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内容摘要:

三、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现场调查了解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整改意见,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遇有险情及 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暂停生产和指挥作业人员撤离险区,并立即报告给有关领导处理。 四、参加生产会议,研究伤亡事故,职业的发生、发展趋势和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要求。 五、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对新工人进行“三级教育”、调换岗位工人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 六、参加领导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用“安全通知书”等形式,上报下传,限期整改。 七、督促检查劳动保护经费合理使用和安全项目完成情况,参加工程安全研究成果和有关技术的鉴定。 八、负责制订安全管理办法,督促有关部门 制订技术、安全殊途同,安全操作细则,施工安全措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组织推广安全系统工程现代化管理方法。 九、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提出处理意见。 十、了解安全生产好坏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处分意见,报单位领导。 十一、负责伤亡事故的报告及统计工作,并对准确提出奖励 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制度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部要组织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设立安全宣传室 (公司由质安科兼管 ),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认真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 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法令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应加强警惕,防患于未然,做了夏、冬、雨季的安全施工教育,特别注意节假日前后,周末会战,收尾工程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三条:新工人进场必须由公司、施工队、现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劳动纪律、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准许进入操作岗位。 第四条:电工、焊工、 吊运机械司机、起重工、车辆驾驶、机操工、架工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教育外,还要通过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并发上岗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年审,并对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工人,应进行统计,要具备考核表、年审表、非机械人员严禁操作机械,对从事有尘毒危险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险和防范知识教育。 第五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第六条:定期轮训各级管理生产的领导和安全人员,使其熟悉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劳动卫生业务知识,做好安全工作。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提高安全业务管理水平,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教育、培训人员范围 公司办公室、工程部、项目经理部 (包括九大员、项目经理、电工、焊工、起重工、加要等全体作业人员 )及公司新进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二、职能部门职责 公司质安科负责各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及直属工程部工员的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档案。 各项目经理部负责本项目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新参加工作人员、换岗人员的专业技术安全知识的培训。 项目经理和九大员的培训由上级主管 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培训。 公司全体专业人员取得的各种岗位证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 三、培训计划的制定、审批及实施 办公室于每年元月十五日前收集各部门和项目经理部本年度培训计划后汇总归类,交质安科根据公司要求提出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若是自行培训的,则按职责规定进行培训,若是送外培训的, 由办公室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四、培训计划应包括的内容 培训项目; 培训目的; 培训对象及人数 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 培训主办单位 (部门 ); 其它 (自培或外培、经费、场地、教学计划、教学 形式、考核办法、培训记录等 )。 五、对培训结果的考核、评价 培训结束后,培训部门应对被培训员工的学习情况进行考试、考核。 考核结果送相关部门作为业务技术或年终奖罚的依据,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应按相关规定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处罚。 六、本办法从 2020年 6月 1日起实施, 以前的相关管理办法同时作废。 伤亡报告制度 一、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蝗企为及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二、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归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 部门或者企业按照有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弄事责任。 三、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慌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环事故现场,或者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远见定,对有关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弄事责任。 四、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蝗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劳动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 五、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 90 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 180天。 发生事故后,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必须坚持做到“三不放进”原则: 事故原因与分析不清不放过。 事故的发生都各有原因,不查清原因就不能处理好事故,就不能杜绝事故重复发生的可能性。 因此,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直接原因着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为处理事故和吸取教训提供足够的证据。 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事故虽然已发生,但亡羊补牢还是需要的。 通过事故教训,教育责任者和群众,可以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因此,事故分析宜细不宜粗,一定要使群众和责任者真正受到教育, 引以为戒。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事故发生后,必然会暴露出设备、管理、人员等方面的漏没,不果断采取措施,无异于养痛贻患、后患无穷。 所以,一定要从加强防患措施入手,杜绝后患。 施工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一、总则 技术交底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步骤。 技术交底的目的,一是使参力口施工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作业班组所担负工程任务或作业项目的特点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以便更好地组织施工。 二是明确交底人和棘手交底人间的责任。 发生工程事故,若属交底人未进行交底或交底不清,应主要是交底人的责任。 发生工程事故, 若属接受交底人未按交底要求施工,应主要是接受交底人的责任。 技术交底必须在单位工程图纸综合会审的基础上进行。 同时,技术交底也必须安排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之前进行,并应为施工留出适当的准备时间。 技术交底不得后补。 技术交底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并辅以口讲解。 交底人和接受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 技术交底资料和交接手续是工程技术档案的组成部分,应及时 I/3档妥善保管。 技术交底应根据工程任务情况和施工需要,分别由分公司总工程师、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单位工程技术负责向其承包施工任务下属单位的领导和 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的末端是直接带领工人施工的工长、班组长。 工长、班组长在接受技术交底时,应将问题弄清搞懂,以便带领工人正确施工。 工长、班组长对操作工人实行工前交底,工中指导检查,工后讲评,重点要将技术要求,质量标准。 安全操作及防护讲清讲透,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将技交底落到实处。 二、技术交底的内容 技术交底分为单位工程技术和分部、分项 (工序 )工程技术交底两类。 单位工程技术交底应与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一并进行。 分部、分项 (工序 )工程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是:作业条件、施工准备、工艺操作流程 、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成品保护等以及需要交底的其它事项 (如:图纸变更洽商、新工艺新材料的施工方法、操作要点、质量通病防治等 )。 三、技术交底的实施与要求 凡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由分公司负责生产的经理主持,由公司总工程师向有关分公司经理、主任工程师、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 交底后形成由总工程师签发的会议纪要或其它文字材料和施工组织设计一起作为技术交底的依据。 对一个工程说,总工程师的技术交底一般是一次性的,接受交底的人员应按职责分工和总工程技术交底 的要求,开展施工准备,并在施工中贯彻执行。 凡由分公司 (项目经理部 )主任王程师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由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主管生产的经理主持,由分公司主任工程师谢栋号技术人、工程师、技术员、施工员、分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技术交底。 交底的主要依据是经公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交底后形成由主任工程师签署的会议纪要或其他文字资料和施工组织设施一起作为技术交底的依据。 凡栋号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的单位工程施工方案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由栋号施工负责人组成,由栋号技术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交底的依据是经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其它技术文件。 交底后必须办理技术交底手续。 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应根据施工进度,按部位和操作项目, 向工长及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 (关键部位要进行样板交底 ),填写技术交底卡片。 要结合工作特点和班组具体情况,重点突出,结合实际,切忌照抄照搬。 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尚应组织单位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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