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综合部修改wi-630-2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0 页 码: 3 / 6 算凭据,一联交 行政 综合 部 归档。 调拨前, 行政综合部 对设备进行验收,并做数据初始化,验收时发现因人为因素损坏的,设备保管人负责全额赔偿。 调拨后,调入部门需做验收,签收后产生因人为因素造成故障由调入部门设备保管人员负责全额赔偿; IT 设备的借用人借用 IT 设备需登记 《 IT 物品外借登记表》 ,借用人需保持借用期间 IT 设备的完好,并按期归还。 若借用期间 因人为因素 发生遗失或损 坏,由借用人承担全额赔偿。 IT 设备的报废 所有计算机(网络)设备的报废由 行政综合部 负责集中鉴定、回收、处置; 对于高值 IT 设备,由报废设备使用人填写 《财产报废申请单》 , 行政综合部 会同财务 管理 部复核后,报总经理对《财产报废申请单》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 行政综合部 作报废处理,并将《财产报废申请单》归档, 并 交财务部作帐务注销处理; 获准报废的 IT 设备由 行政综合部 统一集中作备件或销毁处理。 IT 设备的维修 计算机(网络)发生故障时,使用人须在 1 小时内向 行政综合部 报修(非工作时间顺延),说明故障现象; 行政综合部 根据故障现行登记 IT 管理系统中,并由 行政综合部 负责确定预约到场时间后,在 1 小时内与报修人确定最终预约时间; 信息管理员 根据 故障差异,分别进行处理,直至完工; a、 对软件故障,在可能范围内,直接排除故障; b、 对无需更换硬件的故障,在可能范围内,直接排除故障; c、 对需要更换硬件的故障,如在一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维修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为报修人提供备用机。 排除故障后, 信息管理员 向报修人说明维护情况,报修人对维护情况或更换部件。行政综合部修改wi-630-2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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