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汽车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驶员的驾驶行为很难跟踪掌握。 为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对服务态度恶劣、行驶过程中打手机、抽烟等行为的营运车辆驾驶员实行扣分制度。 凡是营运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将被扣分,若在一年内扣满 30 分的,营运驾驶员的本企业驾驶资质将被收回。 采取这种扣分制度将有利于对驾驶人的驾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安全服务质量。 一、考核等级与计分 依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五种罚分标准。 总计分 30 分,实行累计罚分制: 在一年内累计扣达 30 分的收缴企业上岗证;一次性扣 30 分,只要一次就将收缴企业内部上岗证。 累计扣分达到 20 分(含)以上 30 分以下的下岗培训 10 天; 累计扣分在 20 分以下 15 分(含)以上的,下岗培训 5 天。 累计扣分 15 分以下 10 分(含)以上,下岗安全培训 3 天。 一次扣分 4 分警示教育。 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规行为 的,计分时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二、违规行为的处罚: 驾驶员的违规事项处罚与计分同时执行,处罚标准按照公司《安全稽查管理规定》、《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实行。 三、违规行为的扣分标准 驾驶人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计 30 分(以下行为只一次便将收缴企业上岗证): ① 发生重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 1 人以上或重伤 3 人以上,或车物损失折款 5 万元以上的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 ② 未按规定进行报班,强行发车聚众闹事造成不良影响的; ③ 未按核定载客定额载客,造成超员载人 50%(含)以上的; ④ 饮酒后驾驶营 运车辆的。 ⑤ 私自拉运“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违禁货物的。 ⑥ 拒不接受安全稽查管理,经教育无悔改且无理取闹、煽动他人闹事或殴打谩骂稽查人员的。 ⑦ 拒绝接受有关部门下达的抢险救灾等应急运输任务的。 ⑧ 运营过程中发生其它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 驾驶人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 20 分: ① 超速行车超过规定 50%以上(含), ② 超员载人 20%(含)以上 50%以下的。 ③ 故意破坏 GPS 或车内视频设施,造成信号回传中断的。 ④ 发生责任行车事故,负同等责任及以上,造成 13 人轻伤事故或 1 人重伤,或车物损 失在 5 万元上; 驾驶人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计 10 分: ① 无故在途中更换车辆、停止运行、途中甩客或将旅客移交他人运送的; ② 在高速公路上停靠上下旅客或装卸货物的; 为抢客突然加速、穿插、停车、超速行驶超过规定速度 20%(含)以上 50%以下 的。 ③ 不接受安全稽查管理,经教育诚恳承认错误并已取得稽查人员谅解的。 ⑤ 将车交给无驾驶资格人员驾驶的。 ⑥ 夜班长途卧铺车辆无辜未按规定途中休息或休息时间不足的。 ⑦ 发生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或 车物损失在 5 万元以下 2 万元以上; 驾驶人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计 6 分: ① 驾驶营运客车不按规定进站营运的; ② 超速行驶超过规定 10%(含)以上 20%以下的。 ③ 逆向行驶、闯信号、右侧超车、穿拖鞋驾车、开车接打手机、吸烟、吃零食、向车外抛撒垃圾物品行为的。 ④ 擅自加班包车、站外上下旅客、装卸行包的。 ⑤ 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或车物损失在 2 万元以下的。 驾驶人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计 4 分: ① 驾驶车辆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② 30 天内无辜未参加安全培训学习的。 ③ 无故不按核定时间 发车的。 ④ 不按规定使用、悬挂、装置营运标志的。 ⑤ 车容车貌脏、乱、差的从事营运活动的等。 车辆交通事故处罚制度 为 加强 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杜 绝违 章行 车 ,降低事故 频 率,依据 公司安全管理 规 定, 结 合我公司 实际 , 对发 生交通事故者 将 根据事故 责 任及 损 失程度, 对肇事 责 任者 进 行 处罚 ,具体 规 定如下: 一、公安交警部 门对责 任人的 处罚 及事故中的 间 接 费 用,保 险 公司不予理 赔 的 损 失,由承包人(或 驾驶 人)全部承担。 二、根据交通事故的 责 任和 经济损 失, 对 肇事者 进 行 处罚 , 罚 款一律收缴 客 运 公司 财务 , 车辆 停班整 顿 期 间 承租 基 数 正常收 缴。 责 任 损 失 1000 元以下, 对责 任人 罚 款 50 元。 驾驶 人 视 情停 驾 一天安全 学习 ; 责 任 损 失 1001— 10000 元, 对责 任人 罚 款 100 元。 驾驶 人 视 情下 岗 安全学习 12 天, 车辆 停班 1 个 班次; 责 任 损 失 10001— 20xx0 元, 对责 任人 罚 款 200 元。 驾驶 人 视 情下 岗 安全学习 13 天, 车辆 停班 12 个 班次; 责 任 损 失 20xx1— 30000 元, 对责 任人 罚 款 300 元。 