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安全监控系统细则、管理制度及表格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机 房 风速 47 矿井主扇风峒内温度传感器 C+“工作地点” +主扇风峒温度 风峒内 ≥ 30℃ 48 矿井主扇风峒内压力传感器 A+“工作地点” +主扇风峒压力 风峒内 采 区 回 风 49 采区 回风巷测风站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 +采区回风甲烷 采区回风巷测风站 ≥ %CH4 ≥ %CH4 < %CH4 采区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50 采区回风巷测风站风速传感器 F+“工作地点” +采区回风风速 采区回风巷测风站 ≥ 6m/s、 ≤ m/s 51 采区回风巷测风站压力传感器 A+“工作地点” +采区回风压力 采区回风巷测风站 一 翼 回 风 52 一翼回风巷甲烷传感器测风站 W+“工作地点” +翼回风甲烷 一翼回风巷 ≥ %CH4 53 一翼回风巷测风站风速传感器 F+“工作地点” +翼回风风速 一翼回风巷 ≥ 8m/s 54 一翼回风巷测风站压力传感器 A+“工作地点” +翼回风压力 一翼回风巷 总 回 55 总回风巷甲烷传感器测风站 W+“工作地点” +总回风甲烷 总回风巷 ≥ %CH4 56 总回风巷测风站风速传感器 F+“工作地点” +总回风风速 总回风巷 ≥ 8m/s 57 总回风巷测风站压力传感器 A+“工作地点” +总回风压力 总回风巷 风 温度 一氧化碳 烟雾 其 58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每一采区口内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 +采区口甲烷 采区口内 20m处 ≥ %CH4 ≥ %CH4 < %CH4 大巷内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源 59 回风流中机电设备硐室进风侧甲烷传感器 ( W+“工作地点” +机电硐室 距 机电设备硐室进风侧35 米 ≥ %CH4 ≥ %CH4 < %CH4 机电设备硐室 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60 井 下大巷使用架线电机车装卸煤时,其煤仓的装煤点和卸煤点处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 +煤仓 装(卸)煤点的下风流 3至5m 处 ≥ %CH4 ≥ %CH4 < %CH4 装(卸)煤点处上风流 100m及其下风流的 200m 内的架空线电源和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61 大巷使用架线电机车,有瓦斯涌出、支护不良出现构顶巷道、暴露煤层或与已采区相连通地点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 +大巷 有瓦斯涌出、支护不良出现构顶巷道、暴露煤层或与已采区相连通地点 ≥ %CH4 ≥ %CH4 < %CH4 大巷内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源 62 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装煤点、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 +大巷 装煤点、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 ≥ %CH4 ≥ %CH4 < %CH4 瓦斯涌出巷道上风流 100m内及其下风流的架空线电源和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63 皮带运输机巷道兼作回风巷 W+“工作地点” +皮带巷 回风巷入口 ≥ %CH4 ≥ %CH4 < %CH4 井筒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 他 的回风巷入口甲烷传感器 内 10m 处 电气设备 64 回风巷兼作下料、运输巷时,工作面回风口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 +回风下料巷 距工作面回风口下风侧 5至 10m 内 ≥ %CH4 ≥ %CH4 < %CH4 回风巷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65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 +回风临时施工 施工地点电气设备上风侧 10至 15米 ≥ %CH4 ≥ %CH4 < %CH4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其 66 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矿井的主要装煤点应安设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 +装煤点 距装煤点 3至5m ≥ %CH4 ≥ %CH4 < %CH4 装煤点处上风流 100m 内及其下风流的架空线电源和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67 井下煤仓上方、地面选煤厂煤 仓上方甲烷传感器 W+选煤厂 +“工作地点” 井下煤仓上方、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 ≥ %CH4 ≥ %CH4 < %CH4 贮煤仓运煤的各类运输设备及其他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68 封闭的地 面选煤厂内甲烷传感器 W+选煤厂 +“工作地点” 选煤厂内 ≥ %CH4 ≥ %CH4 < %CH4 选煤厂内全部电气设备 69 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内 , 带式输送机滚筒上方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 +地面走廊 带式输送机滚筒上方 ≥ %CH4 ≥ %CH4 < %CH4 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内全部电气设备 70 矿用特殊蓄电池电机车应安装车载甲烷报警断电仪 W+“工作地点” +蓄电池电机车 电机车 ≥ %CH4 ≥ %CH4 < %CH4 机车电源 71 矿 用特殊蓄电池电机车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电机车 ≥ %CH4 72 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 W+“工作地点” +蓄电池电 电机车 ≥ %CH4 ≥ %CH4 < %CH4 机车电源 他 其 他 瓦斯喷出区域中,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内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型柴油机车 的甲烷断电仪 传感器。 机车 73 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内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型柴油机车 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电机车 ≥ %CH4 74 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側 10 至15m 处一氧化碳传感器 Y+“工作地点” +一氧化碳 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側10 至 15m 处 ≥ 24ppm 75 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 火墙栅栏外一氧化碳传感器 Y+“工作地点” +一氧化碳 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 ≥ 24ppm 76 开采容易自然、自然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一氧化碳传感器 Y+“工作地点” +一氧化碳 采区回风、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 ≥ 24ppm 开 77 开停传感器 K+“工作地点” +开停 地面 瓦斯抽放泵站 的抽放泵、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抽放泵、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的电源的负荷侧,能够正确反映设备的开停状态。 