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水队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跟班队长在井下探水任务结束后要对井下的牌板进行及时的填写,未填写的一次处罚 100 元。 跟班队长未及时填写报表、记录的、弄虚作假的一次处罚 100 元。 班组长组织本班人员积极主动完成探放水规定的米数,除碰到矸石或岩石、其他区队的影响以外。 施工中弄虚作假、虚报米数,一次处罚100 元。 跟班队长在探水作业中监督不到位、弄虚作假、虚报米数,处罚200 元。 16 跟班队长要加强与班组长、员工的勾通。 以便改善并提高工作效率,对班组长、员工有辱骂、动手等现象。 一经发现一次处罚 500 元并作出检查,处罚后仍然没有认识到自身问题,由队长或党支部书记打报告调离本队。 1值班队干根据掘进记录表联系需要探水的区队,在当天上午 9 点半以前完成联系工作。 未联系影响到当天的探放水工作安排处罚 200元。 1值班队干值班记录未及时填写或未填写的,一次处罚 50 元。 1值班队干每日一题未正常出台的, 一次处罚 50 元。 1值班队干对值班室、会议室卫生未及时打扫,一次处罚 50 元。 1技术员对本队的技术资料、内业资料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对经营绩效考核中资料部分落实整改,在每月的检查中由于内业资料问题扣分的,一次处罚 200 元。 1机电队长负责本队的机电管理工作。 对机电设备检修、设备备件、机电人员的培训要作到心中有数。 制定每月的月度机电工作计划。 以上未执行的一次处罚 200 元。 1生产队长负责本队的探水任务的落实。 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相关问题落实处理。 未及时处理的处罚 200 元。 1材料员对本队每月的材 料使用情况、备件的情况、材料加工情况、工具的发放、劳保用品发放、办公用品的组织等建立明细台账。 以上一项不完整处罚 50 元。 1班组长是一线的管理者,负责落实队内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 未 17 完成的一次处罚 100 元。 班组长和班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跟跟班队长进行勾通。 有不同的意见跟跟班队长协商解决,如有顶撞、辱骂、动手等现象,发现一次视为“三违”处罚班长 500 元,员工 200 元,并停职作检查,处罚后仍然不能认识自身问题的,上报劳资科调离本队。 2班组长在工作现场随时检查顶板和两帮的支护情况、钻孔涌 水量、钻孔处有害气体的检测。 由跟班队长监督。 以上一项未执行的处罚50 元。 2班组长要对井下各个工作点的设备心中有数。 对设备存在的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拿出对应的整改意见。 对一问三不知或不落实的一次处罚 50 元。 2班组长在探水任务结束后,要组织好本班人员把设备、工具放到安全地点并摆放整齐。 由跟班队长监督,未做到的一次处罚 50 元。 2班组长要及时填写班后记录、点检记录等相关的记录。 由跟班队长监督,以上一项未填写的一次处罚 50 元,按天数进行叠加。 2班组长在班后要及时填写员工打分表,发现未及时填写 的一次处罚 50 元。 2各包机人对各自所负责的设备要作到心中有数。 负责对设备作日常的检修、维护、保养、回收、质量标准化、文明卫生等。 上述一项不合格处罚 100 元。 2各包机人对巡检或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负主要责任。 对查出失爆一次处罚 200 元,设备的不完好处罚 100 元。 18 2各包机人由于自身所负责设备影响正常的探放水工作一次处罚50 元。 按小时计算进行叠加,跟班队长监督。 2各包机人对所负责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作出备件计划。 未统计、上报备件影响到正常生产,一次处罚 100 元。 各包机人班后要及时填 写记录。 点检记录和检修记录等,未及时填写的一次处罚 50 元。 3对班组长、包机人每月进行综合考核。 由队干和员工双方考核,对月底不合格的,认为你不适合担任本职务的免去其职务,重新选举可以胜任本工作岗位的人员。 3班组相关人员下井后,有事升井未得到班组长、跟班队长同意而私自升井,一次处罚 500 元并当旷工处理,作出检查,处罚过后仍不能认识到自身问题的,视为“三违”,上报劳资科调离本队。 旷工三次以上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3所有人员的“手指口述”工作在班前会中以提问的形式完成。 对考核不合格的成员一次扣 2 分。 对考核中表现优秀的加 2 分,月底工资中兑现。 3所有人员一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二天以内由班组长批准,三天或三天以上由班组长签字、值班队长签字并由分管矿领导签字,手续不齐全的不予批假。 班组长直接由队长批假,所有人员不的代请,代写假条,班组长未批准而本人不来上班的当旷工处理并一次处罚200 元。 一月累计三天或以上旷工的,取消当月的绩效工资。 3所有人员在水压较大的积水区进行探放水作业时,在预计水压较 19 大的区域作业前,必 须安好孔口管和逆止阀,并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可钻进。 不按要求又不听劝阻的相关人员处罚200 元并作出检查。 3所有人员严禁将探水作业相关工具挪做他用,发现一次处罚相关人 50 元,若损坏照价赔偿。 3所有人员的学习笔记纳入绩效考核,对每日一题不完整的按天计算,一天扣 1 分。 3跟班队干无故不下井跟班的,处罚当事人 200 元。 3跟班队干消极怠工,不能合理的完成正常的探放水工作。 经职工反应一次(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处罚当事人 200 元。 