驾驶 人 视 情下 岗 安全学习 25 天, 车辆 停班 23 个 班次; 责 任 损 失 30001— 100000 元, 视 情 节严 重程度, 给 予 500— 1000 元 罚 款。 驾驶 人下 岗 安全 学习 35 天, 车辆 停班 35 个 班次; 责 任 损 失 10 万元以上事故,收 缴驾驶 人“企 业 上 岗证 ”及“信 誉 安全保证 金” 20xx 元,解除聘用(公 营车驾驶员调 离 驾驶岗 位), 车辆视 情停班 1060天整 顿 ; 因 车辆 停放、 车辆维 修、加油期 间发 生交通事故 给 予 责 任人一次 处罚 1000元 3000 元 罚 款。 因行 车 事故 给 企 业 造成不良社 会 影 响 的,公司 将 根据有 关规 定做出相 应处罚。 事故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为加强安全信息反馈,做到事故处理及时、快捷,特制定事故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一、车辆发生事故后,驾驶人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肇事现场,报告当地交警部门,并将事故及估计损失报公司安全科。 二、安全科接到事故报案,应认真填写事故登记表,根据报案情况对事故做出初步判断,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同时报保险公司。 三、安全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勘查,到现场后应首先了解人员伤亡,车辆损失的具体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降低损失。 必要时要求保险公司派员现场定损。 四、现场处理结束后,安全科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公司领导汇报,不论事故大小,要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 防措施。 五、安全人员要准确、及时、规范的填报安全统计报表,不得瞒报、漏报(月度报表分别报、分管经理、经理)。 六、事故处理的过程中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查不清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明确事故责任不放过、不拿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不放过、责任人与职工得不到教育不放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档案管理 在安全检查工作中对营运车辆、客运驾驶人、运输线路、运营过程等查出的事故隐患,填写隐患整改记录,送达需整改单位,并及时向 公司领导 汇报检查情况。 整改单位制定隐患整改措施,按照隐 患整改记录中规定的时间整改。 整改单位分析隐患形成原因,制定防止隐患再次形成的措施。 整改完毕,由安全检查小组复检,不合格再重复以上程序,合格后填写隐患整改记录,并向 公司领导 汇报。 整改两次仍不合格,或当事人安全意识不强,无心整改,安检小组有权向 公司领导 提出,将当事人调离该岗位或下岗学习。 公司安全科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包括:隐患排查治理日期;隐患排查的具体部位或场所;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事故隐患治理意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的人员及其签字;事故隐患治理情况 、复查情况、复查人及其签字。 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有效制止和杜绝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公司部署特制定本规定: 一、举报范围 涉及无证驾车、客运车辆超员载人、客货混装、私拉乱运“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违禁货物、私自绕道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车、开车吸烟、开车接打电话、吃零食、穿拖鞋、等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其他有重大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的。 二、举报方式 电 话举报:拔打 07997226511,7221477, 手机 举报: 13155965065 三、奖励范围 对举报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给予 50200 元的奖励; 客车 GPS 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 GPS 系统的作用,加强营运车辆的运营安全管理,提高运输服务质量、运营效益和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营运车辆安全运营过程的监控管理,成立全球卫星系统( GPS)管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公司有关《营运车辆 GPS 运营安全监控管理办法》的执行和组织落实, 根据客运公司实际,组织制订和不断完善《公司 GPS 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组织检查营运车辆安全运行监控管理,研究处理 GPS 系统使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监督考核各部门(监控中心)对 GPS 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车辆违规情况做出处理,制定整改措施。 二、监控中心及职责 建立 GPS 监控中心,监控中心设在 公司安全科。 各中心主要职责: (一)安全科 GPS 系统管理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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