78 馈电传感器 D+“工作地点” +“动力设备名称” +电源 采煤机、工作溜、后部溜、转载溜、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各类动力设备、皮带机、掘进机、煤电钻、耙岩机、装煤机、锚喷机、运输溜、激光导向仪、锚杆钻机、绞车等动力电源的负荷侧,能够正确反映动力电源的供电情况。 关 量 79 供水传感器 K+“工作地点” +供水 地面 瓦斯抽放泵站 的水环泵、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水环 泵。 80 风门开关传感器 K+“工作地点” +风门 矿井和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主要风门,回采工作面回风下料门 81 风筒传感器 K+“工作地点” +风筒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 82 二级断电 J+“工作地点” + 二级断电 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 83 烟雾传感器 K+“工作地点” +烟雾 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 1015 米处 84 继电器 J+“工作地点” +电 源 85 声光报警器 S+“工作地点” +报警器 〖 井下工作站、各类传感器、通讯电缆等安装标准 〗 [交换机、分站 电源箱设置 标准 ]: 井下防爆交换机、分站电源箱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吊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 300mm,距轨道不小于 500mm。 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 1) 断电范围内; 2)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 3)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内; 4)掘进工作面内; 5) 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 6)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井下工业以太环网必须实现物理 上真正意义的环,确保系统传输平台稳定可靠。 受矿井条件限制,全矿井 单线 通过巷道成环确有困难的,可在同一巷道的两帮分别敷设光缆实现,不允许在同一条光缆中采用多芯光纤连接成构成环网。 为保证井下工业以太环网环路的可靠,所有的交换机内必须 备用光纤耦合器。 [传感器设置 标准 ]: 模拟量传感器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 300mm,距巷道煤壁不小于 200mm,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能够正确反映所测地点的浓度或温度;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 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并应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能准确计算测风断面的地点;粉尘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底板 2m 处,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安装维护方便,能够正确反映所测地点的粉尘浓度;开关量传感器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 ,风机开停传感器安设在距风机进线嘴 30cm 处 ;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 ,。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所有井下作业地点使用甲烷传感器上限不低于 40% CH4甲烷传感器;高瓦斯矿井使用甲烷传感器上限不低于 10% CH4的 甲烷传感器;铠装电缆、抗静电电缆 等感应 式馈电传感器不能检测的,采用在线式馈电传感器。 [通讯电缆 吊挂标准 ]: 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 30176。 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 30176。 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 ; 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 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 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 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 3m,在立井 井筒内不得超过 6m,间隔 100m作标签标志。 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 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 ;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井筒内,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 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 以上的地方 ; 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 间的距离应大于。 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50mm; 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标志牌。 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 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 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 在地面热补或冷补后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 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塑料电缆连接处的机械强度以及电气、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应符合该型矿用电缆的技术标准。 〖设备检验、试验〗 [设备检验 ]: 新开箱或经检修完毕的监控设备要进行查看和测试仪器各项功能是否正常,要严格按出厂验收标准及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凡经大修监测、监控设备,必须经计量检定、质量性能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设备试验 ]: 新开箱或经检修完毕的监控设备要进行通电烤机,送电前,操作人员要 仔细检查设备外观有无异样,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连线,所接电源及保险是否合适、 仪器的内部插接件和电路板是否插紧、接线有无短路及断路,在确认无误时,方可送电,通电时间不得小于 48小时。 通电烤机期间分三个阶段对设备工作状态进行观察和调试,并做详细检验、试验记录。 首先,要进行粗调,即对仪器主要性能进行大致的调正和观察;其次,在经过 2 小时的通电运行后进行精调,即对仪器的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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