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美容院考勤管理规定(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批: 签发: 员工因工作原因需要延时工作时,应有主管以上人员在场。 加班 法定节假日或经公司统一安排 并经 营销中心主任、人力资源中心主 任特批的延时工作,视为加班; 工作日加班按职级工资的 150%计发加班工资,公休日加班按职级工资的 200%计发加班工资,法定节假节日加班按职级工资的 300%计发加班工资; 调休是指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安排加班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休息。 当月无法调休的,计发加班工资。 主管以上员工及外派人员适用以上除 以外的所有条款。 市场管理部可参照以上条款,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外勤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假期管理 假期分为病假、事假、年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和看护假。 假期最小计算单位为 小时,不足 小时的按 小时计。 假期时间连续计算,含公休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填写《休假申请单》 ( 格式见 SZ2202802)。 有特殊或紧急事由,员工无法事先请假的,须以电话、电报或传真等形式通知总经理,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未请假擅离岗位或休假期满未归的,按旷工处理。 请假 1 天以内 (含 1 天 ),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1 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试用员工在试用 期间病、事假累计 3 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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