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最新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知识培训内容摘要:

算,高 价材料(铜、不锈钢等每吨超 1 万元材料或安装工程中单件产品价格在 2020元以上的材料)为 1%,设备采保费为 1%。 ( 2)采保费的分摊:1)建设单位(甲方)将材料运到施工现场,甲方收采保费的 60%(施工单位收 40%); 2)甲方将材料运到施工现场所在地甲方仓库或车站、码头,甲方收采保费 40%(施工单位收60%); 3)甲方付款订货,施工单位负责提运到施工现场,甲方收采保费的 20%(施工单位收 80%); 4)甲方制定购货地点,施工单位负责付款提货的,甲方不得收取采购保管费(施工单位 100%收取)。 关于上述规定的 理解:( 1)该规定只适用于套用广西定额的 10kV及以下工程、建筑工程;( 2)按现行的财务制度,甲方发生的采保费据实在材料成本中核算,因此甲方不能再根据上述规定计(提)取甲方采保费;( 3)根据上述规定,施工方可计算甲供材料、设备采保费,应作为独立费处理。 但施工方计取采保费时应在施工合同中注明,并且实际施工过程中应根据不同的材料和不同交货方式办理现场签证,作为结算的依据;( 4)广西电网公司原下发的桂电计 [2020]86号文件适用于原城农网工程和甲方计取和核算办法,没有涉及施工单位。 关于远地施工增加 费的问题 根据桂造价 [2020]31号文件解答,远地施工增加费是一项指导性费用,编制招标预算控制价时,如该工程为本地企业可以施工的工程,不用考虑此费用,如为特殊工程需本地以外的施工队伍才能完成的工程,可以适当考虑此项费用,费率参照广西 98 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招标工程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需要计取此项费用及其计算标准;非招标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明确是否计取及其相应的计费标准。 关于附材费调整的问题 根据桂造价 [2020]31号文件解答,由于附材费所占比例不大,为简化预结算工作,附材费一般不按 信息价或市场价单项调整,如该部分材料价格波动大时可由广西造价管理总站测算后统一发布调整系数。 关于甲供材料损耗计算问题 甲供材料施工损耗根据定额规定的损耗率计算,但是当计算出的甲供材料加上损耗率后大于从甲方领用材料数量时,除非能证明施工单位确实因施工需要经甲方同意另行采购了材料不足部分(如有施工单位另行采购,单独计算施工单位另行采购的材料费),否则,只能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数量进行结算。 关于材料价格调整的问题 根据桂建管字[ 2020] 77号、桂建函字 [2020]683 号、桂造价 函[ 2020] 35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 [2020]61 号)文件精神,为规避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所带来的停工风险,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施工材料价格风险条款,确定材料价格风险范围大小,可选择下列方法之一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可以调整材料价格的材料编码、名称、规格、型号,并依据当时当地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造价信息》上发布的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确定为材料基准价格。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造价信息》上未发布市场价格信息的材料,由招标人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材料基准价格,并报当地工程造价管 理站备案。 可调整的材料价格涨跌超出一定范围时,材料单价可以调整。 材料基准价是作为材料上涨超过规定幅度时,进行市场材料价格调整的基础。 调整原则:若工程所在地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造价信息》上发布的材料市场价格上涨 (或下跌 )幅度超过材料基准价格的 15%时,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可调价格的材料可以调整。 