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xx集团现金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第四条 财务部库存现金(备用金)额度核定为: 5,000 元,由财务部负责管理。 严禁超限额库存现金,超额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五条 财务部当天收到的现金(包括贷款现金,下同),必须送存指定银行,并取得当日进帐依据;如因收款时间超过银行办公时间,可以暂存附近的储蓄所,但必须于次日上午转存指定的开户银行。 否则,以违反现金管理制度处理。 第六条 会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财务部库存现 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七条 会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提取。 第八条 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款项,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集团或学校认可的有效报销凭证,经手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会计审核,总裁或学校校长、财务负责人批准后由会计人员支付现金,并填制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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