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信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交相关应聘材料; 原单位领导签署意见; 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审核和确认员工信息; 员工参加新部门的面试和录用程序; 新部门负责人签署录用意见; 人力资源部协调、批准; 员工交接工作,到新部门报到; 人力资源部信息中心更改员工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 员工接到人力资源部发出的内部调转通知后,填写《员工离岗交接清单》,于一周内妥善交接工作,办理调转手续。 员工本人申请、领导同意调出,但因种种原因,应聘员工不能被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 管理制度 4 新部门录用的,原单位 应继续留用该员工。 第十三条 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轮换岗位,由于机构调整导致的原因除外。 第四章 离职 第十四条 离职包括辞职和调离,指员工主动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五条 员工辞职前,应向本单位人事专员(协调员)索要并填写《离职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关系的主管与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作好面谈记录并签字确认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 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人力资源部在一个月内需做出明确答复,在此期间员工应继续在原 岗位工作并作好工作交接准备。 第十七条 员工离职申请被核准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岗交接清单》,按要求妥善交接工作(原则上为一周时间),退还公司财物,由各部门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员工应在规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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