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公司审计工作管理规定(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标、计划落实及执行情况; 财务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情况; 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情况; 集团总部及所属企业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集团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及安全完整程度; 经营责任人的离任审计; 违反财经法纪、侵占集团资财、损害集团利益以及重大损失浪费行为; 单位或个人承包、租赁经营的有关审计事项; 基本建设审计; 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审计事项。 第五章 审计人 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 审计人员根据需要,可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凭证,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等,被审计单位必须如实提供,不得拒绝、隐匿、篡改、毁弃。 第十一条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人员要进行调查核实,索取证明材料,并对有关文件、材料、实物等进行复印、复制、现场拍照等,有关单位必须积极公司审计工作管理规定 3 配合,不得设置障碍。 第十二条 对正在进行的严重损害集团利益、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批准后做出制止决定,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三条 对阻挠和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或提供虚假 材料的单位和个人报告集团领导,经批准后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 第十四条 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及纠正、处。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