调整方法 :以工程招标时确定的可调材料的材料基准价格为基础,在施工过程中,若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或下跌)的幅度超过调整原则规定的幅度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干的工程,如没有计算风险金,或者已计算风险金,但经过实际工程 的材料分析测算,建筑材料价格的上涨导致工程造价的上涨幅度超出了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及《施工合同》所规定的风险金幅度(含百分比或金额绝对值)时,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材料价格市场的变动情况,以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各时期价格信息的平均值为基础,双方通过协商重新确定材料结算单价或材料结算价格调整办法。 材料价格风险包干。 按材料价格的 5%作为风险系数,由投标人计入投标报价包干使用。 说明:工程施工中和工程结算时材料单价如何调整,应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自行约定。 “177。 15%”并不是一个硬性 的规定指标。 关于停工窝工损失和机械台班停置费的问题 根据桂建标 [2020]9 号文件解答:( 1)连续 7 天以内的停工窝工损失和机械台班停置费,在以下情况下可计算: 1)施工企业进入现场后,由于设计变更、停水、停电累计超过 8 个小时(不包括事先通知的周期性停水、停电)以及按规定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现场调剂不了的停工窝工损失; 2)由非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机械停滞所发生的费用。 ( 2)连续 7 天以上的停工窝工损失和机械台班停置费能否计算应按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由双 方分清责任协商解决。 因此在施工单位为规避停工窝风险,应在合同中约定连续 7 天以上的停工窝工损失和机械台班停置费。 ( 3)停工窝工损失和机械台班停置事项发生后 14天内办理签证,做为结算的依据。 ( 4)停工窝工损失费的计算: 1)停工窝工人工补贴按 16 元 /工日计算; 2)窝工如按小时签证的,累计 8 小时为一个工日; 3)窝工签证每人每天不得超过一个工日 ( 5)机械台班停滞费计算: 1)机械台班停滞费 =签证停滞台班 *机械停滞台班费 *;2)停滞台班如按小时签证的,累计 8小时为一个台班; 3) 停滞台班每台机械每天不得超过一个台班; 4)停工一年的,停滞台班签证每台机械不得超过年工作台班数; 5)停滞台班费不得超过机械原值。 1关于签证工日的计算问题 根据桂建标 [2020]9 号文件解答,合同中约定工程项目以内的签证工日,应按该工程的费率取费计算(备注:合同内工程签证工日签证时不能直接签定工日单价,工日单价应按定额人工单价执行);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以外的签证工日,应按点工借工有关规定计算费用。 1关于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及风险费的解释 ( 1) 固定总价 合同:该类合同一般用于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在采用该类合同方式时,需要在合同中约定工程的范围和风险范围。 该类合同适宜采用材料价格风险包干方式,材料价格风险系数为 0~5%,具体系数招标时由业主确定,投标人也可根据自身情况定。 ( 2)固定单价合同:该类合同一般为工程量清单所采用的方式。 在采用该类合同方式时,双方必须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超出风险范围按约定的执行。 合同中没有约定且又无材料价格风险费用的,当工程材料价格超过基准价177。 15%时,则可进行该部分的材料价格调整。 原则上招标人应在招投标时明确是否采用材料价格风险包干 (或确定风险范围和风险幅度值 ),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计算。 ( 3)可调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 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和各项费用的调整方法,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 ( 4)风险费的计取问题:在计取风险费之前,不管是编制预算控制价还是编制投标报价书,编制标书人必须明确自己编制的标书将采取的是什么样的合同形式。 又将要选择什么样的风险调整方式。 这两个问题在招标文件上应有明 确规定,并在未来的合同中延续使用。 如在招标书中明确有风险调整范围和未来风险调整幅度 (或费用 )的内容,在编制预算控制价 (或投标报价 ) 时,就不用在预算书中列出 (或表现 )该项费用,只是在其后签定的施工合同中,其风险调整范围和风险调整幅度 (或费用 )的约定必须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此方法在遇到风险时,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当工程材料价格超过基准价177。 15%时,可由承包方 (或业主 )提出,并经双方协商对材料价格超出基准价 177。 