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地理海洋环境保护内容摘要:

件表示不满,从而激发了国际社会对海洋倾倒控制的强烈要求,开始了全面控制海洋倾倒的努力。 • 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筹委会于 1971年 2月设立了一个政府间海洋污染工作组,着手研究建立海洋倾倒公约的有关问题,经过多次协商,终于 1972年 12月,在伦敦召开的第三次政府间海上倾倒会议上通过了《 防止因倾倒废弃物及其他物质而引起海洋污染的公约 》 即伦敦公约。 这是第一个专以控制海洋倾倒为目的的全球性公约。 由此,各沿海国家以此为依据也相应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法律和制度,使海洋倾倒正式纳入法制管理范畴之内。 • 伦敦公约的目的是控制和管理海洋倾废,实质上就是禁止向海洋倾倒有毒有害废弃物,为此,伦敦公约把废弃物分为三类:一类是列入“黑名单”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含汞、镉和有机氯化合物的废弃物,强放射性废弃物,原油和石油产品,塑料废弃物等,这一类是严格禁止向海洋倾倒的物质;二类即列入“灰名单”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含砷、铅、铜、锌、氰化物、氟十七物、铍、铬、镍等废弃物,含弱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各种废金属和金属容器以及某些杀虫剂等,这类废弃物要采取特别有效的防范措施并经特别许可后才能倾倒;三类即“白名单”的物质,也就是除上述一二类以外的其他无毒无害或毒性害处很轻的废弃物,倾倒这类废弃物也要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 • 我国于 1985年加入伦敦公约成并为其缔约国,开始参与公约的有关活动,并积极履行缔约国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政府于 1985年颁布 《 海洋倾废管理条例 》 ,具体规定了与公约相一致的管理机制和程序,在某些方面比公约规定的更具有广泛性和强制性。 根据 《 海洋倾废管理条例 》 ,国家海洋局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后,在我国沿海花出一些海洋废气倾倒区和临时倾倒区,并对我国的青岛活动实施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 》 规定的三种倾废物质 据海南日报报道, 2020年 7月 18日是我国首个“海洋宣传日”,省海洋与渔业厅与三亚市政府联合在大东海边启动“蓝丝带”海洋运动会,并开展“海洋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 2020年是“’ 98国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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