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立法思考及完善研究-本科生毕业论文内容摘要:

本质上 是一种生态经济,是一种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 遵循“减量化、 再利用和再循环”的原则,以低消耗低发射率对经济增长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概念的基本特征,是“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和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 它遵循生态学和经济学原理,旨在提高环境效益和经济的发展,经济活动的生态环境质量,经济和社会环境,实现双赢。 循环经济的基本内涵 “减量化 、 再利用 、 资源化”的原则( 3R 原则) 所谓 3R,就是:“减量化( reduce)”是指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尽量 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 核心是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再利用( reuse)”是指产品 已被使用或翻新或再制造修复后 继续使用,尽量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 尽量延长产品的生命周期 ;再利用原则属于过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产品和服务的 反复的 利用效率,要求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用品的污染。 “资源化( resource)”是将废弃物最大限度地转化为资源,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不仅 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xx 理工学院 7 “减量化 、 再利用 、 再循环 、 再制造”的原则( 4R 原则) 所谓 4R,就是:“减量化( reduce)” ,即减少资源 使用量及废物排放量;“再利用( reuse)”,即努力回收废弃物;“再循环( recycle)”,及实施物料的循环利用系统;“再制造( remade)”即修复或改造废旧设备。 3R 或 4R 的最终目标是:用尽可能 少的资源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通过节约回收和利用废旧资源,是使尚未被充分利用的价值得到开发和利用,产生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xx 理工学院 8 第 2 章 循环经济的法律制度 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概述 在对于循环经济的概念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我认为: 循环经济法律制度主要是指国有 企业和公民的调整并有效利用资源,促进回收作为一般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形式的经济活动的核心。 循环经济法律制度涉及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 ,正如蔡守秋教授指出的“凡是调整因循环经济活动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法律性文件都可纳入循环经济法 律 的范畴。 [5]” 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内涵 美国著名学者劳伦斯弗里德曼在对法律制度研究的著述《法律制度 — 从社会科学角度观察》中指出 :“ 首先,法律从人 们生产的机构分出 来,然后又重新置于法律机构中,法律的本质就是‘双重机构化 ’ ;第二是法律的职能型,以行 使的只能来解释法律的 定义;第三是将法律视为某种专门的程序和秩序。 所以 ,法律制度难以有明确的释义 ,各种次要 和相关 的制度是法律制度的一部分,它们的共同点在于都是制度,以 规则和 规范运行,与国家相连,或 至少 有一个和国家行为相类似的权利结构。 [6]” 劳伦斯教授强调法律制度的 职能是解决争端和社会控制,而这两者恰恰是制度生成和制度实施所形成 的两项主要职能。 因此,法律制度实际上也是指通过法定程序由 有权利机关生成的 相关的 文本规则,强调的也是制定法 律后 所形成的制度规范。 所以,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实质是 :“ 关于循环经济规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称,主要涉及 到循环经济法的立法模式、法律体系、法律的基本原则以及基本法律制度等众多方面。 [7]” xx 理工学院 9 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核心 循环经济法律制度 核心与循环经济 基本生态经济联系。 建立循环型社会是建立一个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包含人工生态系统。 可以说,经济法与环境法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 的 深化绿化。 计算机通过科技人力的方式来模拟人脑的思维活动,通过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也是人类活动对自然物质和能量回收系统的仿真。 因此,循环经济法律制度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为立法目的,学习和采用环境经济学,环境伦理,生态和其他新的研究方法和范式,构 建循环经济法律秩序。 xx 理工学院 10 第 3 章 完善循环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伴随着政权的更迭变化和重新定义的社会发展模式。 循环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运行模式,它不是旨在改变法律的经济运行,但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规范和经济运行的路径。 发展循环经济是一种高资本投资 在社会活动中需要,涉及许多利益集团,如国家企业社会群体的消费者 等。 然而,并不是每一个利益集团都能理解并积极实施循环经济,如果检查和指导缺乏,一些市场参与者做出一些事情相反的通知经济。 是公认的对循环经济制度创新的现实 意义和规范的法律形式。 促进了循环经济和创新体系的建设,是促进循环经济的内在需要,中国的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的发展,促进循环经济的法律支持体系建设,是应对国际竞争。 特别是通过创新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具有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制度。 因为现代社会 是法治的“通过法律控制社会,在各国法律体系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一个系统的建立需要反映和支持的法律,这是由法律确定的调节机制。 法律对人们的行为和调整,在社会发展的方向,有利于社会的各种关系,并最终理想的社会秩序的形成。 循环经济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一种新型刚开发的 它是法律认可的迫切需要,使其规定,它需要建立在社会的法律地位,你需要通过法律指导作用,引导社会走向主体循环型发展模式的转变。 