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x坤木业制度原材料领料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计划中的数量。 第三章 原材料领用流程 第八条 领料单经生产部审核后,由生产车间指定人员持单向原材料库领用所需原材料。 第九条 领料单一式三联,一联由生产部自存,一联交仓库,一联交财务部。 第十条 但物料计划上核定的原材料数量领用完毕后,生产部不论什么原因需追加原材料时,需开具物料超领单方可领料。 第四章 原材料超领 第十一条 由生产部相关人员填具物料超领单,注明超 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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