跟班队干说话不注意,影响团结或现场人手紧不能 积极配合本班人员干活的,一次处罚当事人 200 元。 4本月度发生机电事故,导致设备损坏或影响正常的探放水工作,处罚当事人 300 元、机电队长 200 元。 4值班队干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违反一次处罚 200 元。 4所有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必须逐级汇报,违反者一次处罚200 元。 4所有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个人行为造成的安全隐患。 一次处罚 200 元。 4在每次检查中因队干学习笔记扣分的一次处罚 100 元。 以上各条的处罚金必须在三天以内交到材料员手中,并建立台账。 否则 ,在月底工资结算时加倍处罚。 20 九、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切实抓好磁窑沟煤矿井下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 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探后采 ”的防治水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探放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探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 探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探放水工程移交单。 探水队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移交单上填写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探水队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交接班或口 头交接班。 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未进行探水的或探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 发现有水害情况,探放水负责人在交接单上未填写安全技术措施的必须停止作业。 在交接单上负责人未进行签字的不得进行作业。 十、设备检修保养制度 首先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对使用的设备达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懂原理;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操作。 检修人员在检修过程中必须按钻机、开关等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止。 21 检修过程中应仔细 检查,认真做到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 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做到润滑器具完整、齐全、好用。 搞好各自负责的设备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包机人员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设备负有检修责任,平时应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设备故障隐患,及时消除。 如不能立即消除要及时报告,并采取具体措施。 十一、探水队材料领用发放制度 根据矿内成本考核相关条则,严格控制成本物资、材料消耗等,为强化物资管理,提高材料的利用率,使物资计划、领用发放和储备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化、 规范化、精细化,特对物资、材料、工具作出以下规定: 每月材料计划由班组长根据本月设备运行情况对实际消耗的使用数量作出统计,材料员根据所提供的统计数据作出下月计划,做到不漏报,不多报,以确保生产正常需求。 严格落实设备包机制,责任到人。 对人为造成材料、工具损坏的对责任人处罚 200 元;对设备维护保养或检修不到位,造成材料浪费的对责任人处罚 200 元; 队上的新旧物资、材料、工具属矿上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转移、挪用、出售等,一经发现,根据情节严重和其价值大小对 22 责任人处罚 100500 元。 严格执行设备点检、检修 、润滑制度,大力提倡修旧利废,真正做到降低消耗,节约成本。 凡属交旧领新的材料、工具,要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否则不予发放。 电工、钳工随身工具(改锥、钢丝钳、尖嘴钳、斜口钳、验电笔、活扳手、三叉扳手、内六方扳手、呆头扳手)每季度为一个周期,期间如有丢失或者因本人原因使用不当损坏的自行解决,一律不予发放。 十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规范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实现矿井本质安全,根据国家及神东煤炭分公司有关安全技术培训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加强广大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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