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农村信用社稽核监督类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第四条 现场稽核程序包括稽核准备、稽核实施、稽核报告、稽核处理和稽核档案整理五个阶段,每个阶段又各自包括若干具体内容。 (参 考流程图) 第五条 稽核准备阶段 稽核准备阶段包括:立项、确立总体方案、成立稽核小组、收集被稽核单位情况(资料、报表等)、稽核前的培训、发出稽核通知书等环节。 (一)立项 稽核立项阶段是稽核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安排、上级管理部门或外部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本辖区实际情况确立稽核项目的阶段。 (二)确立总体方案 稽核总体方案由组织现场稽核的各级稽核机构制定,报本单位领导审定。 稽核方案应包括稽核对象、范围、目的、时限、依据、方式方法等内容(格式见附件 1)。 稽核方案由稽核部门负责人审阅,报本单位领导审核批准, 批准后的稽核方案应视作派出单位给予稽核组的任务和授权。 在实施稽核过程中,稽核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不影响稽核任务的完成及稽核效果的前提下,提议对稽核方案作适当调整,报稽核部门负责人或方案审批人同意后实施。 (三)成立稽核小组 由派出单位领导或稽核部门负责人确定稽核小组的组长,稽核组长提出拟选主查人和其他人员名单(必要时可跨部门借调或向上级机构申请人员支持)组成稽核小组。 稽核组组长负责制定具体操作方案,对稽核组的活动开展进行管理及有关重要事广东省农村信用社管理制度汇编 稽核监督 类 818 项的协调;主查人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以及稽核报告的撰写和稽 核处理文件的起草工作。 (四) 收集被稽核单位的情况及非现场稽核各类数据和报表。 稽核组在进场之前,组长要组织人员收集和了解被稽核单位情况及与本次稽核有关的文件资料,对被稽核单位的内部控制状况作出初步判断,为确定稽核重点提供依据。 收集的资料包括: 与被稽核单位有关的文件、规章制度; 被稽核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人员分工等基本情况; 通过非现场稽核手段收集的各类数据和报表; 业务管理部门、监管部门的监管报告、检查报告、整改通知书等; 其他资料。 (五)稽核前的培训 稽核组长负责组织对参加稽核小组 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目的要求,统一标准、方式方法和工作纪律。 (六)发出稽核通知书 稽核部门应提前 3- 5 天向被稽核单位发出《稽核(后续稽核)通知书》(格式见附件 2)。 特殊情况下,可先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被稽核单位,稽核组进入现场后再向被稽核单位交验《稽核(后续稽核)通知书》。 突击检查不必预先发送稽核通知书;常规稽核可不发送稽核通知书。 第六条 稽核实施阶段 稽核实施阶段是指稽核人员正式进驻被稽核单位,按照稽核方案的要求,对被稽核单位实施现场检查,获取稽核证据的阶段。 (一)进驻被稽核单位 稽 核组进驻后,稽核组长应向被稽核单位负责人说明稽核目的、范围、检查时间和被稽核单位需要配合的事项,介绍稽核组成员。 要求被稽核单位介绍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供稽核需要的有关资料等,必要时可召开由被稽核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有关情况的介绍。 会谈结束后,稽核组应形成“会谈纪要”,作为稽核工作底稿的组成部分。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管理制度汇编 稽核监督 类 819 (二)初步评价内部控制系统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及座谈的情况,对被稽核单位初步作出评价,通过评价被稽核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完善与健全的情况,进一步确定稽核检查的重点内容。 (三)执行检查获取稽核证据 稽核证据是稽核人员对被稽核单位的实际情况作出判断、表明意见,并作出稽核结论的依据。 审查账表资料及其反映的业务活动 稽核人员通过对有关账表审阅和观察,复核业务报表内的相关数据填列是否符合要求,抽查核对各报表项目金额是否与总账、分户账、会计凭证、台账、登记簿及实物相符一致,分析各报表项目所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提示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调阅资料及进行内部控制测试 稽核操作中,稽核组应根据拟检查的内容,确定需调阅的原始凭证、会计账簿、管理报表和有关文件,根据稽核方案和检查需要逐次调阅。 调阅资料应由主查人 或其指定的专人统一负责办理调退手续。 调退时,双方应在认真审核调阅资料后签名。 获取证据方法也可运用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 符合性测试是指对被稽核单位内控制度的有效性、执行性进行抽样稽核。 包括: ( 1)内控制度的健全性; ( 2)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 3)内控制度在所稽核期间的持续执行性。 