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夏南车辆段信内容摘要:

本项目交货期: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要求制定设备的供货时间,具体时间招标人有权将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投标人进行修正。 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夏南车辆段计算机联锁系统及相关设备采购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招标编号:GXTC0828075 10 (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是固定价。 即投标人对每种货物(指完全相同的同一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业主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且该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 (特别说明:根据评标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按价格评审原则对投标价格进行相应修正后,修正后的价格若高于投标价格,则中标价以投标价为准;修正后的价格若低于投标价格,则中标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 (4) 投标人所投的设备必须技术先进、功能完整、运行安全、可靠。 (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所投设备与其他设备或其他系统的接口,并配合接口试验及现场接口调试,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6) 随机附件的合理性是评标的重要内容,投标人应提供随机附件的详细清单并给予说明。 (7) 投标人报价中的服务费应是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的总服务费,至少包括“服务投标明细价格表”中所列项目的费用。 (8) 投标人必须提交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书。 . 招标文件的使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所叙述的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夏南车辆段计算机联锁系统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 定义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机构,即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 , “招标人”系指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即本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最终使用者。 “业主代理”系指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业主代理”全面负责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简称广佛线)项目建设期间的工程建设管理。 “业主代理”行使本合同规定或合同内含的业主的权力,并履行合同规定业主的职责,但如果“业主代理” 在行使某种权力和职责之前,需要得到业主的批准,则应取得这种批准。 “业主”和“业主代理”间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在双方签订的有关工程委托管理的协议中予以规定(最终以双方的委托合同为准)。 “投标人”系指与本“投标人须知”第 3 条规定的要求一致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业主/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材料、软件、机械、仪器仪表、随机附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保险、仓储、设计、安装督导、调试督导、检验测试、技术协助、培训、质量保证期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日” 、 “天”系指公历日。 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夏南车辆段计算机联锁系统及相关设备采购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招标编号:GXTC0828075 11  在本招标文件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单数将包括复数,反之亦然。 招标文件的标题和序号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影响对招标文件的理解。 3. 合格的投标人和合格的货源  合格的投标人    详见招标公告    合格的货源 (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 (2)本款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发、装配、生产地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投标人的国籍。 4.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说明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书    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A 商务部分  B 技术部分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8 天前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夏南车辆段计算机联锁系统及相关设备采购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招标编号:GXTC0828075 12 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收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8. 招标语言和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招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都是公制系统。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9. 编制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函件,应以中文书写。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以中文版本的解释为准。 除在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用户需求书”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每一册须单独装订并按“投标人须知”第25 条分别密封和标记。 投标报价文件不得与投标文件技术、商务响应文件装订在一起。 文件封装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一册:价格部分:包括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A3) ; 投标报价表(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A4) ;  第二册: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A 部分)    为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而提交的文件,至少包括 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夏南车辆段计算机联锁系统及相关设备采购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招标编号:GXTC0828075 13 1) 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A要求的格式(AA4除外)应答的文件;    2) 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第三册: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B 部分)   为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而提交的文件,至少包括    1) 对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逐条对应的书面答复,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描述,技术规范,技术参数,技术文件及图纸等,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B 要求的格式出具。 2) 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必须随投标书提交包含第一册、第二册、第三册内容的电子文件 2 套(统一以 CDR 光盘形式提供) ,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第__册电子文件”并按投标人须知第 条的规定标注。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的第二、第三册中提供任何与投标报价有关的价格、金额等信息。 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所有有关价格信息用 以上版本处理。 12.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或撰写其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表格及资料。 投标人不得短交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 11 条规定的顺序编排并装订成册,首册前有总目录,分册前有分目录。 投标文件的规格:统一为 A4 印刷本,纸质封面,印刷本厚度要求控制在 7 公分以内,超过厚度则分册装订。 封面标明文件题名、编号、投标单位、投标时间,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 可使用不锈钢书钉或拉线装订,装订时书钉不外露;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 投标文件的页码:必须按每本逐页从 1 开始,按照流水号编号(包括附图、证件、图片) ,页号正面在右下角,反面在左下角(空白页面不编号)。 图纸的整理:图纸横向按手风琴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折叠,折叠后图标露在右下角,每本图纸厚度不要超过 4CM,超过则分卷装订,每卷图纸从图纸封面起逐张从 1开始打印页号。 13.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在适当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的货物的单价、每个单项的小计、整个投标的总价以及合同项下的货物以及服务的来源地,对设备的主要部件、主要系统必须列明制造商的名称。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是人民币固定价,即投标人对每种货物(指完全相同的同一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业主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且该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 (特别说明:根据评标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按价格评审原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夏南车辆段计算机联锁系统及相关设备采购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招标编号:GXTC0828075 14 则对投标价格进行相应修正后,修正后的价格若高于投标价格,则中标价以投标价为准;修正后的价格若低于投标价格,则中标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指完全相同的同一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投标价格表的价格应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之 A4 要求的格式填报。 投标人应在以上价格表上写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 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投标人按上述各款要求填写报价仅供评标委员会评标方便,并不限制业主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 14. 投标货币     除另有规定或许可,投标总价应以人民币报出。 业主将以人民币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 15.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第 3 条规定。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第五部分格式A6~A7) ,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如投标人对固定资产、工作和雇员已投保,则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关的保险证明文件和主要的保险条款。 16.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按照“投标人须知 ”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说明。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a.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b.详细的合同项下工程执行时间表(工程进度表) ,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主要及分阶段时间;  c.完整的随机附件清单,包括货源、现行价格及对其详细说明。 d.逐条对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进行评议,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买方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工程夏南车辆段计算机联锁系统及相关设备采购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招标编号:GXTC0828075 15 1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该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一致。 招标代理机构和业主可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1)用银行保函(格式 A81)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外国银行)开具;   ;  1 个工作日之前直接递交到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递交前请电话、传真或电邮预约) ,并将银行保函复印件封装入投标文件第二册。 (2)用支票或银行汇票形式(应填写格式 A81+)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交款前请电话、传真或电邮预约) ; :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 :00(节假日除外) ;   3 个工作日之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 (3)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银行帐户资料如下: a.收款人: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信银行北京总行营业部 帐号(人民币):7111010182600129104 b.在投标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之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