岩土工程条件。 输水管 (沟 )道的勘测,应着重查明下列内容: 1)管道沿线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结构、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条件及不良地质现象等,并进行分析评价; 2)穿越或跨越公路、铁路、冲沟、河流等地段的岩土工程条件,并评价其稳定性; 3)土的最大冻结深度,明渠通过地段的地层渗透性及边坡的稳定性。 输水隧洞的勘测,应查明隧洞洞口及洞体围岩的工程地质条件,对其稳定性作出评价,并提出隧洞设 计与施工所需的有关技术参数和岩土工程的建议。 隧洞位置的选择应考虑下列条件: 1)应选择在山体完整宽厚、地质构造简单、地层岩性均一、工程地质条件相 对较好的地段; 2)应避开断裂构造交汇带、断层破碎带,特别是含水、宽大的破碎带,强风化带等地段; 3)应避开溶洞特别发育、地下水丰富和地层松软的地带,以及冲沟、山洼等地表水汇集的地段; 4)隧洞的轴线宜与地质构造线、岩层及主要节理走向垂直或大角度相交; 5)洞口应选择在山体稳定,松散覆盖层薄,无不良地质现象的地段。 隧洞勘测应着重 查明下列内容: 1)沿线的地形地貌特征,洞口、洞体及附近的不良地质现象及其发育程度; 2)沿线的地层结构、第四系厚度及性质、岩石的风化与裂隙发育程度、软弱结构面与隧洞轴线的组合关系; 3)当地下水位高出隧洞底板高程时,应查明其类型,分析对洞口及洞体的稳定影响,并取水试料进行腐蚀性分析。 隧洞勘测应沿隧洞中心线或中心线两侧布置勘探点,并在下列地段布点控制: 1)隧洞进出口覆盖层较厚,岩石破碎,或存在偏压傍山地段; 2)隧洞穿越古河谷、断层破碎带、或隧洞顶板厚度小 (对无压隧洞上覆岩体 不宜 小于 1 倍跨度,土体不宜小于 3 倍跨度,对有压隧洞上覆岩体不宜小于 倍水头 )的地段; 3)地质条件较复杂和不良地质现象发育的地段。 隧洞整体稳定性的评价,可采用工程地质分析法,按影响洞室稳定性的主要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或按理论进行计算。 岩土洞室围岩稳定性判定可按现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有关规定计算。 根据已查明的岩土工程条件,应分段对隧洞设计与施工中的岩土工程问题提 出建议,对地质条件复杂和不良地质现象发育的地段,尚应配合施工进行现场检验。 溢流坝的勘测,应着重查明坝基 与坝肩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并判定其稳定性。 勘测工作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地质测绘或调查的范围,应包括建坝后的上游淹没区,下游消能抗 冲段。 调查测绘内容应包括地形、地貌、地层结构,岩石的风化与节理裂隙发育程度和不良地质现象,以及河谷的纵横剖面、河流阶地、河床纵横向的冲刷和淤积、岸边稳定性等。 测绘比例尺可选用 1∶ 500~ 1∶ 1000。 2)按表 确定的勘探深度内遇有软弱层或透水层时,应穿透至坚硬土 层、隔水层或基岩为止。 3)测量各含水层的水位及渗透系数 (K)。 当河水受污染时,还应取水 样进行腐蚀性分析。 4)调查筑坝材料的产地、储量、质量、开采条件等。 必要时,应布置勘探工作和采取土试料。 供排水地段勘探点的布置原则、数量及深度,可按表 确定。 注: 1 本表适用于天然地基。 2 冷却塔及中央水泵房勘探点深度由基础底面算起。 3 所有泵房的勘探点深度系在满足稳定性前提下应进入基底以下的深度 贮灰场与除灰建筑物地段 贮灰场包括灰坝坝址、灰场区、排洪系统和筑坝材料场地。 除灰建筑物 主要包括沉灰池、灰浆泵房、中继泵房、除灰管道等。 贮灰场勘测,应对各建筑地段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其勘测主要内容包括: 1)对贮灰场坝址,应与水工设计人员配合选择坝轴线位置。 应重点查明坝基土层的类别、分布、厚度及物理力学性质和基岩表层风化程度,特别是软土及强透水层的分布和埋藏条件, 并查明坝肩的稳定性和不良地质现象及其危害程度。 对坝址的稳定性作出评价。 2)对灰场区应着重查明不良地质现象、边坡的稳定性及渗透性等。 3)对贮灰场排洪系统,包括竖井、卧管、消能设施、斜槽、明渠及隧洞等地段的勘测,应查明各建筑地段的岩土工程条件,并对其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评价。 4)对筑坝材料勘测,应查明筑坝使用的黏性土、粉土、块石和作反滤层用的砂、卵 (砾 )石料的储量、质量和开采运输条件等。 贮灰场勘测,应进行工程地质调查或测绘。 勘探工作量的布置,应以能控制地层变化,查明软弱土层、结构面和强透水层的埋藏和分布条件为原则。 贮灰场勘测的具体要求及灰坝加高勘测应按现行《火力发电厂贮灰场工程地质勘测规定》执行。 沉灰池、灰浆泵房的勘测,应按建筑物轮廓线或中心线布置勘探点、勘探点数量可为 1~ 3 个,勘探深度可为 8~ 12m。 除灰管道的勘测, 应参照本规程 、 有关输水管道的规定执行。 中继泵房的勘测,应按建筑物位置宜布置 1~ 3 个勘探点,深度 8~10m。 6 专门岩土工程勘测 断裂 当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 7 度时,单机容量为 200MW 及以上或规划容量为 600MW 及以上的大型发电厂厂址,在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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