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20xx学年度教育交费工作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在办妥学生家长自愿手续的前提下规范操作,程序合法。 4.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初集中向学生 交费 时必须将 交费 项目、 交费 标准向社会公示,在校园醒目处设置“教育 交费 公示栏”,并实行亮证 交费。 5.学生代办费的各项支出费用必须独立核算,不得相互混用,严格执行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各项服务性代办项目超支部分由学校 公用经费列支。 6.对市教委规定之外的学生课外读物(教辅资料)应由学生或家长自己去书店选购,学校任何人一律不得为学生代订代购。20xx-20xx学年度教育交费工作制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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