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韩企工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方案全套(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进 ,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 ( 2 ) 节 省 原 物 料 或 对 废 料 利 用 ,卓有成效者 . ( 3 ) 遇有灾变 ,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 ( 4 ) 检 举 他 人 违 规 或 损 害 公 司 工 厂 利 益 有 功 者 . ( 5 ) 能 配 合 客 户 要 求 ,深获客户赞许者 . ( 6 ) 能 促 使 员 工 之 间 ,团结和谐 ,建立良好形象者 . ( 7 ) 交 付 工 作 能 提 前 完 成 者 . ( 8 ) 对 工 作 制 造 质 量 ,能维护优良水平者 . ( 9 ) 连 续 一 年 未 受 过 处 罚 者 . 大 功 有 下 列 业 绩 之 一 者 得 予 以 记 大 功 : ( 1 ) 对 各 项 生 产 设 备 ,有所发明或改进卓有成效者 . ( 2 ) 遇 有 意 外 事 件 ,能奋不顾身 ,不避危险 ,因而减少损失者 . ( 3 ) 维 护 职 工 安 全 ,冒险执行任务 ,确有功绩者 . ( 4 ) 维 护 公 司 重 大 利 益 ,避免重大损害者 . ( 5 ) 对 公 司 业 务 或 生 产 、 技 术 有 特 殊 功 绩 或 贡 献 ,拟订计划或建议而卓越绩效者 . ( 6 ) 连 续 一 年 未 请 病 、 事 假 及 迟 到 早 退 者 . ( 7 ) 有 其 它 重 大 功 绩 者 . 3 . 1 . 处罚分类 本 公 司 职 工 之 惩 罚 分 为 下 列 四 种 : ( 1 ) 记警告 . ( 2 ) 记小过 . ( 3 ) 记大过 . ( 4 ) 免职 . 3 . 2 . 惩罚标准 3 . 2 . 1 . 记警告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得 予 以 申 诫 : ( 1) 未经许可 ,协带物品入厂销售者 . ( 2) 不 依 规 定 穿 着 制 服 或 佩 挂 识 别 证 或 穿 拖 鞋 上 班 者 . ( 3) 随 地 吐 痰 、 乱 丢 垃 圾什物者 . ( 4) 刷 卡 不 排 队 或 未 按 指 定 卡 位 刷 卡 者 . ( 5) 上 班 时 私 自 会 客 者 . ( 6) 舍 房 内 大 声 开 放 收 、 录音机者 . ( 7) 未 按 时 呈 报 公 司 所 规 定 的 报 表 者 . ( 8) 厂 内 作 业 区 材 料 工 具 随 意 堆 放 ,不保持整洁者 . ( 9) 上 班 时 间 脱 鞋 作 业 者 . ( 1 0) 上 班 时 间 在 办 公 室 内 看 书 、 看 报 、 聊 天 、 吃 东 西 、 喧 哗 者 . ( 1 1) 在 厂 房 宿 舍 墙 壁 和 门 上 乱 写 乱 画 者 . ( 1 2) 下 班 后 在 办 公 室 休 息 者 . ( 1 3) 不 能 配 合 工 作 进 度 加 班 者 . ( 1 4) 在 规 定 时 间 后 进 出 厂 门 者 . ( 1 5 ) 其 它 轻 微 违 规 行 为 者 . 3 . 2 . 2 . 记小过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得 予 记 过 : ( 1) 对 上 级 指 示 或 有 期 限 之 命 令 , 未呈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 ( 2) 因 疏 忽 致 机 器 设 备 或 物 品 材 料 遭 受 损 害 及 他 人 者 . ( 3) 在 工 作 场 所 喧 哗 嘻 、 戏 吵 、 闹 防 害 他 人 工 作 者 . ( 4) 未 经 许 可 协 带 外 人 参 观 者 . ( 5) 包 庇 同 事 或 部 属 舞 弊 而 不 报 者 . ( 6) 对 同 仁 恶 意 攻 评 或 诬 告 伪 证 而 制 造 事 端 者 . ( 7) 工 余 材 料 隐 匿 不 报 者 . ( 8) 在 工 作 时 间 内 擅 离 岗 位 或 睡 觉 者 . ( 9) 非 公 务 使 用 电 话 、 传 真 、 复 印 机 、 计 算 机 者 . ( 1 0) 不 按 图 规 定 作 业 而 造 成 浪 费 者 . ( 1 1) 延 误 物 料 申 购 及 采 购 物 料 而 延 误 工 程 进 度 者 . ( 1 2) 故 意 拖 延 工 时 ,怠工情事明显 者 . ( 1 3) 佯装疾病 ,冒请病假者 . ( 1 4) 机 器 、 车 辆 、 仪 器 及 具 有 技 术 性 之 工 具 , 非经使用人同意 , 擅自操作者 (如因而损害并负赔偿责任 ) ( 1 5) 对 外 包 零 件 加 工 或 进 料 检验 , 验收不确实及质量不佳 ,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 ( 1 6) 作 业 质 量 差 劣 ,经教育指导未改善者 . ( 1 7) 私 自 调 动 舍 房 及 床 位 者 . ( 1 8) 安 排 工 作 不 清 而 浪 费 工 时 者 . ( 1 9 ) 其 它 较 大 违 规 行 为 者 . 3 . 2 . 3 . 记大过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得 予 以 记 大 过 : ( 1) 凡 有 旷 工 情 事 者 . ( 2) 在 工 作 中 或 工 作 前 饮 酒 滋 事 , 影工作秩序者 . ( 3) 遗 失 经 管 之 重 要 文 件 、 机 密 、 对 象 或 工 具 者 . ( 4) 因 业 务 上 起 争 执 ,打架肇事者 . ( 5) 托 人 刷 卡 或 代 刷 卡 或 伪 造 出 勤 纪 录 者 . ( 6) 在 禁 烟 区 吸 烟 屡 劝 不 听 者 . ( 7) 轮 班 制 员 工 抗 不 接 受 轮 班 工 作 者 . ( 8) 未 经 奉 准 接 受 往 来 客 户 邀 宴 者 . ( 9) 对 上 级 人 员 有 关 职 务 上 之 查 询 , 故意隐瞒或报告不实 , 情节重大 者 . ( 1 0) 擅 自 挪 用 灭 火 具 ,器材或消防备用水者 . ( 1 1) 在 宿 舍 内 使 用 电 炉 ,电热器 , 煤油炉者 . ( 1 2) 未经核准 ,私自开动电梯者 . ( 1 3) 私 自 将 公 司 物 品 带 回 宿 舍 使 用 者 . ( 1 4) 私 自 留 宿 亲 友 者 . ( 1 5) 当班外出 ,无外出单者 . ( 1 6) 损坏公物 ,水 , 电 ,卫生设备者 . ( 1 7) 滥用职权 ,造成浪费损失者 . ( 1 8) 顶撞上司 ,劝阻不听者 . ( 1 9) 因业务过失 ,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 ( 20) 其 它 重 大 违 规 行 为 . 有 下 列 情 事 之 一 者 得 予 以 免 职 : ( 1) 记 大 过 满 三 次 者 . ( 2) 无 故 连 续 旷 工 三 日 或 全 月 旷 工 累 计 达 五 日 者 . ( 3) 对 公 司 负 责 人 、各 级 主 管 或 其 它 员 工 ,为 恐 吓 、强 暴 、胁 迫 或 重大侮辱者 . ( 4) 煽动 怠 工 或 罢 工 者 . ( 5) 故 意 泄 漏 公 司 技 术 、 营 业 上 之 秘 密 ,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 ( 6) 故 意 损 耗 机 器 、工 具 、原 料 、产 品 或 其 它 公 物 ,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 ( 7) 偷 窃 公 司 产 品 或 资 产 者 . ( 8) 男 姓 员 工 染 指 女 同 事 者 ,或有伤风化之具体事证者 . ( 9) 擅 自 协 带 危 险 物 品 或 违 禁 品 入 公 司 ,不听制止者 . ( 1 0) 不 服 从 合 理 工 作 命 令 或 已 暴 力 妨 碍 公 司 业 