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及灾后重建核桃示范点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摘要:

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3. 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 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六份)送采购机构备案。 24. 合同分包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5.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 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报价低于基准的,加收差额 5 倍的风险履约保证金。 即风险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基准价 中标人报价) *5。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27. 履行合同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8. 验收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 2020〕 30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七、投标纪律要求 29.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 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八、支付货款 30. 申请支付 货物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结算书》后,中标人须向采购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税务发票及凭证资料向采购人提出支付申请。 根据支付申请,采购人分期将货款 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中标人,货物验收合格后 30 日支付合同金额的 70%。 2020 年 12 月份检查验收成活率达 90%以上且核桃品种符合要求,付清余款。 九、质疑和投诉 31.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 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 四、投标人类似项目(核桃)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注:投标人 2020 年以来成功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合同金额”需提供中标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带至评标现场由评审委员会审核)。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 五、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注: 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 六、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 第四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 明材: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注册资金达到规定数额)、税务登记证(审原件,留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 (审原件,留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 、经营许可证(审原件,留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 (含丙级)(加盖鲜章复印件);(加盖鲜章复印件);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18 号 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 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 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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