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职责类程序qp-ma04作业指导书控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15 箱包公司 03 总经理室 20 新艺公司 04 公关行政部 21 贸发公司 05 人事部 22 金信公司 06 财务部 23 仓储公司 07 企管部 24 英福公司 08 工会 25 进口部 09 物业 管理部 27 礼品部 11 追收小组 36 实业公司 12 经营开发部 37 发放 作业指导书,在发放前,由 公 关 行政部编制《 行 文 呈 批 表 》经 管理 者代 表批准,行政部按《 行 文 呈 批 表 》进行发放,发放文件时,需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文件持有人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中签名并注明日期。 修改 当文件需要修改时,由申请人填写《文件修改申请表》,列述修改内容 广州越秀企业(集团)公司 编号 : QP/MA04 程 序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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