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品电器公司计划体系考核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心部门主任级(含)以上主管当月工资上浮 5%,制造中心部门主任级以上主管当月工资上浮 10%,以资鼓励。 ( 2) ( 2)达成率为 95%(不含 )以上的 98%(含 )以下的,采购中心、计划中心、开发中心、质量中心、销售公司、工程技术中心、财务中心部门主任级(含)以上 主管当月工资上浮 2%,制造中心部门主任级(含)以上主管当月工资上浮 5%,以资鼓励。 ( 3)当月达成率为 90%(不含 )以下 85%(含)以上的,未达成直接责任部门主任级(含)以上主管当月工资下调 5%。 ( 4) 当月达成率为 85%(不含 )以下 80%(含 )以上的,未达成直接责任部门主任级(含)以上主管当月工资下调 10%。 ( 5)当月达成率为 80%(不含)以下的,未达成直接责任部门部门主任级(含)以上主管当月工资下调 15%。 ( 6)如连续三个月未达标之部门,对责任部门第一负责人除追究处罚责任外,并对其工作岗位也 应作相应的调整。 ( 7) 责任判定部门为人力资源中心,依照质量中心与工程技术中心提供的数据判定。 : ( 1) 目标:成品返工率不超过 5%(含),其分解为: 返工率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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