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规程内容摘要:

度松材线虫病除治计划由县(市、区)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根据当年秋季疫情普查结果制订,同时编制小班采伐作业设计书,经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审核后,于当年 11月底前报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批准。 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计划内容: 1) 年度除治目标 2) 治理类型的区划和对策 3) 发病乡镇除治性采伐设计和未发病乡镇松木采伐设计 4) 除治进度安排 5) 疫木除害处理方式和数量 6) 降低松褐天牛密度等技术措施 7) 经费预算与筹措 8) 保障措施等。 发病乡镇松木除治性采伐设计 发病率 5%以上(尤其 10%以上)严重发病小班、新传入以及地理位置重要疫点可采取皆伐除治,其余小班采取病死树清理除治措施。 对列为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下简称国家公益林)范围内的发病松林应优先考虑实行病死树清理除治,其中非一级保护且发病率达 10%以上的松林可进行皆伐除治。 处于发病山场外围的未发病小班在采伐限额和疫木除害处理能力有保障前提下,实施超前林分改造,阻止疫情自然扩散。 未发病乡镇松木采伐设计 在采伐限额内和除害处理合格前提下进行松木商品材采伐,进行超前林分改造。 作为农民自用材、烧材采伐的应严格控制数量,严防非法外流。 未发病的乡镇松木采伐设计汇总表图 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计划经批复后,应 严格履行森林采伐手续后实施。 5 病死树清理除治 发生区所有病死松树,必须在次年 3 月底前全部清除;4 月 9 月出现的要每月或每两月清除 1 次。 发生区内的被压木、衰弱木等枯濒死松树和表现局部感染松材线虫病发病症状的枯死枝梢也要视同病死树一并及时清除。 应认真建立清理枯死松树档案。 对 4 月 9 月清理的可疑枯死松树要求每木镜检(疫区可以抽检),镜检结果记入档案, 准确掌握疫情动态,病死树数量、发病面积等数据要计入到当年秋季疫情普查结果中上报。 死树清理时,要求用油锯或其他采伐工具平地面伐除(必要时先刨去树干基部周围土壤),伐桩高度不超过 5 厘米,并使用渗透性强的农药浇涂或用虫线清等化学药剂进行喷淋;或采取挖除及时销毁措施。 对清理下的松树树干、枝桠处理要求按规定的方法进行。 实施病死树清理除治山场要求清理干净,不残留直径 1厘米以上松树枝桠、树干和挖除的伐桩。 6 皆伐除治 先清理死树,后伐残余活树,分别堆置,分别进行除害处理。 皆伐除治用油锯或手锯进行,伐活树时所有伐桩高度应低于 5 厘米。 对伐下的松树树干、枝桠处理要求分别按规定的方法进行。 病区皆伐除治迹地要清理干净,不残留直径 1 厘米以上松树枝桠、树干和挖除的伐桩,非松类树种应保留。 7 超前林分改造 超前林分改造应结合营造林工作项目,安排在毗连发病山场的未发病小班和生长不良的低产林、发生病虫害以及火灾等松类林分。 超前林分改造优先考虑高度感病的黑松,其次是马尾松等树种。 8 疫木除害处理 死树除害处理 对清理的病死树原则要求就地集中烧毁(包括直径 1厘米以上松树枝桠和挖出的伐桩)。 在数量特别大时可采取就地切片或非传染期送指定疫木定点加工人造板企业机口及时切片打浆以及集中指定地点作燃料。 活树除害处理 发病乡镇活松树按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 对非发病乡镇砍伐活松树可以按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除害处理。 9 降低松褐天牛密度等技术措施 诱木引诱 在发病林分内部的山顶、山脊、林道旁等处,选择生长势中等的健康松树作为诱木。 于 4月下旬 5月上旬每公顷设置 1 株左右。 在诱木基部离地面 30厘米一 40厘米处的不同方向,用刀各砍 3 刀 4刀 (小树可少些 ),刀口深入木质部约 1厘米 2厘米,刀口与树干大致成 30 度角,用注射器把引诱剂 1:1或 1:2稀释液注入刀口内,施药量 (毫升 )大致与诱木树干基部直径 (厘米 )相当。 对诱木应按规定的表样格式进行认真登记,挂牌专人看护管 理,于每年秋季将死亡诱木伐除并按病死树进行除害处理。 常年清理死树 4 月 9 月份采取常年清理死树技术措施。 其他综合防治技术措施 化学防治(喷药防治、树干注药防治)、物理防治(设置诱捕器引诱、诱虫灯诱杀)、生物防治(肿腿蜂、白僵菌防治)等方法。 第三部分:疫情现场封锁和疫木检疫要求 1 范围 规定了松材线虫病疫情现场封锁和疫木检疫的基本方法、原则和要求。 主要适用于松材线虫病疫区、疫情发生区疫情现场封锁和疫木检疫工作,亦适用于未感病松林区和其他疫木调入地区疫木检疫工作。 2 术语和定义 发病山场 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 , 由疫情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划定 , 经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或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 需进行除治的区域。 现场封锁 对发病山场未批准砍伐、运输前,采取使疫木维持现状、与外界隔离的管护措施,以及经批准进行除治时对现场采取的防止疫木违规流失的管护措施。 疫木检疫 为防止松材线虫病疫情人为传播蔓延,依照植物检疫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批准砍伐、运输的疫木,伐前、伐中、伐后采取的法律、行政和技术等措施的总称。 发 现松材线虫病疫情后,疫情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按要求组织详细调查,确认发病山场范围,查清疫情发生至疫情确认前疫木流失情况。 疫情确认后,要坚持先封后伐原则,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或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机构要担负疫情封锁的责任,直至疫木全部除害处理完毕: 立即责成发病山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山场所属单位安排专人或纳入护林员职责,对疫情区进行巡逻看护。 暂停全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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