务 作 业 , 而有具体事证者 . ( 1 1) 在 禁 烟 区 吸 烟 而 引 火 者 . ( 1 2) 工 作 上 有 重 大 损 失 ,致公司蒙受损失或导致其它工作人员遭受重大伤害者 . ( 1 3) 捏 造 事 实 或 浮 开 费 用 而 为 不 法 之 所 得 者 . ( 1 4) 仿 效 上 级 主 管 签 字 或 盗 用 印 信 者 . ( 1 5) 与 公 司 往 来 厂 商 勾 结 , 强索金钱、物 品或收受贿赂者 . ( 1 6) 吸食毒品者 . ( 1 7) 散 播 谣 言 或 传 达 煽动性文书 , 足以破坏劳资感情者 . ( 1 8) 在 厂 外 犯 案 者 . ( 1 9 ) 在 厂 内 聚 赌 者 . 4. 注意事项 4 . 1 . 奖 惩 核 定 流 程 ( 1 ) 职工如发生符合奖惩标准等情事时 ,应由直属主管提报《奖惩单》 ,并 将 具 体 情 况 写 清 楚 送 上 级 批 准 ,再交于人事 . ( 2 ) 人 事 部 依 据 《 奖 惩 单 》 作 好 登 记 后 公 布 并 列 入 考 核 表 中 . E 绩效考核及晋升奖惩制度 员工奖惩办法 文件编号 : A E 0 4 版本号 : 1 : 0 0 生效日期 : 共 7 页 第 6 页 4 . 2 . 功过抵消 职 工 平 日 功 过 得 于 每 年 年 终 考 绩 时 ,由管理单位 相互抵消 ,其规定如下 : ( 1 ) 嘉 奖 与 警 告 抵 消 . ( 2 ) 记 小 功 一 次 或 嘉 奖 三 次 ,抵消记小过一次或警告三次 . ( 3 ) 记 大 功 一 次 或 记 小 功 三 次 ,得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小过三次 . 【注】 : 员工功过抵销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为限 ,月与月之间前功不抵后过 . 4 . 3 . 移 送 司 法 部 门 职 工 所 犯 过 失 如 触 犯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时 ,除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议处外 ,并得 移 送 有 关 司 法 机 关 依 法 办 理 . 5. 附件 【附件】 A E 0 4 1《奖惩单》 奖惩单 奖 □大功 □小功 □嘉奖 惩 □大过 □小过 □警告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单 位 姓 名 事迹说明 : 证明文件 核 准 主 任 组 长 班 长 F 员工福利制度 婚丧喜庆福利给付办法 文件编号 : A F 0 1 版本号 : 1 : 0 0 生效日期 : 共 4 页 第 1 页 1. 总则 1 . 1 . 制定目的 为 提 升 公 司 员 工 士 气 及 福 利 ,体现公司热爱公司员工的精神 ,特 制 定 本 办 法 . 1 . 2 . 适用范围 ( 1 ) 凡 隶 属 本 公 司 在 籍 员 工 之 婚 丧 喜 庆 津 贴 ,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标准执行 . ( 2 ) 本办法 之 婚 丧 喜 庆 项 目 系 指 结 婚 、 丧 葬 、 儿 女 出 生 、 上 大 学 、 一 般伤病住院等 ,上述项目外之特殊情况经总经理签准者不受此限 . ( 3 ) 公 司 员 工 以 本 公 司 正 式 聘 任 者 为 限 . 1 . 3 . 权责单位 ( 1 ) 管 理 部 负 责 本 办 法 制 定 、 修 改 、 废 止 之 起 草 工 作 . ( 2 ) 总 经 理 负 责 本 办 法 制 定 、 修 改 、 废 止 之 核 准 . ( 3 ) 总 务 部 为 本 办 法 之 管 理 、 执 行 单 位 . 2. 婚 丧 喜 庆 给 付 2 . 1 . 结婚 工 本 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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