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参与环保内容摘要:

道吗,政府为了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明文规定,只要你勇于举报,你就会得到政府的奖金。 这会是真的吗。 真可惜,这不是真的。 法律依据: 尽管公民在环境执法中享有 “受益权” ,但“受益”是有一定的条件的。 我国的 《 环境保护法 》 规定:“对保护和改善环境 有显著成绩 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 自 2020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 《 浙江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 中规定: “ 环境保护行政主观部门根据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举证、协查的程度和被举报单位对环境的 危害程度 ,或者因举报 避免了重大环境污染损害的 ,由负责查处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举报人予以 200元以上到 2020元以下的奖励。 ” 这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叫潘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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