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违规行为及其风险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能说明这个问题。 3. 风险管理体制不完善,对违规行为控制不力。 证券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三者监督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国内许多证券公司尚未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成立风险管理部门,有一部分虽然成立,但形同虚设,没有权力。 具体此资料来自 企业 (),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5 表现为,在公司治理结构上,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得不到股东的有效制约;具体经营决策上,缺乏高管人员、一般管理人员以及操作人员相互制约的机制,具体操作人员权力过大;对下属机构的管理上,总部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部分分支机构已经失控。 因此 ,我国证券公司目前亟待加强对违规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证券公司的违规风险点 风险只是发生损失的一种可能性,而在发生损失之前,风险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它又隐藏于证券公司之内。 当损失发生时,风险就表现出来了,这种风险无论是系统还是非系统的,是外生还是内生的,当它表现出来时,必定是发生在证券公司的某项业务、某种因素、某个部门,甚至某个员工身上,这就是证券公司的风险点。 风险点是证券公司进行风险管理的落脚点和归宿。 违规行为产生时,其带来的损失也不是当时就能表现出来的。 但如果等损失表现出来时再采取措施,实际是 “亡羊补牢”了,不管晚或不晚,损失已经造成了。 因此,找出证券公司的违规风险点,提前加以预防和控制,就显得尤其重要。 证券公司违规行为主要涉及的工作内容 1. 投资银行业务的违规行为。 主要表现,一是在发行人改制上市过程中,明知其存在过度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仍为其承销,甚至参与、共同违规;二是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三是发行过程中不按程序操作等违规行为。 2. 经纪业务风险的违规行为。 一是为客户违规开立资金账户;此资料来自 企业 (),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6 二是给客户融资融券;三是越权代理;四是不按规定收取手续费等。 3. 自营、受托投 资管理、基金管理中的违规行为。 自营、受托投资管理、基金管理等三项业务的违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有相似之处,主要表现有,一是这几项业务和其他业务以及这几项业务之间没有分开经营、分账管理;二是内幕交易;三是操纵市场;四是持有的证券不符合监管比例的要求,如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自营业务 ,持有一种非国债类证券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净资产或证券营运资金的 20%等等。 4. 财务管理违规。 财务管理违规主要表现,一是会计核算不符合现行财务会计制度;二是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符合规定;三是资产流动性差,不符合监管要求。 5. 信息系统不符合管理规范的要求。 以上违规行为,既可能是证券公司整体的违规,也可能是分支机构的违规,甚至是员工个人的违法犯罪。 无论是公司整体,还是分支机构或者员工个人,都有可能给公司带来极大的损失,风险管理必须将此作为重要内容。 防范违。证券公司违规行为及其风险管理(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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