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部管理制度(新内容摘要:

应及时提出法律意见,防范合同风险。 1履行遗留:对所遗留的问题,履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 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法律事务部,由法律事务部协助分管领导指定有关 5 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 1 合同档案管理: 合同履行完毕后,履行部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传真、电话记录 、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整理归档。 1法律责任: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公司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 (一 )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 (二 )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三 )其他故意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 (四 )对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诉讼管理工作 诉讼前期: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对 于 确 实 需要 提起 诉讼才能解决的问题,应首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一 )业务部门对出现的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材料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上报 公司 领导 和 法律事务部。 (二 ) 业务部门协助 法律事务部 了解案情,由 法律事务部 出具法律意见,决定是否诉讼。 (三 )决定诉讼的,业务部门应指定一名了解案情的承办人协助 法律事务部 工作。 6 诉讼过程: (一 )立案阶段:业务部门承办人要和 法律事务部 同去法院立案庭了解情况,并负责办理诉讼费用付款手续。 (二 )审理阶段:业务部门承办人和 法律事务部 协商是否出庭参与诉讼, 对参与出 庭的,应按时到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庭的,应至少提前三 天向 法律事务部 说明情况。 (三 )调解阶段:对可以进行调解的案件,应在授权范围内进行谈判,并尽量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对于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公司领导决定。 业务部门承办人负责办理调解书的实际履行工作,对有问题的应及时报告 法律事务部。 (四 ) 庭外和解:对可以进行庭外和解的应及时请示公司领导决定,由业务部门承办人协助 法律事务部 谈判,并在授权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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