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历史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复习内容摘要:

三省长官相互制衡,集体行使相权。 这样,就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 • ③ 北宋增设参知政事(副宰相)、枢密使(掌军权)、三司使(掌财权)分割宰相(中书门下长官)权力,使皇帝得以总揽大权。 ④元朝设中书省总揽政务,其长官中书令实为宰相,例由太子兼任,实际政务委以左右丞相等。 但元朝后期相权大增,有时甚至威胁皇权。 • 综上所述,从汉至元,通过削弱相权使皇权不断加强。 • 学习延伸 • 根据以上材料,想一想,这种措施体现了古代中国政治制度的什么特点。 它有何利弊。 • 解题关键:解读材料,逐问作答。 • 思路引领:分三步,首先解读历史材料;再由材料中的有效信息(措施)概括出古代中国政治制度的特点;最后,要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独立思考,对“这种措施”加以评价。 • 答案提示:①特点:中央集权,即地方服从中央、中央控制地方。 ②利:在防止地方割据势力上很成功。 弊:过度限制地方权力,层层严加控制,不利于地方和国家的整体发展,是北宋后来形成积贫积弱局面的原因之一。 (此问答案学生只要能言之成理、自圆其说,就应鼓励。 ) • 郡国制 • 汉代地方政权组织。 汉初,郡和王国同为地方高级行政区划,郡直隶中央,王国由分封的诸王统治,实行地方行政制度郡国并行制。 汉初建立了许多诸侯王国,本来的目的是拱卫中央,加强中央集权,但后来的发展却适得其反。 诸侯王依恃其政治、经济、军事势力与中央对抗,并进而觊觎皇帝的位置,以致造成对中央的严重威胁。 • 吴楚七国之乱以后,汉中央为了削弱诸侯王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使诸侯王不复治国,而由中央置国相以治民,职如太守;后又令诸侯王仅衣食封国的租税,王国实际上和郡无异。 隋以后,废国存郡,虽封王带有郡县名号,但不回到自己的封地,在京师居住,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 明代曾分封诸王于各地,靖难之役后,也将权力收回。 • 节度使 • 官名。 始见于唐睿宗时,以薛讷为幽州镇守经略节度大使。 唐玄宗时在沿边地区设九节度使,赐给双旌双节,总揽一区的军、政、财、法事。 安史之乱后,内地亦设立,辖境大小不等,因其权大,后多成为藩镇,并将此传于子孙或部下。 至五代时废置不常。 宋初皇帝收回兵权,节度使则成为勋阶。 辽、金亦设,其权小于唐代。 元代废。 • 行省制度 • 行省之制渊源于魏晋之行台。 杜佑说:“行台省魏晋有之。 大唐初,亦置行台,贞观以后废。 ” (《 通典 》 卷 22《 行台省 》 )金于中央置尚书省,在全国襟带之地又置行台尚书省,除不置尚书令外,一切官属与中央同。 但行台官品均低于中台一等 (《 金史 》 卷 55《 百官志一 》 )。 元置中书省为中央行政中枢,于地方亦曰行中书省。 • 此前的“行台”名义上为中央派出机关,至元代行省制度才完全确立为地方行政制度。 当时全国除中央中书省直辖的河北、山东、山西、河南北部、内蒙中部东部地区称为“腹里”,以及宣政院直辖的吐蕃外,共分置十一个行省,其中在边疆地区还专设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的四个行省。 • 元的疆域十分辽阔,岭北行省的治所在和林 (今蒙古乌兰巴托西南 ),管辖范围除了蒙古高原外,北边一直到北冰洋;东北地区由辽阳行省管辖,省区范围向东北延伸到库页岛和北冰洋。 江浙行省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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