清洁生产法清洁生产促进仍在污染源总量控制,并 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材料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使法律属于污染预防型立法。 在今天的世界上有许多国家为了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建立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应的制度;甚至有一个大多数国家已经开发出一种回收法,循环经济已经进入一个法律制度的阶段。 随着人们不断提高的环保概念,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将在全世界越来越流行的内部会形成趋势。 从更实际 的角度来看,在国际贸易中的立足点,使我们的产品,在一些国家实施 而更经济合理的利用我们有限的自然资源,绿色壁垒,我们必须从生产到消费的产品的“绿色”,使用非常严格的清洁生产技术回收机制发挥资源和产品的最大使用达到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这个项目中,必须有一系列的循环经济的法律和法规制度 来保障和促进。 xx 理工学院 11 第 4 章 国外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考察 通过对发达国家和一些较为富裕的发展中国家循环经济立法的现状考察与分析,我 发现主要有三种模式: 日本模式 在日本,作为对综合立法模式的专业掌握基本的法律代表。 在快速发展的战后日本国家的过 程中,由于工业活动的空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地污染,使日本的水俣病和其他重大事件的一 个健康的受害者。 作为日本经济和日本的丰富的物质生活的迅速发展,大规模生产的日本形式,大量消费和大量废弃 的社会。 由于环境,人口和社会公害问题严重蔓延和扩大,为了保护环境的污染严重问题集锦和提高他们的行动。 2020十二月,日本制定了《基本促进循环经济》 并提出建设国家循环经济和社会的基本原则:“据有关方面促进开放发挥物资流通的原则,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寻求实现经济的健康发展,建设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 德国模式 在循环经济模式下的管理立法的实施的具体领域的德国为代表的。 1992德国发行自己国家的全面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循环经济和废物处置法》 规定:“避免浪费的首选方法,然后回收和最终处置,废物最小化的建立,污染者承担治理任务,政府和人民合作的三项原则,本 法重点是提高生产者责任的,生产者的责任会扩大产品销售回收的全过程。 [8]” 美国模式 以美国为代表的重视抑制废物形成体现预防优先的立法模式。 1990年的《污染防治法》规定: “ 对污染尽 最大 可能实行预防和源消减是美国的基本国策。 ”该法案同时规定: “ 外置和以其他方式 向环境排放污染只能作为后一种方式使用,xx 理工学院 12 并且以环境安全的方式进行。 [9]” 美国 7个以上的州 同时 规定新闻纸的 40%— 50%必须使用由废纸制成的再生材料。 另外 加州规定,玻璃容器必须使用 15%— 60%的再生材料,塑料 制品 必须使用 30%的再生材料。 同时 弗罗里达州向其本地市场所有饮料容器 额外 征收 5美分的预处理费,这些钱直接融入循环经济的发展基金,用于开发循环经济的发展 研究。 另外 1990 年,韩国开始实施“废弃物预付金制度”,即生产单位依据其产品生产 数量,按 一定的 比例向政府预付一定数量的资金,根据其最终废弃资源 程度 的情况 ,再返回 给生产单位 部分预付资金。 2020 年,韩国将 “废弃物预付金制度”改为“废弃物再利用责任制”,即从限制废弃物修订 为再利用。 此外,在北欧 、 法国 、 英国 、 意大利 、 西班牙和荷兰等发达国家和地区 ,以及新加坡 、马来西亚 等高收入的发展中国家都制定了 许多部专 项的资源循环利用和 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 xx 理工学院 13 第 5 章 我国循环经济的法律制度现状及思考 我国循环经济立法概况 一个完整的法律,都离不开一个重要的法律体系的支持。 在某种程度上的一种法律制度的建立反映了一个国家的领导人希望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实现其政治目标的规则,因此,建立法律制度,我们必须实现一个明确的立法理念和准确的价值判断,选择适当的路径和参考的立法模式,除了等特定的制度框架的需要设计一个有效的科学的安全系统。 该理论不仅导致法律制度构建的主要依据,法律制度建立的第一个逻辑起点。 按照这一逻辑思 维,建立法制建设将更加科学规范和操作。 相同的循环经济立法也不例外。 循环经济的基本 法律制度最初主要体现在《 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1995 年 10 月 30 日,中国颁布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这部法规 已成为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的主要法律依据。 为了适应 中国的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快速变化,战略实施的需要, 1996 国务院颁布的《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进一步发展,该法是引导资源的综合利用,有一定的意义的一个纲领性文件,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为循环经济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形成的基础。 十月,中国颁布了《 环境影响评价 法》 ,为“预防为主”的环境政策的全面实施,经济和环境资源,促进协调发展,也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此外,对收费制度的改革以适应从对清洁生产的实施变革的需求,全过程控制的治疗结束来源, 2020 一月国务院公布为《 污水收集使用管理规定》 ,再次以促进中国的循环经济注入强大的生命力。 2020 年 8 月 29 日全国人 民代表 大 会 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法》,并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这部法律的颁布标志着正式进入国家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 这部法律从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 来看,资源和环境保护的考虑,综合利用的保护,立法的目的是定位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促进发展’ , 并提出了一个新的经济增长模式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基本原则和规范体系。 [10]” 然而,中国的循环经济立法总体仍处于起步阶段,远远落 后于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两者之间缺 乏协调性。 xx 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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