实质性测试是指稽核人员在符合性测试的基础上对被稽核单位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证实。 主要测试的事项有: ( 1)资产、负债在某一特定时间的存在状况; ( 2)资产、负债在某一特定时间的归属状况; ( 3)未入账的资产、负债或其他交易事项状 况; ( 4)资产、负债计价的准确性状况; ( 5)收入与费用在归属期的分配状况; ( 6)会计记录的正确性状况; ( 7)财务报告反映的真实性、客观性及前后一致性;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管理制度汇编 稽核监督 类 820 ( 8)所有者权益变动的真实性状况; ( 9)表外资产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具体方法有: ( 1)审阅。 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书面资料的审查,以鉴别资料本身和反映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 ( 2)核对。 核对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内外账是否相符,其它书面资料之间是否一致。 ( 3)复算。 为核实有关数据的准确性,可对凭证、报表等有关数字进行验 算和复算。 ( 4)比较。 将相同资料的不同时期进行比较,检查是否有异常现象。 ( 5)分析。 通过稽核事项内容与有关数据及资料等进行联系、分析。 ( 6)调查与函询。 向有关知情的当事人进行书面和口头调查或函询。 调查取证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 1)进行调查时,稽核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 2)对需要调查取证的问题,要取得足够的证据。 ( 3)调阅资料应填写《现场稽核调阅资料清单》(格式见附件 3),调阅人和被稽核单位提供资料者分别签名确认。 ( 4)证明材料应当有提供者的签名或者盖章;未取得提供者签名或盖章的,应当说明原因。 ( 5)稽核结束时,应当汇齐稽核证据,编制调查取证材料清单,并由编制人员签名,统一管理。 稽核取证过程如发现潜案或陈案、悬案线索,应及时封存有关资料,保存证据,并报告稽核部门负责人和监察部门或公安部门。 (四)编制工作底稿 稽核人员实施稽核时,应当对稽核工作进行记录,编制《广东省农村信用社现场稽核工作底稿》(格式见附件 4)。 工作底稿有必要时,应附取证材料复印件。 在会谈、实地观察和查账结束以后,应将需要认定事项的主要事实,填入工广东省农村信用社管理制度汇编 稽核监督 类 821 作底稿。 对凭证、报表等有关资料进行计算、分析、比较以后,应将认 定事项的依据和结果填入工作底稿,个别谈话要有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工作底稿应包括: ( 1)被稽核单位的名称; ( 2)稽核项目名称以及实施时间; ( 3)稽核过程记录,包括稽核查证的主要事实及其来源,计算和分析的结果、认定事实的依据; ( 4)稽核人员的姓名及编制日期; ( 5)复核者的姓名及复核日期; ( 6)索引号及页次。 稽核人员应当对所编制的稽核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作为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加盖被稽核单位的业务公章;每个稽核人员的稽核工作底稿必须由另外一位稽核人员进行复核;主查人应当对稽核工作底稿进行必 要的检查,对稽核人员的工作质量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编制工作底稿应当做到内容完整、真实,重点突出;工作底稿应简洁、清晰,符合文档规范,便于管理。 (五)形成《现场稽核事实与评价》 取证结束后,稽核小组各成员应当将稽核实施阶段查实的各种问题和事实分类整理,初步认定问题的性质提交给稽核组长。 稽核组长组织稽核组对提交的问题和认定材料进行讨论、分析、判断,形成《现场稽核事实与评价》(格式见附件 5)。 ( 1)《现场稽核事实与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被稽核单位的基本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事实证据、对问题 性质的初步认定或评价等。 ( 2)《现场稽核事实与评价》中所列的每一项事实,都必须有详细、充分的数据或文字资料支持,主要包括“稽核工作底稿”、“取证材料”、“会谈记录”等。 ( 3)《现场稽核事实与评价》一般应在现场作业结束时完成,最迟应当在退出稽核现场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 《现场稽核事实与评价》形成后,应发送给被稽核单位,由被稽核单位负责人广东省农村信用社管理制度汇编 稽核监督 类 822 及有关当事人签名确认,反馈给稽核组。 ( 1)被稽核单位对《现场稽核事实与评价》中认定的问题有异议时,稽核组认为有必要重新核对的应当进行复核或与之讨论,确有差错则进行更正 ,尽可能达成共识;如不能达成共识,稽核组应当将双方分歧详细记录在案,并在形成稽核报告时客观地加以反映。 ( 2)《现场稽核事实与评价》发送给被稽核单位后,由被稽核单位在稽核组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并反馈意见,被稽核单位过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对《现场稽核事实与评价》无异议。 (六)稽核质量控制 在稽核期间,稽核组组长要及时听取各成员的工作汇报,了解工作进度,判断对有关问题的稽核是否做到查深查透,以便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引导现场作业逐步深入,按时保质完成现场稽核任务;稽核组长应根据稽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对各成员的分工检查重 点和取证方式作必要的调整;判断《现场稽核事实与评价》所填列内容的准确性及对本次专项稽核结论的支持度。 (七)退出稽核现场 稽核组应在稽核方案规定的时间退出被稽核单位;如现场作业需要延期,应报告稽核部门负责人,获得批准;退出现场时间要提前告知被稽核单位。 第七条 稽核报告阶段 (一) 稽核报告的形成:被稽核单位对《现场稽核事实与评价》反馈书面意见后,稽核组应当向派出单位领导提交稽核报告。 稽核报告是稽核组向派出单位提交的工作报告(格式见附件 6),应以《现场稽核事实与评价》为基础,全面反映稽核查出的问题,并 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同时,被稽核单位对稽核组作出的稽核评价的意见,以及对查出问题认识上的分歧均应在稽核报告中得到充分体现。 稽核报告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 1)实施稽核的基本情况,包括稽核内容、范围、稽核期限、现场工作时间、稽核方案的执行和调整情况等; ( 2)被稽核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内部组织结构、经营方针、经营状况、内控广东省农村信用社管理制度汇编 稽核监督 类 823 状况等; ( 3)稽核查出的问题事实和稽核组作出的评价; ( 4)被稽核单位对稽核评价的意见,稽核组与被稽核单位在稽核问题评价方面存在的主要分歧以及稽核组的倾向性意见; ( 5)根据法律法 规、行业有关规章和有关处罚办法,提出处理意见。 稽核报告一般应由主查人负责起草,组长审核。 稽核报告初审完成后,由稽核组组长和主查人共同签署。 稽核报告最迟应当在接到《现场稽核事实与评价》反馈情况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 )稽核报告提交。 稽核报告完成后,由稽核部门领导审核,并呈报主管领导审定。 对因客观原因未写进稽核报告中的其他重要稽核内容,稽核组长要及时向稽核部门领导直至主管领导汇报。 常规稽核可适当简化程序、手续,常规稽核报告可采取阶段性集中报告形式上报稽核部门负责人直至单位主管领导。 常规稽 核中发现重大问题的,应及时进行专题汇报。 第八条 稽核处理阶段 (一 )作出稽核结论并提出稽核处理意见 稽核组应在稽核报告中对现场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作出初步稽核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稽核部门负责人对稽核报告审核后签署意见,呈报主管领导或提交有关部门共商处理。 (二 )执行稽核处理决定 稽核处理意见经主管领导(或主管机构)审定签署,形成稽核处理决定,其中应由稽核监督部门进行处理的,由稽核监督部门在处理决定形成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被稽核单位发出《稽核整改通知书》(格式见附件 7)和《 稽核处罚通知书 》(格式见附件 8),告知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和依据,明确规定被稽核单位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及履行处理和处罚决定的时间;应由其他部门进行处理的,交由有关部门按规定执行。 处理决定未执行前,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 (三 )受理复议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管理制度汇编 稽核监督 类 824 稽核监督部门向被稽核单位发出《稽核整改通知书》和《 稽核处罚通知书 》,责令被稽核单位作出整改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时,应同时告知被稽核单位或相关责任人可进行陈述和申辩。 被稽核单位或相关责任人如对处罚有异议的,应当在《稽核整改通知书》和《 稽核处罚通知书 》送达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执行稽核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复议。 在对复议未作出裁定之前,原稽核处理决定仍有效。 常规现场稽核时,对业务操作过程中的一般性违章、违规行为,稽核人员可在规定权限内,依据有关处罚办法现场填列《 稽核处罚通知书 》,对责任人作出处罚。 稽核人员应对稽核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 (四 )其他处理 被稽核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存在屡罚屡犯、情节严重或涉嫌重大问题的违章、违规。某省农村信用社稽核监督类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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