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弘翔布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规定(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请假后再申请续假的,原则上不能超过 7 天; 按级请假,逐级审批,向谁请假向谁销假; 请假时间超过 7 天的,必须进行业务交接。 无正当休假原因或无正规请假手续而擅自休假,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申请程序及批准权限 一、程序 请假的员工必须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并按规定逐级报经批准。 如特殊原因不能按批准日休假的,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 二、 批准权限 一般员工 一天内(含) —— 部门经理 —— 行政人事部备案 二天内( 含 ) —— 部门经理 —— 部门总监 三天以上( 含) —— 部门经理 —— 部门总监 —— 总经理 —— 行政人事部备案 部门经理 一天内(含) —— 部门总监 —— 行政人事部备案 一天以上 —— 部门总监 —— 总经理 —— 行政人事部备案 部门总监 总经理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 所有请有薪假的,必须经行政人事部核实;无部门总监的,由总经理直接批准。 第三条、有薪假期 一、 休息日 弘翔公司 每周休息 1 天,且固定在周六、周日休息,由部门经理协调安排,以保证工作不脱节。 员工当月有特殊情况,可选择调休,但必须按请教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调休,原则上调休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天。 员工因调休造成工作 脱节,部门经理承担领导责任。 不得跨月调休。 二、 法定节假日 根据《劳动法》规定,下列节日为法定节假日: 元旦: 春节: 清明节, 劳动节, 端午节, 中秋节, 国庆节, 妇女节: 国务院颁布的其他全国性休假日。 因工作需要,必须在法定假日工作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补助标准为(岗位工资 +基本工资) /天 *3. 如员工于法定假日工作后希望补休的, 1: 1 补假,不另计薪金。 三、 婚假 凡是 弘翔公司 正式员工, 按法定结婚年龄 (女 20周岁,男 22 周岁 )结婚的,可享受 3 天婚假。 , 符合晚婚年 龄 (女23周岁,男 25周岁 )的,可享受晚婚假 7天 (含 3天法定婚假 )。 申请婚假须提前经有审批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并将结婚证书 复印件交行政人事部核实。 婚嫁限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 3 个月内 1 次连续使用。 婚假享受基本工资。 四、 产假 凡是 弘翔公司 正式员工, 持有准生证的女员工,可享有有薪产假 90 天。 申请产假须在预产期前 1个月提出,经有审批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并将医院证明及准生证复印件交行政人事部核实。 连续工作满 1 年的男性员工,如 配偶生产,可享受 3 天的看护假期。 产假 /看护假享受基本工资。 五、 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 母、兄弟姐妹)或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员工可享受有薪丧家 3 天。 申请丧假须提前经有审批权的主管领导批准。 丧假享受基本工资。 六、 年假 员工在 弘翔公司 连续工作满 2 年 或以上,可享受有薪年假。 工作满 2 年未满 4 年者,每年 7 天,满 4 年以上者,每年 15 天。 具体如下: 年假以员工在 弘翔公司 的合同年度计算,不可跨年度享受; 休有产假当年不享有年假; 1 年 内旷工超过 5 天的,病假、事假超过 30 天的,当年不享受年假,已享受的,取消下年度年假; 当年享受年假后未满 1 年离职的,或不应享受已享受后离职的,在结算离职工资时扣回。 原则上要求每位 符合条件的员工都享受年假,特殊或重要岗位的员工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时,可按当年月平均(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26*年假天数标准发放。 年假享受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 七、 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须于病假当天向上级领导申请,假后须将药费单、县级(含)以上医院证明交行政人事部核实。 员工转正后,每月可享受有薪病假 2天;超出上述天数的病假按事假处理。 八、 工伤假 工伤假将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无薪假期 无薪假期包括事假、规定病假天数以外的病假。 一般情况下,全年累计事假、病假不得超过 30天(含)。 无薪假扣薪 =工资总额 /26*请假天数。 第五条、假期计算 员工在一个月内,连续休有薪假及无薪假,若逢任何公众假期(如周日、法定假期等),均不得另再享受。 员工在享受病假时,同一次生病的只能享受当月一次,跨月不再享受。 第九章 考勤 第一条、 出勤 每周工作日总共为六天,带薪假 1 天。 每日工作时间为 10 月 —— 4 月:上午 8: 00—— 12: 00,下午 1: 00—— 5: 00 5 月 —— 9 月:上午 7: 45—— 11: 45,下午 1: 30—— 5: 30 第二条、 考勤规定 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考勤,次月 3 日前将考勤结果汇总、统计后公布。 员工必须亲自到指定地点按时打卡。 忘记打卡者,或错打卡者,须在次日到行者人事部办理签署,并提供按时出勤证明人证明,无法提供证明人证明或预期未办理签署的,视为旷工。 一个月内忘记打卡,月累计 3次,每次扣 10 元, 3次以上者,每次扣 15元,9 次以上者每次扣 20 元。 如因公或其他原因不能打卡者,必须在 2 天内填写证明,由部门经理核实批准签署后到行政人事部核实签署,逾期未办理签署的,视为旷工。 出差期间由行政人事部凭批准后的《出 差申请单》为出差人员进行考勤。 第三条、 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上班期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凡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310 分钟以内者,处以每次 5 元的罚款; 凡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超过 10 分钟,但在 30 分钟以内者,处以每次 10 元的罚款; 凡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超过 30 分钟,一律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四条、 旷工 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超过 30 分钟,未按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班者,均为旷工。 员工旷工。20xx年弘翔布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规定(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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