15%部分进行调整。 若打算采用风险包干的方 式,则取值在 0~5%的范围内,材料风险费 =公布的信息价[ 1+(0~5%)]]。 对于业主而言,预算控制价在编制时,风险系数是由业主自主确定的。 对于投标者而言,投标文件中风险系数的取值则由投标单位根据自身的情况自己确定。 合同方式选择有三种: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 材料风险取费选择有三种: 招标文件有约定 (范围与幅度 )的调整; 合同中无约定,超过基准价177。 15%部分的调整; 风险包干取值调整,范围 (0~5%)。 第二讲 送电线路工程 一、 适用定额 35kV 及以上的送电线路工程适用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送电线路工程( 2020 年版)。 二、配套取费标准 (一)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中电联技经 [2020]139 号) (二)关于印发广西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电计 [200]91 号) 三、定额及工程量说明、解答 总的说明(与 01 定额的主要区别): 06 定额增加了电缆排管工程,并将光纤复合架空 地线( OPGW)安装由原来的单列并架线工程中。 统一了 “施工损耗 ”的 定义, “施工损耗 ”统一定义为:从工地集散地仓库(材料站)到现场的运输装卸损耗、保管损耗和施工损耗。 各材料的损耗率和损耗计算基数也作了较大调整,如裸软导线由原来的 %、 %分别降到 %、 %, 2020 版裸软导线损耗计算基数为设计用量(设计用量包括因高差角引起的斜长和弧垂、跳线而增加的长度以及与电器连接应预留的长度)。 再如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损耗率中不包括备用预留的长度,也不包括因敷设有弯曲或有弧度而增加的长度。 输电用电力电缆不计算施工损耗,输电用电力被定义为设备性材料,列入设备费中。 地 形调整系数中增加了“峻岭”这一新的地形,将原来的“高山大岭”改为“高山”,同时,也新增了市区内架空线路的地形调整办法(调整办法为:除人力运输外参考丘陵地形计算),对各种地形也重新进行了定义,在原有定义基础上增加了量化指标: 丘陵:在水平距离 1km 以内地形起伏在 50m 以下的地带; 山地:水平距离 250m 以内地形起伏在 50150m 的地带; 高山:水平距离 250m 以内地形起伏在 150250m 的地带; 峻岭:水平距离 250m 内地形起伏在 250m 以上的地带; 06 定额对同一子目出现两种及以上的 调整系数时,除章节内有具体规定外,一律按增加系数累加计算。 形调整增加系数不属于此解释,应单独进行计算。 第一章 工地运输 一、说明 : 工地运输平均运输以千米为单位。 凡是汽车、船舶运输时,其运距不足 1km者,按 1km 计算;用拖拉机、人力运输运距,保留两位小数。 对采用牵、张机械架线的工程,线材不应再计列人力运输。 钢管塔按塔材机械运输及装卸定额乘以 的系数。 计算塔材装卸、运输重量时,铁塔用螺栓、脚钉、垫圈等计入塔材重量。 二、定额解答及说明 拖拉机、汽车、索道运输定额分别包含了材料在 10m、 20m、 100m 内的短距离移运,上述距离内材料移运不能重复计算。 水运输定额考虑 100m范围内的运输。 如运水距离超过 100m 时,可按每 m3 砼用水量 500kg(运输重量则为 600kg,施工损耗为 20%),按工地运输定额另行计算。 砂、石、水泥等地方材料一般采用地方预算价(信息价),只计算人力运输、拖拉机运输和索道运输,不计算汽车、船舶等机械运输。 如信息价只包括市区内运杂费时,则还应计算从市区至材料集散地(工地仓库)的运输费。 从供应商 所在地(或甲方仓库)到工地仓库材料集散地)运输不属于工地运输,该段距离如是施工单位运输时,应在合同中注明或办理现场签证,应按当地运输市场价另行计算运输费。 材料运输重量计算:材料运输重量=设计用量(包括高低差、弧垂、跳线、与设备连接等) +损耗量(电力定额送电册损耗率与广西定额损耗率不同,应注意) +包装物重量(理论重量按表计算),计算时不要漏计损耗量和包装物重量。 凡有盘山公路可利用汽车进行工地运输的地形,作为山地论; 在高山、峻岭地带进行人力运输时,其平均运距的确定,应以山坡垂直高差 的平均计算斜长和地形增加系数计列,不得按实际的运输距离计算。 第二章 土石方工程 一、说明 凡同一坑、槽、沟等内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土(石)质时,应按含量较大的一种确定其类别;出现流沙层时,不论其上层土质占多少,全坑均按流沙坑计算。 挖掘过程中因少量坍塌面多挖的,或石方爆破过程中因人力不易控制而多爆破的土(石)方工作量已含在定额内,不得重复计算。 回填均按原挖原填和余土的就地平整考虑,不包括 100m以上的取(换)土回填和余土外运。 需要进可按设计规定的换土比例 和运距,另行套用尖峰挖方和工地运输定额。 余土外运,一般工程不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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