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xxxx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容摘要:

)》 (五) 《支付结算制度》 (六) 《现金暂行管理条例》 上海市国康路 46号同济科技大厦 1308室 (202092) T / 0216598 9959 F / 6598 0171*814 E / 14 (七) 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上海市国康路 46号同济科技大厦 1308室 (202092) T / 0216598 9959 F / 6598 0171*814 E / 15 XXXX 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采购与付款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条 为了加强 集团公司 对 采购与付款 的 管理和控制 , 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 根据 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 采购与付款 , 是指 企业 外购商品或劳务并支付价款的行为。 第三条 各职能部门及 子(分)公司 应依据此制度拟定 内部相关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内部控制目标 第四条 规范 采购与付款管理 行为,理顺 采购与付款管理 程序。 第五条 降低公司在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 第六条 防范公司采购与付款的风险,减少公司损失,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第三章 内部控制措施 第七条 授权批准措施 (一)授权方式 董事会的权限由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决定; 经理层人员 的权限由董事会进行授权; 其他人员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制度明确。 上海市国康路 46号同济科技大厦 1308室 (202092) T / 0216598 9959 F / 6598 0171*814 E / 16 (二)权限划分 项 目 审批人 审批权限 采购政策 董事会或授权董事长 ( 1) 审批采购制度 ; ( 2)闭会期间授权董事长审批 月度采购计划 总经理或授权 分管副总 ( 1)以总经理办公会议形式审批或授权 分管副总 审批。 采购作业计划 分管副总 ( 1)按公司授权范围审批。 采购合同 董事会 金额以上 总经理 金额以上或工程合同 其它被授权人 授权金额以内 战略性采购 (储备性物资) 董事会 ( 1)重大金额审批; ( 2)授权总经理审批。 付款 财务经理 万以内支付项目 财务总监 万元以内项目 总经理 万元以上项目 (三) 批准方式 ( 1) 采购政策及 重大战略性采购,经董事会决议后,由董事长审批; ( 2) 月度采购计划, 由总经理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总经理签署 ; ( 3) 采购 业务的其他事项审批,在业务单 元 或公司设定的审批单上签批。 ( 四 )授权批准管理 审批人根据 采购与付款 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 审批 ; 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 权限 人的批准意见办理 采购与付款事项 ;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经办人有权拒绝并应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 上海市国康路 46号同济科技大厦 1308室 (202092) T / 0216598 9959 F / 6598 0171*814 E / 17 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八条 记录与报告措施 (一)采购与付款过 程 记录 采购部门 对 采购过程中的询价、谈判、招标、评审、签署 等各环节设置记录凭证,登记 供应商情况、招标情况、评审 等内容; 采购部门 必须设置 采购 明细账 和付款明细账 ,详细 记录采购情况与付款情况等内容,并定期与 对应的 财务部门核对 供应商付款信息。 (二)采购与付款 会计记录 财务部门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 采购与付款业务 及时核算,正确反映 采购 金额 和付款金额 ; 财务部门定期与 采购 部门核对 采购明细账及供应商明细 账,核对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处理。 (三)采购与付款 报告 采购部门应每月编制“采 购与付款情况表”,详细注明本月采购情况及付款情况 ; 对预付款超过 3 个月而未能到货的事项,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公司主管领导反映。 第九条 岗位制衡 控制 措施 (一)请购与审批 岗位进行分离 ; (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岗位进行分离 ; (三)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 岗位进行分离 ; (四)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岗位进行分离 ; (五)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岗位进行分离。 第十条 采购人员 素质控制措施 上海市国康路 46号同济科技大厦 1308室 (202092) T / 0216598 9959 F / 6598 0171*814 E / 18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二)符合公司规定的岗位任职要求 ; (三) 熟悉 材料性质及公司生产流程 ; (四)了解国家相关的采 购法规。 第十一条 岗位轮换控制措施 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 (建议 3 年) 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企业利益的风险。 第十 二 条 内控责任控制措施 (一) 物资 的采购由采购部门 统一 办理; ( 二 )付款和会计记录由财务部门办理; ( 三 )公司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不得办理存货业务。 第十 三 条 集中采购控制 措施 集团公司成立 物流 公司,统一对下述物资进行集中采购与管理: (一)生产常用物资; (二)生产通用物资; (三)大型大批量物资; (四)贵重物资(金额超 万元的); ( 五)其他特殊物资。 第十四条 计划采购控制措施 (一) 采购 计划 编制, 采购部门 根据销售计划、生产计划、资金筹措计划 及仓储情况 等制定 采购 计划,合理确定 采购 的结构和数量。 (二)计划报送时间 子(分)公司 月度物资需求计划必须在每月 3 日前报送 物流公司 ; 追加计划在计划确定后 2 日内由 子(分)公司 供应部门及时报送 物流公司 ; 上海市国康路 46号同济科技大厦 1308室 (202092) T / 0216598 9959 F / 6598 0171*814 E / 19 物流公司汇总平衡后,提交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特需计划要在集团公司批复后,按照集团公司批复要求由供应部门 3 日内报送 物流公司。 (三)采购计划一经确定,必须从严执行,严禁无计划 执行采购。 (四) 在物流公司没有成立的时间内,各子公司采购计划按上述时间报集团公司供销部,由供销部汇总平衡后,提交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十 五 条 监督控制措施 (一)监督检查主体,集团 公司 审计部及财务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公司 采购与付款 行为进行审计和监督。 (二)监督检查内容 采购与付款 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采购与付款 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 , 重点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物资采购是否严格按照计划进行采购,有无预 算外采购项目 ; 付款有无付款计划,采购预付款控制情况 ; 会计核算制度的执行情况 , 重点检查 采购与付款记录 是否真实、完整、及时。 (三)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 采购与付款业务 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负责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告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向总经理或 财务总监 报告 采购与付款事项业务 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整改情况。 第四章 内部控制关键业务流程 上海市国康路 46号同济科技大厦 1308室 (202092) T / 0216598 9959 F / 6598 0171*814 E / 20 第十 四 条 采购流程 (一) 业务流程图 物流 公司 集团公司 本部 领导审批 内部审核 制订月度采购计划 制订采购作业计划 权限审批 超权限审批 选择供应商 招标、询价、比价 参与及审核 签约 监督检查 采购 验收 会计处理 货款支付程序 物资需求计划汇总 计划审阅 上海市国康路 46号同济科技大厦 1308室 (202092) T / 0216598 9959 F / 6598 0171*814 E / 21 (二)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 业务操作 操作人 控制要求 物资需求计划 子(分)公司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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