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奖罚制度内容摘要:

7)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9)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资财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10)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12)检举损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向公司举报本店管理人员违犯规章制度经查属实者; (三)其它奖励: 1)月绩效考核员汇总 员工流失率控制在 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 3 分 /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 2 分 /人奖励。 2)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 8 次,年度绩效考核加 5分; 3)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 10 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4) 四、处罚制度细则 : (一) 其它处罚: 1)公司下店行政检查发现问题按照两倍扣绩效考核分数。 2)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超出 5%,超出部分按照店长 3 分 /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 2 分 /人处罚。 3)月汇总分店全体员工约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 30%,店长当月岗位工资按照 85%领取。 4)月考勤汇总,有一次旷工记录当月绩效考核奖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三天(不含三天),当月绩效奖金按照 50%领取;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七天(含七天)取消当月绩效奖金。 (国家法定假日补休或制度规定的假日除外) 5)年汇总出勤率:有旷工记录;年累计病、事假超过 20天,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6)顾客表扬奖励,须经前厅经理或店长证实真实性,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方可给予奖励;如出现虚假顾客表扬奖励 ,该职员当月岗位工资按照 80%领取,取消当月所有浮动工资和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7)本年度工作出现严重失职事件,给企业造成 1000 元以上(含 1000 元)的经济损失和名誉影响;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8)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该员工第三个月岗位工资按照 80%领取。 9)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 6 次,给予降级处理。 10)年度分店店长出现本店员工或其它部门员工的重大投诉;年度晋级考核延长一个周期。 11)年度汇总月绩效考核全员不合格率达到 6 次,取消店长近期年 度晋级考核资格。 12)年度出现顾客到社会行政部门投诉服务质量或产品质量,给企业造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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