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募集规范制度内容摘要:
败风险等; (三)投资者对基金合同中投资者权益相关重要条款的逐项确认,包括当事人权利义务、费用及税收、纠纷解决方式等。 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 详见附件二。 第二十六条 [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 ]在完成私募基金风险揭示后,投资者应当向 本公司提供金融资产证明文件, 本公司 应当审查其是否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第二十七条 根据《暂行 办法》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 1000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第二十八条 《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依法设立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 的投资计划,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等凭相关证明文件可豁免履行本办法所述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 第二十九条 在完成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后, 本公司 应给予投资者不少于一天的投资冷静期,投资者在冷静期满后方可签署私募基金合同。 第三十条 本公司 应当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后,指令本机构的非基金推介业务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等适当方式进行回访,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须客观确认合格投资者的身份及投资决定。 未经回访确认, 本公司 不得签署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可以约定,经回访确认程序的合同方可生效。 第 六章 自律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中国基金业协会可以按照相关自律规则,对会员及登记机构的私募基金募集行为合规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和非现场自律检查,会员及登记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二条 本公司 委托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中国基金业协会不予办理私募基金备案业务。 第三十三条 本公司 在开展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过程中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募集机构采取要求限期改正、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暂停受理或办理相关业 务、撤销管理人登记等纪律处分;对相关工作人员采取要求参加强制培训、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暂停基金从业资格、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 第三十四条 本公司 在开展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过程中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募集机构采取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撤销管理人登记等纪律处分;对相关工作人员采取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 情节严重的,移送中国证监 会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公司 在开展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过程中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至第十四条的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可以视情节轻重对募集机构采取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暂停受理或办理相关业务、撤销管理人登记等纪律处分;对相关工作人员采取行业内谴责、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暂停基金从业资格、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 本公司 在一年之内两次被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要求限期改正等纪律处分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可对其采取加入黑名单、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在两年之内两次被采取加入黑名单、公开谴 责等纪律处分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可以采取撤销管理人登记等纪律处分,并移送中国证监会处理。 第三十七条 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就其参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环节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中国基金业协会可以采取相关自律措施。 第三十八条 投资者可以按照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投诉或举报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规募集行为。 第三十九条 本公司 、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因募集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被中国基金业协会采取相关纪律处分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可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第四十条 本公司 、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 构及其从业人员涉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移送中国证监会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 四十一 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 四十二 条 本制度自股东通过之日起实施。 附件 一 私募基金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 (个人版内容与格式指引) [格式示例如下,调查问卷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投资者姓名: ____________ 填写日期: 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 私募基金 投资需承担各类风险, 本金 可能遭受损失。 同时, 私募基金 投资还要考虑市场风险、信用风 险、流动性 风险、操作风险 等 各类投资 风险。 您在 基金 认购 过程中 应当 注意核对自己的风险 识别和风险 承受能力 ,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以下一系列问题可在您选择合适的 私募 基金前,协助评估您的风险承受能力、理财方式及投资目标。 请签字承诺您是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产品【 】 请签字确认您符合以下何种合格投资者财务条件: 符合金融资产不低于 300万元(金融。私募基金募集规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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