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上海市纳税指南(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项目基金援外出口的批文(援外出口企业用); 委托出口协议(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委托出口企业用); 出口企业开设的基本帐号、退税帐户和开户银行 证明;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商投资企业需提供合资合同、企业章程; 1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件、资料。 (二)出口企业按规定填写登记表,连同上述资料复印件及出口企业基本信息登记盘片报主管退税分局。 (三)主管退税分局对出口企业申报资料进行核对无误后,打印制发《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证》交出口企业。 附: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受理部门名称、地址等情况 ① 受理部门名称:第三分局 地址:中山南路 865 号 17 楼 邮编: 20xx11 电话: 63689900*1721 受理范围和职责:本市区县税务分局征管的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 受理时间:星期一下午至星期五上午(法定假日和特殊规定除外) 上午 8:30—11: 00,下午 1:00—3:30 ② 受理部门名称:第四分局 地址:中山南路 865 号 12 楼 邮编: 20xx11 电话: 63650299 受理范围和职责:本市第一至第八分局征管的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 受理时间:星期一下午至星期五上午(法定假日 和特殊规定除外) 上午 8:30—11:00,下午 1:00—3:30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第二篇 税务管理 一、适用税种 (一)目前我国已开征的税种 目前,我国开征 24 种税,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目前暂停征收)、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本市自 20xx 年 3月 1日起全面停征)、筵席税(本市尚未征收)、农业税 、牧业税、关税。 (二)适用我国公民个人应缴纳的税种 主要有 11 种: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以上税收基本上由地方税务局征收和管理。 其中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由各级财政机关征收和管理。 此外,进入我国境内的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和其他个人自用物品,应当向海关缴纳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三)适用我国一般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的税种 ◇ 工业、商业企业应当缴纳增值税; ◇ 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金融保险、服务等类企业应当缴纳营业税; ◇ 农业生产者应当缴纳农业税(农业特产税); ◇ 有生产、经营和其他所得的境内企业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 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应当缴纳消费税; ◇ 采矿企业应当缴纳资源税; ◇ 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企业应当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目前暂停征收); ◇ 企业的生产经营帐册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应当缴纳印花税; ◇ 企业的房产、土地、车船应当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车辆购置税。 (四 )适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种 目前,我国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的税种有 14 个,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已停征)、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契税和关税。 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华侨投资兴办的企业,纳税事宜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办理。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凡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在 180 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商业企业 ,或者年应税销售额在 30 万元以上(含本数)的非商业企业,且财 务核算健全的,原则上可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商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是指该项行为的销售额占各项应征增值税行为的销售额合计比重在 50%以上的。 对新办企业,一般要待正式营业满半年后方可申请认定,税务部门根据其销售额的大小和会计核算的情况,再确定其是否作为一般纳税人。 对一些投资规模较大、预计销售额比较大、财务力量比较强、单独设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置财务会 计部门的新办企业 ,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开业满一年后,应根据实际年应税销售额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正式认定手续。 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可继续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一)企业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营业执照;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银行帐号证明;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证件、资料进行初审,不同意纳税人申请的,将材料退 回纳税人;同意纳税人申请的,发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三)纳税人如实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后,连同有关证件、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度检验 在每年 3月 1日或税务机关规定的年检开始之日前已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应在每年的3月 1日至 5月 31 日或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检。 (一)每年年检开始前 ,一般纳税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申请审核表》(以下简称《年检申请审核表》),按申请表中各栏目 逐项填写完毕,签字盖章。 (二)纳税人将填写好的《年检申请审核表》送交主管税务机关,并提供以下资料: 国税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情况表(年度汇总);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年检申请审核表》及上述资料,按规定进行审核,作出年检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一般纳税人,并将《年检申请审核表》(其中一份)、国税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等资料退还给一般纳税人。 (四 )年检合格的一般纳税人,凭《上海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合格通知书》,带好国税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和《发票购用印制簿》到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部门在上述 “证、簿 ”上加贴 “上海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检合格( 年) ”标识。 四、纳税申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在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内 ,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递交纳税申报 表。 (二)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三)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 料。 (四)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并审核各种纳税申报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及其附表的数据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内按规定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予受理,并进行初审,同时按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额开具税款缴款凭证,保留事后税务检查权。 对不按规定申报的,应指出其错误,并要求其重新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应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申报。 (五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七)申请《电子申报》的程序 电子申报是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己直接采 用或委托合法的中介服务机构采用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光电磁等介质生成或储存申报数据,并将申报数据发送到主管税务机关特定系统进行申报,包括电话语音、报税器、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申报方式。 业务流程说明 纳税户通过 Inter接入上海财税网电子申报网页,用合法用户名和口令登录电子申报服务器。 选择填写相关申报表,填写完成后提交。 电子申报服务器将纳税户提交的申报数据按不同的税务机关分组暂存。 税务局端随机收取相关的分组数据进行处理。 数据处理完成后,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的纳税帐号和相应的扣款数据发送指定银行 扣除税款,并根据银行确认的扣款信息,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相关纳税户发出电子邮件,告知最后申报结果。 相关机构 ( 1)税务机关:本市财税直属分局、各区(县)税务分局受理各自业务管辖范围内纳税户提出的网上申报申请,负责接收和处理网上申报纳税户提交的申报数据,并通过协议扣款的形式直接从指定的税款预储帐户中扣缴税款。 ( 2)服务商:为网上报税提供有偿登录服务和技术支持,负责对合法用户提交的申报数据进行分组暂存,配合相应的税务机关按管辖范围收取申报数据。 ( 3)银行:纳税户开设税款预 储帐户的有关商业银行。 目前主要涉及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及其各区支行相关营业部(所)。 纳税人可以根据其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到指定的银行办理税款预储帐户的开户手续。 ( 4)上海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为网上报税用户颁发 CA 数字证书,为征纳双方提供安全的第三方认证技术,防止网上申报数据被窃取被篡改造成泄密或损失。 CA 数字证书的申请由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 电子申报系统的功能范围 ( 1)纳税人可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按期报送税务机 关规定的电子表单,完成日常纳税申报手续。 ( 2)纳税人可远程查询申报结果。 ( 3)纳税人可远程更新报税程序。 ( 4)纳税人可收发电子邮件。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 5)纳税人可随时修改报税密码。 ( 6)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电子申报系统向纳税人发布各类通知、公告,公布最新的税务法规。 纳税人申请电子申报的条件 (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按规定正常申报和解缴税款。 ( 2)计算机等硬件符合电子申报系统要求。 并通过数字认证( CA)。 ( 3)有相对固定的计算机操作 人员,能准确填写涉税项目。 纳税人申请电子申报程序 ( 1)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受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邮寄(电子)申报申请审批表》; ( 2)受理 税务受理部门审阅纳税人填报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报送需查验的资料是否齐全。 符合条件的,制发《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 另制作《税务文书传递卡》,将有关审批资料随《税务文书传递卡》转税务审核部门。 ( 3)审批 税务审核部门收到税务受理部门转来的资料后,办好签收手续,然后对纳税人报 送的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按规定权限报批。 税务审核部门根据审批结果负责制作《核准邮寄(电子)申报纳税通知书》并转税务受理部门。 ( 4)领取 税务受理部门收到税务审核部门转来的资料后,办好签收手续,然后通知纳税人凭《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前来领取《核准邮寄(电子)申报纳税通知书》及相关资料。 并通知税收征收部门。 ( 5)资料归档 资料归档内容 纳税人的书面申请; 《核准邮寄(电子)申报纳税通知书》。 五、本市纳税人外出经营需办理的手续 纳税 人到外省(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然后凭此证明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纳税人在其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应于十日内将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注明经营情况并加盖印章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主管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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