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和管理办法文件资料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 1) 技术性资料、合同协议等保管期为 10 年。 ( 2) 文档性资料保管期为 5 年。 ( 3) 有明确规定保存期的文档,从其规定。 涉及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应盖上“受控文件”章。 将已过期文件资料盖上“作废文件”章,报批予以销毁。 严格遵守文件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文件流失防护工作。 文件管理人员要定时检查文件专柜,核对件数 ,发现异常或被盗,丢失等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反映,妥善处理。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新项目(例如:建议书、投标书、合同等)要求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归档,对于项目周期较长的,建议各部门 3 周内将现有文件归档。 八、 文件保密级别 文件级别分为两级:机密和一般。 文件保密级别由文件制作部门确定,技术质量部或综合办审核。 九、档案借阅制度 属于公司机密档案的,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 借阅文档资料属机密的,需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 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必要时可以续借。 过期由档案管理人员催还。 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技术质量部审核并报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调阅或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摘抄、复印、不得拆卸、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 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借出档案资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技术质量部及时予以处理。 发生档案损坏、丢失事件后,如系人为造成,公司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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