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历史北美大陆上的新制度内容摘要:

宪法之父 ” 麦迪逊 说: “ 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 ” 思考 : 根据这段话,你能够得出什么结论呢。 国 会 立 法 总统内阁 行 政 最高法院 司 法 总统任命的司法官员必须经 参院 确认 最高法院 可宣布法律不合宪法 白宫 美国国会大厦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 产生方式 任期 权力机构 国会 总统 最高法院 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 议员由选民直接选出 每州选两名,任期 6年,每两年改选其中 1/3 选民间接选出 大法官由总统任命 4年 终身任职 众议员人数与各州人口成正比,任期 2年 参议院 众议院 (立法) (行政) (司法) 内阁 其它机构 1787年 宪法的完善的原因 美国宪法虽然在确保共和防止专制上有很大作用, 但是美国宪法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比如忽视了公民自由权利,限制了公民选举权,回避了黑人奴隶制等等。 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发展,美国宪法先后通过 27条宪法修正案 ,不断的完善宪法。 ① 1789年,制定宪法的前 10条修正案,规定了公民的若干自由权利( 如言论、集会、出版、宗教信仰自由等 ) ② 南北战争结束后,制定了废除奴隶制、承认黑人公民权利的第13~15条修正案。 ③ 1920年,通过第 19条修正案,给予妇女选举权。 ④ 1964年 ,给予黑人选举权的第2 24条修正案。 从而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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